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最应当废除的条例
当今中国最应当废除的条例
早就想写篇有关“信访”的博客。看到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自缢身亡的新闻最终促成了这一篇博客。信访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于1951年6月7日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是当代信访制度的起点。之后经历了1951年6月至1979年初, 1979年到1982年初和1982年才初到现在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般被认为是政府发动人民群众在运动中揭发他人的问题和对运动中问题要求落实政策的信访。1979年初到1982年初是所谓的“拨乱反正型信访”。因为这一时期的法制建设不够健全,信访成为当时解决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的主要途径。一般认为“拨乱反正”1982年基本完成。在此之后,信访的主要功能转变为“化解纠纷、实现救济”[1]。
虽然作者没赶上信访制度的第一阶段,但有机会记录下第二和第三阶段访民三十多年来的棚户和街边乞讨生活。为了能够平反冤案,上访群体无法象正常人一样生活,同时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乞讨的上访者 (1979年冬)
乞讨的上访者 (2014年冬)
上访者路在边的”住所“ (1979年冬)
写申诉信的上访者(1979年冬)
从照片上可以看出,三十多年过去了,虽然访民赖以生存的乞讨方式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但访民承受冤屈的能力要低了很多。陈水总上访无果,制造了厦门BRT公交车火灾事件,致46人死亡,34人受伤和杨佳上访无果,闯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场所,用利刃袭警造成6死4伤两起事件就是很好的说明。
尽管2005年5月1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信访条例》,但所谓“化解纠纷、实现救济”的信访制度的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它构成了法律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多轨制。事实上,部分上访人宁愿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也不愿意走法律渠道的 “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本身就暴露了这一制度的弊端。
尧舜时期设置“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敢谏之鼓”,这些是中国古代信访制度的萌芽 [2]。到了清代,中国传统的信访制度发展到了巅峰,也逐渐走向了衰落。这个时期的信访,包括击登闻鼓、上书皇帝等,被统称为“京控”。上访这一原始、封建社会的手段在二十一世纪再出现,是对当今中国法律制度的莫大讽刺。
因为信访无法想法律一样给上访者一个确定的“说法”结果悲剧不断。为了避免上访无果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的的发生,应当彻底废除信访条例。
[1] 新中国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应星,光明网。
[2] 中国古代的信访制度,雅歌,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