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中的挣扎——一个富农家庭在文革中的遭遇(14)
13 粮食偷盗事件
潘文博:三个妹妹先后都嫁到黑龙江,家里只剩爸爸、妈、文平和我四口人。人口尽管少了,可是生活仍然困难。为了谋生,我和文平在1971年也来到了黑龙江通北地区。
到生产队,干什么呢?通过几个妹夫讲情,决定让我去打水。那里全村只有一口井,四十多米深。井旁有个水池子,每天要打满,才够全村二百多口子人和几十头牲口的饮用。
为了让全村群众早晨有水用,我必须夜里三点就起来,开始打水。在辘轳旁边一站,一桶摇上来,哗一倒,马上让桶落到井里,灌满,又飞快地摇……黑天半夜,零下几十度天气,一会儿就出汗,打得最热的时候,上衣全部脱光,光起膀子打……就这么,天天如此,像机器一样,根本没有节假日。可是,到年底一算,我还欠生产队一百多元。
再看看那些基层干部,他们根本不劳动,想吃什么粮食,就让社员到粮库取来。不参加劳动,他们干什么呢?除了吃吃喝喝,就是串门子——串老婆门子——就是去“搞破鞋”。生产队长刘福就经常去一个寡妇家,弄得他老婆去堵被窝,堵住以后,又打又闹……刘福也满不在乎。这就是当地的风俗习惯。
秋收以后,有个小伙子叫高欢,还有一个老党员的儿子,叫二和尚,我们三人凑在一起闲聊起来,我们仨个谈起当地的干部,都认为这些农村干部多吃多占,也没人管,粮食打下来,他们也不组织人入库,干脆我们去场上弄点麦子……
那天晚上,我们三人每人拿了一个麻袋,趁着天黑没有月亮,悄悄走到麦场上,看看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我们三人就大干特干起来。高欢灌了一麻袋,我灌了多半麻袋,二和尚灌得和我差不多,我们三个人摸着黑,神不知鬼不觉,挺顺利地就扛回来了。
事情这么顺利,三个人都很兴奋,决定再弄一趟。这次我下了个狠,弄了满满一麻袋……
小麦扛回家,放在什么地方呢?那个地方家家屋里都有地窖,冬天放白菜土豆什么的。开始没仔细考虑,就放进地窖里。后来一想,不行。万一走漏了风声,人家一进门,打开地窖就会发现,太不保险。想来想去,脑子一亮:干脆把锅拔下来,在灶底下挖个洞,把粮食埋里面,就是侦破专家来了,也够你找的……
果然,没几天生产队发现麦子少了,报了县公安局,说丢了五千多斤小麦。我一看形势不妙,恰在这时接到大哥寄来一封信,说是中央有指示要给一些干部落实政策。我把粮食给凤珍、小琴每家分点,自己带一麻袋,乘上从哈尔滨去上海的火车,回到北京。
路上我反复想:我的行为是不是犯法?是不是道德?如果站在那些干部的角度,我干得是既不合法,又不道德。可是,换个角度,可以说是既合理又合法的。因为按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应该是按劳取酬,我辛苦苦干了一年,干的活那么苦,那么累,我所付出的劳动绝不仅仅是那些小麦所能换取的。其次,那些农村基层干部,他们游手好闲,整天不劳动,却不劳而获。另外,我们北京南苑的三间正房,加上院子,有将近400平米,文化大革命一来,造反派把我们扫地出门以后,说占就占,这难道就合情合理合法吗?社会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理可讲?所以,想来想去,我对自己的行为并不感到有什么不对。
后来我听说,县公安局开着警车到了生产队,抓了好几个嫌疑犯,在生产队办公室把那些嫌疑犯打得鬼哭狼嚎……。
三妹凤珍的老公公怕受牵连,就主动交出了我拿给他家的麦子。于是,公安局根据凤珍老公公提供的线索,就派人到老家去找我,没找到,我躲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