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发绿卡,打包团队到美国?微软这波操作真香!
来自大厂的重磅消息
近日,一条消息在大厂圈里炸开,据相关媒体报道:微软将把中国AI团队打包发往美国,微软将为所有AI团队的人员和家属办理绿卡。
有关微软中国区人工智能(AI)团队将“打包”去美国的消息在网上热传
微博、抖音、脉脉、小红书等社交媒体上披露,以微软中国区Azure云平台的AI团队为主,微软中国的数百名员工收到公司邮件,询问员工是否愿意迁移至其它地区工作,目的地包括美国、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国家,或涉及上百名员工。公司将负责亲属签证问题,员工需要在6月7日前给出答复。
我们无意探讨微软此举的主要目的以及将会带来的影响。作为一家专注提供各类移民服务的美国律师事务所,我们更希望通过此次事件详细解读微软将会通过怎样的途径为员工及其家属办理赴美签证甚至绿卡。
L-1签证,跨国经理人赴美首选
我们分析,此次微软安排员工及其家人赴美工作,很可能通过L-1/L-2签证的方式实施。L-1签证是一种临时工作签证, 具体分为L-1A和L-1B两种类型。两种签证分别适用于管理职位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在跨国企业的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间调动。L-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L-2签证,获得赴美工作和进入公立学校学习的机会。
L-1 签证申请条件
一份L-1申请涉及到“两司一人”,即海外公司,美国公司,L-1受益人。L-1申请的递交者是美国公司。其中,海外公司派往美国公司的L-1雇员是L-1申请的受益人。
海外公司,美国公司,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满足申请L-1的条件,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全面考量:
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要有合格的跨国公司关联关系
L-1受益人要有一年全职的海外高管/经理人经历
L-1受益人要赴美担任高管或经理人职务或从事与其专业知识、经验相关的工作
对于跨国公司的关联关系的确认的诸多详细内容,我们将在今后的文章中说明。
L-1A签证对高管受益人的要求
1年规则 (1 year rule)
L-1A外籍员工必须在申请L-1签证前的3年内为外国公司全职工作至少1年。美国移民局会要求随申请提交工资税单以证明这一点。
高级职位 (Managerial and Executive Capacity)
L-1A员工必须曾于海外公司担任过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他们来到美国后也必须担当高级管理职位。
新办事处 (New Office)
假如L-1A员工将来美国建立并管理一个新的办事处,雇主必须出示相应的投资和商业计划,用以证明L-1A管理人员的领导地位(该办事处必须有下级员工)。
管理他人 (Managing Others)
L-1A管理人员履行管理人员的职责。假如美国移民局发现该管理人员既负责策划又负责具体执行工作,那么移民局会拒绝此申请。
组织架构图 (Organization Chart)
雇主需要证明有足够的员工在L-1A管理人员的领导下执行文书工作。组织架构图可用于证明此点。
L-1B签证对专业员工的要求
1年规则
L-1B外籍员工必须在申请L-1签证前的3年内为外国公司全职工作至少1年。美国移民局会要求随申请提交工资税单以证明这一点。
雇佣美国员工不可行
雇主必须证明,与L-1B员工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对比,没有合适的美国员工能够胜任该职位,且公司迫切需要该名L-1B员工就职,因为条件不允许临时培训一位美国劳动者。
工资要求
雇主向L-1B员工支付的工资不得明显低于行业内普遍工资水平。
L-1签证批量操作捷径
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常常由于工作需要申请L-1签证,将公司内部的员工外派至美国进行短期工作,微软就属于这类公司。那么对于微软来说,是否必须为每个外派员工递交单独的L-1申请呢?
答案是否定的。移民局规定,申请L-1签证的跨国公司只要满足了申请的相关规定,例如满足“合格的公司关系”要求,就可以进行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L Visa Blanket Petitions),即通过一次申请,将一定数量的合乎L-1要求的员工调至美国工作。
必须注意的是,获得集体调职申请的批准并不代表被外派至美国的员工就自动拥有了L-1A签证(集体调职签证申请并不适用L-1B受益人)。在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批准后,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只需要完成I-129S表格,并连同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批准函,以及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邮寄给海外公司的员工,然后他们再使用这些文件在美国的海外领事馆申请L-1签证即可。
L-1集体调职签证使得跨国公司在外派员工赴美工作时,无需为每个外派员工递交单独的签证申请,程序上更加灵活快捷。因此,对于此次微软在为AI团队的人员办理美国签证很可能采取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L Visa Blanket Petitions)结合L-1B单独申请的方式进行。
关键问题:获得L-1签证后,可以申请绿卡吗?
以上介绍的L-1A 和L-1B都是非移民签证。在与雇主绑定的情况下,都可以进一步提交绿卡申请,只是路径有所不同。
如果是L-1A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EB-1C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管移民的方式申请绿卡。
如果是L-1B持有人:如果在美国工作期间进入管理岗位,可将所持有的L-1B签证转为L-1A签证,进而通过EB-1C申请绿卡。
另外,L-1B持有人也可以通过EB-2或EB-3雇主担保移民的方式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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