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挡路 亚当斯仍签法确认时报广场禁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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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此前联邦法官喊停纽约州有关敏感场所禁枪的法案,但纽约市长亚当斯(Eric Adams)11日仍然签署市议会通过的一项类似法案,将时报广场画为禁枪区;市法务局表示,目前州检察长已提出上诉,在进一步审理结果出炉前,法案将继续有效。
州议会通过的限枪法案已于9月1日生效,包括在纽约市时报广场(Times Square)、地铁等大众运输枢纽等被列为「敏感场所」,此类区域内禁止携带武器;为适应州议会法案,市议会此前也通过法案,详细画定时报广场禁枪区的范围。
(市长办公室提供)
亚当斯11日签署该法案,「今天我们依法律确认时报广场为禁枪区,禁止携枪进入该区域,除非有特定法律授权;时报广场是纽约市的中心,你不会想看到有人非法持枪出现在这里。」
依法,时报广场禁枪区包括两部分,其一是包含时报广场在内的东至第六大道、西至第八大道、南至西40街、北至西53街范围内区域,其二是毗邻港务局巴士站的第八大道至第九大道、西40街至西48街范围内区域;在以上区域内街道、教会、投票站、学校、日托中心和影剧院禁止携枪,但不包含区域内的其他建筑内部。
纽约州北区联邦法院首席法官苏达比(Glenn Suddaby)6日裁定临时禁止令,指纽约州限枪新法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的拥枪权;但裁决书中也表示,禁止令不会立刻生效,而是给州府三天时间考虑上诉,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10日已经将该案上诉至第二巡回上诉法庭(US Second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市法务局的律师路易斯(Stephen Louis)也表示,无论是纽约州还是纽约市的限枪法案,目前依然有效,「我们正在等待上诉结果,在进一步审理结果出炉之前,都将继续运行该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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