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的记忆
我的中学在北京西山鹫峰脚下,她的所在地有个雅致的名字:环谷园。
环谷园紧邻北安河村,村民们说话的口音与普通话略有差异,比如玉米从他们口中出来是“玉麦”。那时虽然家庭和学校经常教育要尊重工农,但学生中间还是弥漫着浓重的身份等级歧视风气,尤其是看不起乡下人。我们嘲笑他们的口音,竟至称呼他们为“老玉麦”,意思就是老土,颇为不敬。后来看了些书才知道,又土又无知的是我们。目前所知玉米自16世纪传入中国后,最早的记载就是“玉麦”(见明嘉靖三十四年《巩县志》)。北安河人保留了古代的名称,相当古雅。笑人者常常是笑自己,不经过几回羞臊教训,绝认识不到。
五十岁以上的中国大陆人对玉米的记忆应该都能达到刻骨的程度。那是伴随我们生长的主食之一,我们的骨架肉体有一半由玉米增壮催肥,有些年头玉米面在口粮的配比上还超过细粮。那时的玉米是连皮一块儿磨成面,用不着放大镜就可以看到细小的玉米皮。玉米面一般有窝头、发糕、贴饼子、玉米粥四种做法,金灿灿的,看着结实扛造,入口粗砺难咽,加上没有多少搭配的蔬菜油水,假若不冒胃酸“烧心”,都不好意思称自己是祖国的花骨朵儿。三年困难时期,餐桌上出现了一个新品种:白马牙。长得倒挺白,做法依旧老套路,口感似乎还缺少黄玉米的嚼香,没有味道。上中学时,冬天教室和宿舍烧煤炉子。每天饭后,同学们常把窝头放到炉子上,满室诱人的烧烤味。一层一层剥着吃,上下牙一碰,咔嚓,立刻一口酥屑,焦香四溢,那种香脆劲儿,后来吃美国的土豆片无论如何找不到那个感觉了。当然,说穿就没劲了,那会儿起码有一半感觉是饥饿刺激出来的。那会儿,啃着窝头心里老想着白面馍的我们,得跟人说,想起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比我们更不幸的穷人在水深火热中煎熬遭罪,为了把红旗插遍五洲四海,别说吃窝头,喝糊糊,就是吃糠咽菜,也“餐餐味道香,味道香,哎哟喉!”谁要敢说不好吃,马上,忘本呐、贪图享受哇、剥削阶级思想严重啦、和平演变在你身上有所表现呀等等帽子压得你喘不上气来,恐惧到想吐。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在吃窝头时默默祈祷得点感冒发烧一类小病,然后心安理得地去医务室开个证明,从食堂领取病号饭,那种在同学们虎视眈眈下慢慢品味鸡蛋挂面的得意,是少儿时最大的精神享受之一。插队时,第一次尝到了细腻的玉米面。陕北老乡磨面过细箩,把皮筛出做猪饲料。和成面团后,可以切出一指宽的厚片,不碎不散,蒸熟,作为日常主要食物。除了这种包谷馍,老乡们也蒸发糕,但不放碱,弄不好就略带酸味。此外,老乡们还常做玉米“搅团”,类似面疙瘩汤。由于玉米属于高产作物,地方政府为了创业绩,往往硬性规定播种面积。可是乡亲们每年都偷着种一些传统的低产作物,如小米、糜子、荞麦等等。好这一口,没法子。只要不影响交公粮,一般县社干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死活要找茬儿的虎狼酷吏毕竟是少数。玉米长得较高,夏天锄草,再热也要穿长袖,否则宽薄的叶片锋利如刀,划得胳膊道道血痕,又痒又疼。好处也有,可以在工间休息烧烤嫩玉米吃,或者像吃甘蔗一样啃咂玉米秆,吮吸甜汁。玉米很容易退化,为了保持高产,必须年年培育新种。育种的要求很高,至少周围几十里不能有玉米种植,否则容易串种降低质量。所以,那时都是专门去与世隔绝的海南岛育种。现在听说国内不再育种(大概海南开发旅游,也没地方干这个了),全从美国进口。于是,争论不休。上大学后,七十年代末,仍是配给一半粗粮。拿到饭票,经常算计粗细比例是必须的,如果月初朋友来访多,那后面大半个月就不知细粮是啥滋味,只能看着别人吃馒头猛咽口水。好在大师傅们开始琢磨粗粮细作,有烤发糕了。这种烤发糕在我来美国后看到了它的原形,是美国特别是南方人餐桌上常见的配餐。过去在中国听说老美不吃玉米,全用来喂猪,其实是误传。
众所周知,玉米的老家是中南美洲(具体地方尚无定论)。跟我这种吃玉米吃伤的人相比,中南美洲人对玉米的感情就像亚洲人爱大米。他们不仅有玉米节(评选玉米食品饮料、生产状元、玉米颂歌、玉米皇后等),还有玉米神。马雅的玉米神是一个健壮骠悍的半裸小伙子,头上装束着玉米穗组成的神冠。而且在他们的传说中,给玉米本身也灌注了神性。尼加拉瓜流传着部落神人在七天中用八种灵物合成了玉米。其中有他们最喜爱的金、玉、鹰爪趾甲、美洲狮血、浣熊骨、鹿奶、蛇皮和勇士帽饰上的羽毛,分别赋予玉米皮肤、肌体的颜色、抵抗力、生存力、更新力与勃勃生机。古代印第安人把玉米说成“乳汁”“我们的肉”和“神的食品”,说人是造物主用玉米做的新人类,比原来用泥土和木头造的强多了,更加顽健耐摔打,情感更加丰富,有赞美和歌颂神灵恩德的能力。墨西哥有句谚语:“哪里有墨西哥人,哪里就有玉米。”可以说,玉米在墨西哥无处不在,连掷色子游戏、占卜也要用玉米展示。墨西哥国立大学医学系楼上的那幅著名壁画《生命、死亡与四要素》,其中心位置即为玉米,正反映了玉米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如今,墨西哥除了金黄、雪白,还有深蓝、墨绿、紫红单色玉米以及红蓝绿白黄混杂的五彩玉米。玉米文化发展到此,其它农作物恐怕难望其项背了。
一个引人关注的历史现象:古代中国对外来语的翻译和舶来品的命名,较早时多用音译,如葡萄、骆驼、琵琶等。明朝时风习大变,前后脚从中南美洲辗转传入中国的农作物与疾病:如玉米、甘薯、土豆、梅毒等,其名称全都换上了纯粹汉语。青出于蓝,却把蓝色褪得相当干净。不知是否这几种东西与底层百姓的关系更为密切,抑或跟当时的文人学者风习有关?(民国又恢复到唐玄奘的直译、音译,现在则干脆直接在中文句子里夹杂外语)据研究,玉米在中国各地名称有别,曾达133个之多,没有一个是直接音译印第安语或西班牙语,少数沿用古代习惯称“番麦”“西天麦”,更多是土生土长的土名,“粟米”“包谷”“苞米”“棒子”之类。有意思的是,很多都被冠以“玉”字,“玉麦”“玉蜀黍”“玉茭”,这一点与中南美印第安人的喜好观念相吻合。《莱阳县志》说:“玉蜀黍,秫之别种,以种来自蜀,其洁如玉,故名。”“玉米”最早见于明末大学者徐光启的《农政全书》。足见当时无论民间或文人都对这种作物与食物颇为喜爱。由于名人效应,玉米成为应用最普遍的名称。
可能是玉米的退化问题困扰,影响产量,不如甘薯给人们带来的实惠更多,所以流传下来的净是对甘薯的歌功颂德,如明朝末年,歌谣“不爱灵药共仙丹,惟爱红薯度荒年。”朝鲜人写的诗歌也有“万历番茄(即甘薯)始入闽,如今天下少饥人。”(有点像大跃进时的民谣,吹得大发了)河南人说,“红薯面,红薯馍,离了红薯不得活。”没听人说过离了玉米不得活。
九十年代后,在饱汉子们的鼓吹下,玉米又火了。夸它健康的话音未落,质疑声已起,可怕的转基因啊!
除了玉米笋,我不爱吃玉米,那是因为我的胃仍残留着窝头的记忆。而且从马雅衰落、现今中南美洲人的体型与八十年代前的国人来看,我不相信有多健康。另外,我也知道,七八千年前,从狗尾巴草般的野生植物,到三千年前增大一倍,再到15世纪出落成半尺长的身形,其间不知基因几转,乃至现在都找不到其原形祖本。转基因绝非从现代始。要说可怕,我这辈人大概更怕饥饿。玉米的高产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全世界的粮食问题,用不着我来评功摆好,但为它说些公道话还是应该的。如果不用转基因技术,怎样提高产量,来解决人口越来越多的地球对粮食越来越多的需求?在饥饿和还不明了的转基因威胁天平上,倾向哪边?肉食和转基因植物,哪个对人类体质损害更大?无巧不巧,在墨西哥北部印第安人的传说中,似乎早就预言了玉米转基因的命运。那是玉米母亲和玉米姑娘的两个大同小异的故事,都说玉米是女人用摩擦身体等违背众人习惯的方法生产出来的,结果遭到迫害,被驱离出境。后来玉米解救了饥饿的人们,才让人们念起发明者的好处,转而尊崇玉米母亲和玉米姑娘并纪念她们了。令人含泪感慨的故事!
就像我不是李宇春的粉丝,我不特别喜欢玉米,却也并不排斥。在我更喜欢小麦的同时,也还记得玉米填充过我年轻时弹性极佳总填不饱的胃囊,毕竟在做民工修路时,有过一不留神一顿吞食五个四两一块玉米馍的纪录。苍天在上,不敢抵赖。如今虽不是好汉,也提不得当年神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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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大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