2024年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留超、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部分被害人及其亲属、被告人亲属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我女儿到底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能下得了这么狠的手?”庭审现场,被害人的母亲看到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在情绪崩溃中问出这句话。2023年7月20日,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沙洛工业园门口,赵留超将妻子周女士约出,在街头持刀行凶,刺伤多名周女士家人,并捅刺周女士胸口数刀致其死亡。
周女士的妹妹小周告诉记者,赵留超对周女士的家暴持续已久,周女士曾多次提出过离婚的想法,但未能成功。直到2023年7月,赵留超终于同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