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上海房产出售后交税情况,更新了我原来的认知
今天去了上海某房产交易中心(政府机构),有些规定也是第一次知道
第一,上海限购政策仍然存在,每人或每对夫妻已经拥有2套或以上的不能增加,哪怕通过产权变更途径都不行(比如父母年纪大了,想通过产权变更转给子女)。继承遗产不受此限制。
第二,出售房产,增值税可以是全价的x%或增值的20%选小的一个。我原来记得x%是5%,今天听到的是1%。这个1%优惠只限于自己购买的。如果是继承的遗产,则必须是唯一房产才能选全价1%,一般必须是增值的20%
第三,过世者配偶尚在的,过世者遗产50%由配偶继承,剩余的50%按继承法或协商继承。配偶或子女继承不收税。
我不负责第二、第三个规则的准确性,我是从咨询各类业务的窗口旁听来的(上海宁叫听壁脚)。第一个规则应该是准确的,因为我今天去就是要同意某产权变更,结果接受方有2套以上房产,已经受限购,不能就这么接受。
如果第二个规则是准确的,那么父母生前卖掉然后继承现金,比父母过世后继承房产然后卖掉可能更合适。中国没有美国的step-up ba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