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知府的收入一瞥
根据光绪《续修云南顺宁府志》记载,云南顺宁府知府(管辖权限大致相当于地委书记,在清代官制中为从四品,晚清基本均为进士出身)年薪基本工资105两银子,加 “养廉银”1600两(力度很不小!),合计1705两,月均142两。在养廉银实施前,月薪只得8.75两,对于需要养家,还要自己雇佣师爷幕僚的知府来说,确实是太低了点。知府衙门雇佣的皂隶,捕快等底层人员每人年薪才6两;府学教授(行政级别正七品,和知县平级)年薪45两,为养廉补助实施前“地委书记“ 收入的42%左右。也就是说, 晚清地区学院教授的工资和县委书记同级。军队骑兵每名年薪24两,步兵12两。实施高薪养廉以后,“地委书记” 的收入到达了普通士兵的71倍。
《续修云南顺宁府志》的这种详细列出在任地方公务员帐面工资收入的做法,在府志中并不常见,今天的所谓新方志就更加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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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以下为摘录他人研究,以获得更为全面的认识。
“李慈铭的灰色收入有印结银、馈赠、书院束修、礼品等,清代各省人士进京办理捐官等事宜,要请同乡京官证明其身世、履历等情况,写一份盖印的保结文书——印结,出具印结的官员,每月可分一次印结银;馈赠指地方官夏天送的冰敬、冬天送的炭敬以及节日送的别敬;书院束修是官员在地方学堂讲学的兼职收入。李慈铭的这几项收入加起来有2061两银子,是其工资的15倍多。礼品则有茶叶、烟草、火腿、鱼翅、笋干、糕点、水果等。李慈铭一年中基本上不去衙门,只是报到时去一次,年终考核去一次。他整日赴宴、听戏,还纳妾,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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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康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