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纽约72岁华裔老太过马路被车撞倒;因为口臭,所以被抓,潜逃17年,美"有味儿"华裔强J犯判囚20年。
近日法拉盛凯辛娜公园前的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一位72岁过马路的华裔老人被车撞倒送医,司机留在了原地,警方没有逮捕任何人。
15日上午9点50分左右,在位于法拉盛玫瑰大道和凯辛娜大道交界处,一位72岁的华裔妇人正在过马路,被一辆车撞倒在地。紧急救助人员到场后用救护车把老人送到附近医院,目前状况稳定。
PSP巡逻队负责人李先生表示,“我赶到时交通已经很混乱了,我看见老人被放在担架上抬上救护车,地上有血迹。肇事司机站在原地,救护人员告诉司机,‘只是一场意外,不用怕,你没有离开,只需在这里等警察到来。’”
李先生称,这是纽约交通灯有问题,“现在一些主要的、繁忙的路口交通灯已经改为行人走时所有方向的车辆都要停下来,反之,车辆走时行人不能走。
但大部分路口依然是在同一个方向绿灯亮起时,行人和车辆可同时通行,转弯的车如果稍有疏忽,就容易撞上在人行道上直行过马路的行人。所以非常危险。”
车祸发生时,法拉盛居民马先生刚好经过此地他表示估计是老阿姨想过马路去公园,却被车撞倒。“路上时常发生车辆和行人抢道,事故频发。特别是电动滑板车,抢道抢红灯,导致事故也多。”
麻省法院裁定,有“口臭强奸犯”之称的华裔男子李端杰(Tuen Kit Lee,音译)弃保潜逃17年之后,需为4项严重强奸的罪名入狱入狱18至20年。
案发在2005年,女事主在判刑聆讯期间表示,即使现在时隔多年,她仍然精神严重受创,晚上会突然惊醒、全身颤抖。
麻省戴德姆高等法院15日判刑时,法官表示李端杰犯下4项强奸罪,每项罪名分别监禁18至20年,刑期可以同时执行。
另外的绑架和袭击罪则缓刑5年,被告刑满出狱后仍需接受全球定位系统(GPS)监控,也要接受性犯罪者治疗,并且登记为性犯罪者,不得与受害人接触。
检方表示,被告当年闯入女事主的睡房,綑绑后对方脸部朝下俯卧,多次掐颈然后施暴,至今依然毫无悔意,女事主因此难以独立生活,因此法官应该从重判刑。
但辩护律师表示,当事人李端杰最初被捕后,曾遭其他囚犯殴打和咬伤,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而且这次判刑太重,辩方稍后会上诉。
案发于2005年2月,当年李端杰的家人在麻省昆西(Quincy)经营餐厅,时年20多岁的女事主是餐厅侍应,被李端杰闯入住所后持刀威胁。女方报警时表示,色魔犯案时戴着面具,但因为口气恶臭,因此能够认定对方身份。
到了2007年9月,戴德姆高等法院陪审团裁定李端杰强奸罪成,但他放弃10万美元保释金逃往加州,并以假名“兰迪”(Randy)在当地另行结婚。
今年5月28日,56岁的李端杰在加州北部被捕,据悉他在加州的妻子并不知道麻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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