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家车里发生关系感染性病,美国女子向车险公司索赔$100万
据纽约邮报6月14日报道 周三,联邦上诉法院听取了一起辩论,辩论的主题是汽车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向一名在投保人投保的车辆中感染性传播疾病的女性支付赔偿金。
纽约邮报报道截图
在Geico通用保险公司(Geico General Insurance)诉M.O.案中,一名密苏里州女子(被称为M.O.)声称,她的伴侣马丁·布劳纳(Martin Brauner)在与她在其2014年现代劳恩斯(Genesis)中发生性关系后,因疏忽而使她感染了人类乳头瘤病毒(HPV)。她声称布劳纳知道自己感染了HPV,但在他们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之前没有告知她,导致M.O.产生“过去和未来的医疗费用”以及“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和折磨”。
2021年2月,M.O.向布劳纳和他的保险公司——总部位于马里兰州的Geico——提出了100万美元的索赔,声称她应该根据汽车保险条款获得人身伤害赔偿。Geico公司拒绝支付索赔,声称伤害不是在“正常使用汽车”时发生的。
2023年3月,美国地区法官费尔南多·盖坦(Fernando Gaitan Jr.)做出了对Geico有利的裁决。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在审查双方的论点后,法院发现,在汽车内双方自愿发生的性关系不能构成条款定义的‘使用’汽车。”
但M.O.和布劳纳向第八巡回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推翻地区法院的判决。这对夫妇认为布劳内的保险条款非常宽泛,足以证明M.O.因HPV感染和随后患上脑癌而导致的身体伤害进行索赔是合理的。他们的诉状提到,密苏里州的一名仲裁员在认定布劳纳有过失责任后,判给M.O.520万美元赔偿。
“截至2017年12月,布劳纳和M.O.在现代劳恩斯车中至少发生过一次性行为。M.O.声称布劳纳疏忽大意,没有告诉M.O.自己感染了人乳头瘤病毒,也没有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防止将病毒传播给M.O.。”
“根据Geico汽车保险政策,‘身体伤害是指对人的身体伤害,包括由此导致的疾病、伤害或死亡。’”
这对夫妇声称,由于布劳纳的保险单是在堪萨斯州签发的,根据该州法律,保险单中的任何含糊之处都应该有利于被保险人。“如果该政策是模棱两可的,堪萨斯州的法律要求它被解释为有利于布劳纳和M.O.。”
Geico的律师不同意这种说法。Geico在其简报中写道:“汽车保单不包括仅仅因为一辆有保险的汽车被用作性活动的场所而导致的性病传播所造成的伤害责任。”
周三,由美国巡回法官史蒂文·科洛顿(Steven Colloton)、迈克尔·梅洛伊(Michael Melloy)和雷蒙德·格鲁恩德(Raymond Gruender)组成的三人法官小组在法庭上听取了这些论点。
法官们询问了M.O.的律师大卫·梅耶尔(David Mayer),他的当事人的论点是否会让Geico对每一个可能发生在汽车上的意外怀孕负责。
梅耶尔回答说:“我不认为这是诉讼的理由,但这是个好问题。”他认为怀孕可能不是“身体伤害”,但性病和癌症是。“这是一种身体伤害。这位可怜的女士得了癌症,太可怕了。这是一个糟糕的情况。”
Geico的律师道格拉斯·贝克(Douglas Beck)在法庭上表示,该保险政策只适用于“将汽车作为汽车使用……用于交通目的”的情况。他指出,堪萨斯州的判例法拒绝为“与汽车正常使用无关”的伤害提供保险。
但法官小组担心“正常使用汽车”的含义是模糊的。“可以预见,人们会在车里发生关系。我的意思是,这显然是可以预见的,对吧?”一位法官问道。
贝克认为,保险事故必须与汽车的“可预见和合理”使用有关,这“与可想象性不同”。逻辑是,人们理论上可以使用汽车进行性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应该由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辆的适当用途。
贝克对法官们说,通过对汽车的“适当”使用含义进行争论,“你们正在把一份汽车保单变成一份没有限制的一般责任保单。”
辩论结束时,法官小组没有表明何时会做出裁决。
Geico发言人拒绝就未决诉讼置评。被告/上诉人的律师没有回应置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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