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非法拘禁无辜群众,敲诈勒索30多万元!法院判了→公众号新闻2024-05-26 14:052024年5月25日,海南琼中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原民警、教导员吕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对吕帅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吕帅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各被害人。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2年,吕帅利用在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担任民警、教导员等职务,通过查处交通违法、检查商铺、查办案件等方式,以限制人身自由、违规使用警械、违法扣押财物、高额罚款等理由相威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非法拘禁无辜群众,勒索财物共计人民币达31.7万余元。琼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吕帅身为人民警察,不仅不努力践行公正执法、执警为民的宗旨,反而利用警察身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败坏人民警察的形象,侵害老百姓的利益,是群众身边腐败分子的典型,扰乱了红毛镇当地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吕帅利用职权,非法使用警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吕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殴打他人,还指使辅警制作虚假笔录来掩盖罪行,向多人多次索要财物,依法从重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编辑|王月龙 盖源源校对|刘思琦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本文转载自海南琼中法院感谢关注每日经济新闻,每天都有精彩资讯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