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谈林徽因3:说不清的林徐恋,道不明的女人心
(我奶奶家族佳容颇多,说媒的踏平门槛。这是奶奶的堂姐,北平女子师范大学优等生。六十多年前随丈夫赴香港)
上集说到时人乃至后人谈起林徽因邂逅徐志摩,不外乎两大结论:
结论一:林徽因与徐志摩像电视剧说的那样,真恋爱了。
结论二:林徽因和徐志摩从无恋爱,顶多只是徐志摩单方面行为。
结论一多是间接的推理。例如徐志摩元配张幼仪的一些话以及后人撰写的传记。倒是林徽因在徐志摩坠机后,急急通过胡适多次施压凌叔华,索取遗物,颇为有趣。
结论二列出几样证据,但在我看来,它们只是看法,不是实物:(1)林徽因才十六七岁,不可能议婚论嫁;(2)林徽因比徐志摩小七岁,年龄差距大,不会生情;(3)林徽因乃大家闺秀,教育良好,坚决不做破坏他人家庭之事。
首先,我来谈谈对结论一的看法。林徽因和徐志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估计只有天知道。我刚才之所以敢说林徽因理智,是基于一个事实:林徽因遵从家长倾向,嫁给梁思成。这个事实不光天知道,大家也全知道。除了偶尔夸大贪官和愚民的罪恶,我讨论问题一向讲求客观。我写《笑谈文姬归汉》时,特别注重真相。除了“蔡文姬在匈奴没有自杀”这一条,其他正史野史的记载我一概怀疑。当然,我不是说林徽因对梁思成没有爱情。他们俩婚前交往多年,若无真爱,最终不会走到一起。梁思成出身高贵,宽宏端庄,博学踏实,也是众多女性心仪的对象。
张幼仪曾不点名提到徐志摩女友,无论时间地点,明显指林徽因。诚然,张幼仪有没有说过那些话,出处模糊,无可靠物证。只有一点我是相信的,那就是女性的直觉。即便不敏感的女人,对夫君的关爱和冷淡,往往也能迅速察觉。现在某群蠢男出轨,以为老婆呆傻不知,要小心啊。徐志摩感情有异,他的夫人自然体会得最直接最深刻。假如张幼仪真说过那些话,我愿意相信她的感觉,但至于林徽因是否响应徐志摩的爱慕,证据依然苍白乏力。
许多事情一成为历史,就难再验证。比方说,过了三千年,考古学者在古墓发现林徽因和徐志摩之间的通信,可以作为证据吗?我认为不能。古墓造假如此风行,可信度早已接近乌有。古代造假少,复制不灵光,但仍有学者怀疑屈原这个人是否存在。我们现在胡作非为,信誉喂狗,加之技术无所不能,几千年后,人们不但不相信什么古信件,而且干脆定论地球上从未出现过林徽因和徐志摩,我也不会感到惊诧。
有人说徐志摩不自量力追求林徽因,我不以为然。爱情扯上“不自量力”,铁定涉及庸俗因素。譬如,长相不配,财产几何,官职高低,有些离题。徐家或许不是封疆大吏,但决不卑微。徐家拥有工厂和银行,富甲一方,非等闲可比。再者,徐志摩仪表出众,才华盖世,成绩斐然,没有什么“癞蛤蟆吃天鹅肉”的问题。徐志摩唯一的缺点是已婚,有违道德准则。至于林徐是否真恋爱过,我没有第一手资料,惟有蜻蜓点水而过。
我想简单评评张幼仪。张幼仪乃难得的贤良,事业上也很成功,是民国银行家和企业家。她出身名门,家族巨富,据说嫁妆载满一大船。徐志摩说张幼仪是“乡下土包子”,给大家一个她没文化的错误印象。林徽因是大家闺秀,张幼仪同样是。张幼仪也是留学生,海归后曾在大学教书。更难得的是,和徐志摩离婚后,张幼仪照旧无怨无悔地侍奉公婆,给他们养老送终,最后还是靠她奔走,才出版了《徐志摩全集》。张幼仪说的这几句,朴实而深邃,折射出汉伏波将军马援的哲思,我叹服不止。未详查出处,摘录如下,大家看看就算:
[。。。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其次,我来分析一下结论二。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奉行多妻,卖淫合法,但触及私人爱情,绝对认真,连娼妓都有真情,非现代人之憨愚纵欲。清末民初,女子到了十六七岁,是正儿八经的出嫁年龄(中华民国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十六岁)。在民国新风尚薰陶之下,年轻文化女性不单主动寻找情感归宿,而且挺认真,要成家生子的那种。我读大学时,倒是到了二十来岁,还对是否应该恋爱诚惶诚恐。现在回归民国了,中小学生谈恋爱正常得很。不同之处在于,民国十几岁的女子恋爱,大多真心实意想过一辈子。今天那些小孩子,释放本能罢了,没几个真去思考未来,也不可能有什么未来,对于他们来说,恋爱是“肉身大事”,但决不是“终身大事”。
许多人强调林徽因没爱过徐志摩,出发点各异,但我相信都是出于爱护林徽因。可是,这种“爱护”,又有多少必要呢?难道林徽因真爱过徐志摩,就会失分?“失分”或“加分”,取决于各人的价值观。比如,我的大学同学刘大王,卑鄙猥琐,大学时代屡被女同学拒绝求爱。他很郁闷,常编造美丽的故事,将自己跟好几个女孩子硬扯在一起。原因很简单,他认为那样可以给自己“加分”。因此,所谓“失分”或“加分”,无非个人思维,别人未必真那么想。我个人认为,林徽因就算和徐志摩恋爱过,对她的品格、成就、声誉,不存在任何“失分”效应。少女怀春,人之常情。林徽因是个坦率之人,她不会对家人隐瞒什么。我也相信她的后代手握确凿实据,批评电视剧鬼编滥造。然而,不少女人有些事情深藏心底,即使丈夫也不会相告,更何况子女或朋友?假如孩子将来问我是否爱过杨大王,我说没有,只能说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也。(我和杨大王大学时代的故事见《笑谈北京行》,点击上文“刘大王”和“杨大王”可看到与他们相关的旧文)
林徽因比徐志摩小七岁,也许是个实实在在的障碍。王赓比陆小曼仅仅大八岁,昔日人觉得两者“年龄悬殊”。多年后,山口百惠爱上三浦友和,亦因年龄相差七岁而惴惴不安。我那个年代,年龄因素不容忽略,大家谈恋爱喜欢找年龄相仿者。林徽因比徐志摩小很多,但民国出现颇多类似的师生恋,故而光靠年龄即断言林徐未曾恋爱,也缺乏说服力。
当然,今日人相差六七十岁照样谈婚论嫁,反倒无人慨叹年龄差距,社会进化足够惊人。媒体对这种新时尚推波助澜,专门跟踪报道老人婚姻,舆论热议铺天盖地。我不反对鼓励老人追求第二春,但青少年见识有限,判断力差,一方面媒体喧嚣,另一方面无脑领导整天瞎叫唤“晚婚晚育”,整得年轻人以为七八十岁才算晚婚。久而久之,适龄青年将年老结婚视作正常,将年青结婚视作不务正业(甚至认为是犯法)。一个中学同学已经三十八岁,长相不错,却还是光棍,他父母急得天天催促:“都三十八了,该成家啦!”没料到他大大咧咧地笑道:“你们急啥?政府提倡晚婚,等八十三岁再结婚不迟!” 我绝对没有开玩笑,他的言论反映出新一代荒谬的婚姻观,而领导与媒体难辞其咎。结婚人口老龄化,出生率自然急剧下降,恐怕这才是天朝人口红利迅速流失的根本原因。沙俄人口负增长,据说曾制订法律,年过八十不准结婚。按我前面的分析,沙俄应该是害怕老人成亲误导青少年。沙俄努力以法治提升生育,却收效甚微,到时人都没了,辽阔的地皮又有啥用呢?众多贪官私藏上千套公寓,自己却搬家到牢房去了,也是类似困境。
大家闺秀不破坏别人家庭的说法,争议更多。假设林徽因真与徐志摩谈恋爱,我相信她是个好人,不会怂恿徐志摩蹬掉元配张幼仪。但是,破坏别人家庭的大家闺秀蛮多的,古今皆有之。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情爱纠纷,虽为杜撰,但里面身为大家闺秀的皇家女,断然拒绝将老公送还秦香莲。还有一例是东晋王献之被皇帝女相中,当驸马之前,被迫休掉爱妻郗道茂。驸马很受气,要碰别的女人,得看老婆的脸色。今日教育良好的大学生争当小三,横刀夺爱,不胜枚举。为了给社会培养专业小三,京懿湄大学才增设“淑女”系和“猛男”系。无论皇帝女还是大学生,知书识礼,却哪有什么顾全别人家庭的念想?其实不是教育好不好的问题,群众昏聩,人性使然。破坏别人家庭自然是德行的瑕疵,但现代聪明人声称金无足赤,连贪污犯都可以原谅,破坏家庭是“神圣的”自由恋爱,更加不成问题。
综上所述,两种关于林徐轶事的流行结论,皆无充分证据加以支持,所以我对林徐往事,只能说让它随风远去吧。不论林徐实情如何,民国青年男女在新制度下,自由翱翔,追求爱情幸福确是事实。林徽因和徐志摩是那个时代才情出众的代表人物,其人生经历引起今人的兴趣,亦合情合理。一旦民众围观议论,闲话就不免五花八门了。
(待续)
前两集的链接:《 笑谈林徽因 》
文满天下,名归山寨
经好心网友举报,得知我还没写完的作文《笑谈越南行》,已经被一个叫作bookmi的网站侵权发表,作者一栏填上它自己的大名。插图也一起偷走。无名小卒如我,在电子时代,难以逃脱文章被窃的命运。幸亏我的文章不是那种电影大片题材,否则哪天偶然看到电影了,估计更加傻眼。我的东西反动,很难通过审查,也给老家的山寨高手造成发行的障碍,起到意外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