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值得化时间看的美国纪实小说
介绍美国的纪实小说“非虚构小说”的典范
〈残杀〉
原作名: ln cold blood
为什么要介绍美国的纪实小说“非虚构小说”的典范〈残杀〉,因为它能够帮助你了解美国,了解美国的事情,也了解一个社会。
这是一部新型长篇小说,作者自称它为“非虚构小说”,事实上它只是文学上真人真事小说的一种,但更接近于事实,也可以说是用小说的形式写成的长篇新闻报道,现在也可称它为纪实小说,它的主要艺术特点是事实与虚构的混淆。美国早在1961年就由著名的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思在论文《写美国小说》里提出“事实与虚构混淆不清”的理论,他认为到了20世纪中期,美国的现实变得比任何小说家所虚构的情节还要离奇,因此“作家要做的,只是对美国的大部分现实先理解,再描绘,然后使它变得真实可信”。美国作家们既然认为事实与虚构混淆不清,一方面感到现实的神秘性,一方面也对现实失去信心,结果一部分作家就脱离现实,去追求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来表达自己的经验和感受,于是产主了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黑色幽默为主要特征的新型传奇小说。这派小说家认为,事实一旦与虚构混淆不清,现实也就成为超现实,结果作家一方面认识到现实的无意识,另一方面又觉得自身的经历也可能是另一种梦。因此许多当代西方小说往往富于梦幻色彩,着力描写个人与荒诞世界之间的冲突。一般的小说既然致力于描写超现实的神秘世界,另一派象卡波蒂这样的美国作家就走向另一极端,认为当今大部分作家既然背离现实主义,抛弃极好的社会题材不用,那么“新新闻报道”正好利用这些发生在现实生活里的社会题材来大显身手,使作家成为“今日的菲尔丁和巴尔扎克”。“新新闻报道”允许作家在描绘事实时掺杂个人的观察和想象,采用各种象征手法,在艺术形式上打破小说与非小说的界限,因此所谓“新新闻报道”与“非虚构小说”实质上并无多大区别。另一位把“历史和虚构混在一起”的新新闻报道作家诺门·梅勒称他的非虚构小说为“生活实录小说”,说社会上某些真实的事件在他心目中跟他作为小说家所能想象和虚构的事件同样富于戏剧性和讽刺意味,因此只要把这些真实事件尽可能详细地描绘出来,就能说明用虚构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生活本身与小说有多么近似。梅勒的理论也可以说是卡波蒂的所谓“非虚构小说”的理论。《残杀》虽是一部赤裸裸地描写真实事件的书,但它从内容到形式都称得上是一部小说。
《残杀》的故事是发生在美国堪萨斯城的真人真事,两个囚犯出狱后根据同狱犯人提供的错误情报,抢劫未遂,用极残酷的手段平白无故地屠杀了素昧平生的富裕农民一家四口。由于这个犯罪案件缺乏明显的杀人动机,被害的一家又是奉公守法的良民,案件发生后曾引起轰动,一时成为舆论中心。
卡波蒂花了整整6年时间作了大量调查和无数次采访,访问了被害者的亲友与街坊邻居、警察当局、两个罪犯及罪犯的亲友,最后还取得了罪犯的信任,就刑时要求卡波蒂在场。作者煞费苦心,用一种独创的新体裁对这个案件的发生、发展、破案及审讯过程作了生动的叙述和深刻的分析,人物也刻划得栩栩如生,小说出版后之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少作家纷纷仿效,从此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出现了一种带有美国历史、社会和美学特征的新纪实文学:非虚构小说或新新闻报道。《残杀》中所描绘的事件虽然以真人真事为蓝本,它的主题又恰好与当代的严肃小说近似。在作品里,读者可以看到,人性已堕落到不可忍受的地步,传统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已经不值几分钱。作品提出了这些问题:社会怎么会产生像狄克和拜利这样的冷血动物?他们残忍的“冷血”性格是如何形成的?这类犯罪案件和杀人凶犯在社会里是否有典型意义?对中国读者来说,这是一部新闻报道体的生活实录小说,
当代美国文学小说-----残杀
原作名: ln cold blood
作者: 卡波蒂 T. / Capote,T. / 杜鲁门·卡波蒂
陕西人民出版社已经有翻译版
故事摘要
1959年11月15日,美国中部堪萨斯州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家四口惨遭杀害!这桩没有明显犯罪动机,也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的离奇血案,震惊了整个美国,举国上下都在关注血案的侦破。杜鲁门·卡波特受《纽约客》杂志之邀,前往载萨斯跟踪采访整个案件的进展,希望能找出藏在这起谋杀案背后的故事。
克拉特先生是位道地的绅士,待人和蔼可亲,他妻子患有精神病,经常卧床,他们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女儿在城里学习护士课程,即将结婚,当时只有16岁的女儿兰希和15岁的儿子凯尼恩在家。兰希聪明美丽,非常善良,被杀那天还在教一个13岁邻居女孩做1957年11月中旬,在堪萨斯州离加登城不远的河谷农场大院一座漂亮的住宅里,富裕的小麦生产商、前任总统艾森豪威尔亲自任命的联邦农业信贷董事会董事克拉特一家四口惨遭杀害
四人都被捆绑着并被堵上嘴巴,用12寸口径鸟枪击毙。凶犯在逃,未留下任何线索。樱桃馅饼,凯尼恩正在做一只大衣柜,准备送给他的二姐作为结婚礼物。堪萨斯州调查局在局长杜威指挥下成立一个18人的侦察小组专门处理这个案件,但克拉特一家为人厚道,没有仇人,找不出任何明显的杀人动机,凶杀现场又不留任何痕迹,毫无线索可循,因此尽管杜威非常精明能干,手下的人也都是富有经验的老侦探,对此案却一筹莫展。他们面临的最大难题是罪犯凶残狡猾,使人无法分析出明显的作案动机。
但就在凶杀案发生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堪萨斯城兰星监狱里的一个名叫卡尔斯的囚犯从新闻广播里听到了有关凶杀的报道,受到良心的谴责,终于向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原来韦尔斯曾在农场主克拉特先生家当过短工,克拉特先生对工人非常好,不仅工钱大,而且在圣诞节还多给50美元红包。韦尔斯在1959年9月因偷盗罪被捕入狱,在狱中结识了犯人狄克,无意中跟狄克谈起了克拉特家的情况,说克拉特很富有,曾经不到一星期就花掉了一万美元,还谈到他办公室里写字台背后有一个保险柜,里面藏有钱财。狄克此后就不停地向韦尔斯打听关于克拉特家的事,出狱前不久还曾扬言要伙同另一囚犯拜利一起到克拉特家去抢劫,并要干掉所有的目击者。起初韦尔斯还以为狄克只不过是说说而已,犯人在临出狱前往往扬言要去抢劫,要做贼,以表示自己的胆气,对蹲监狱满不在乎。现在狄克竟真的做出这种丧天害理的勾当,而提供情况的就是他韦尔斯,难怪韦尔斯要寝食不安,终于向警方吐露了真相。
杜威立即采取行动,找来狄克和拜利的照片和档案材料,跟踪追捕。他们先去找狄克的父母,他们是正直善良的农民,但一直很穷,几乎填不饱肚子。狄克上不起大学,19岁就在铁路局当工人,与一个16岁的姑娘结了婚,生了三个儿子。婚后狄克换了几次工作——开救护车,当机械工和油漆工——收入越来越多,但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终于走上赌博、开假支票、行骗、偷窃的犯罪道路。这期间他还勾搭妇女和诱奸少女,离了婚又结婚,那第二个女人在他因偷猎枪被捕入狱服刑期间又与他离了婚。狄克这次假释出狱后曾与他朋友拜利一起回家小住,随后又一起出去作周末旅行,过了24小时又独自回家,住了几天,便失踪了。侦探们又去访问了拜利的姐姐。拜利的父亲是个冒险家,剥熊、修表、盖房、烙饼、钓鱼等样样在行,母亲是印第安骑手,一家人曾挤在一辆破卡车上到处流浪,孩子们因肚饿整天哭闹。后来,妈妈死于酗酒,大儿子因爱情自杀,大女儿堕落、酗酒,有一次从窗口跌下来自杀身死,拜利从小桀骜不驯,终于成了刑事犯,只剩下拜利的姐姐约翰逊夫人过着中产阶级的正常生活,丈夫是人寿保险公司职员,收入有保障,生有两男一女,当时刚搬入旧金山城北山坡上带花园的新居。她告诉侦探们说,她弟弟拜利做事从不考虑别人,别人的一切对他来说都一文不值。两年前,拜利叫一个年轻姑娘带来一封亲笔信,说他出事了,要他姐姐照顾一下他的妻子。约翰逊夫人后来发现这姑娘实际上只14岁,也不是他的妻子,而且住了不到一星期就不告而别,同时叫人搬走了家中能搬走的一切东西——夫人的首饰、夫妇俩的衣服,连厨房里的座钟也拿走了,此后拜利就没找过他姐姐,也不知道她的新住址。
侦探们从两个嫌疑犯的家属那里虽没打听出他们的行踪,却意外地发现狄克和拜利又在堪萨斯城出现,使他们大为兴奋。原来两个罪犯在作案之后东躲西藏,还到过墨西哥,最后把钱都花光了,不得不重返堪萨斯城,因为狄克只能在当地开不能兑现的假支票。但这次行骗泄露了他们的行踪,一个营业员记下了他们偷来的汽车的牌照号码,这辆汽车沿路受到警方严密监视,在驶抵拉斯维加斯后侦探们就把两个罪犯抓获。起先杜威还担心罪犯们已把物证销毁,这样如果他们死不招认,就很难定罪,谁知从拜利的行李箱里搜到了他们作案时穿的靴子,正好吻合尸体旁边留下的足印。经过迅雷不及掩耳的突击审讯,两个罪犯都先后供认他们的作案经过。拜利曾有个悲惨的童年,父母离婚后被送入教会孤儿院和救世军儿童收容所受尽虐待,16岁时就在商船上做苦工,参加过朝鲜战争,在一次车祸中受了重伤,两腿经常隐隐作痛。他从小养成仇恨一切人的性格,一次与父亲反目后就到处流浪,因偷窃、越狱罪受到联邦调查局通缉,在狱中结识狄克,一度还有点崇拜他,为了获得狄克的敬意,他吹嘘说曾无缘无故活活把一个黑人打死。
狄克欣赏他残忍的性格,才与他结伙,并怂恿他一起到克拉特家作案,想抢劫保险箱里近万元的钱财,哪知韦尔斯提供的情报并不真实,不仅家中没有保险柜,而且只搜集到50元左右现钱。狄克还想奸污希兰,但被拜利阻止了,因为他最恨这一类事。最后他们把一家四口全都捆绑起来用鸟枪打死,以消灭罪证,想不到最后仍难逃法网。两人在1965年6月22日得到应有的惩罚,在州监狱里彼处绞刑,当时狄克年33岁,拜利36岁。
历时六年,在六千多页案件调查笔记的基础上,卡波特把传统小说的想象力和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这部举世皆惊的小说!小说重现出血案发生以及为追捕,审讯,惩罚凶手而展开的调查的全过程。全书充满了全新的、令人首着迷的悬念!
作者简介:
杜鲁门·卡波特(1924-1984)是美国著名作家。即使对卡波特没有印象的人,大概也知道电影《第凡尼的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根据卡波特同名小说改编)。第凡尼是美国著名珠宝店,总店在纽约。电影里的珠光宝气令人眩目;本人自然情操高尚,更喜欢女主角奥黛丽 ·赫本坐在窗台上,弹着吉他唱《月亮河》(Moon River),人美情美歌声美。
杜鲁门·卡波蒂(1924—1984)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生于新奥尔良,病死于洛杉矶。作者曾这样自述自己的生平:“我在1924年出生于新奥尔良,在南方的好几个地区长大——冬天在新奥尔良,夏天在阿拉巴马和新佐治亚。我在学龄前就已开始读书,此后一直按照我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从不在乎别人的想法。我受的教育主要是自学。直到今天,我都背不出字母表或乘法表。我从14岁开始写短篇小说,其中有几篇还发表了。我在15岁辍学,16岁到《纽约人》杂志社工作,这是我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正式工作。我看上去那么年轻,他们始终不敢派我出去采访。因此我‘退隐’到路易西安那一个农场上呆了两年,写了《别的声音,别的房间》。我在希腊、意大利、西班牙、非洲和西印度群岛居住过,也曾去苏联和东方旅游。”卡波蒂的早期著作如短篇小说集《夜树》(1949)和长篇小说《别的声音,别的房间》(1948)和《草竖琴》(1951)探索梦幻与现实、虚构与真实之间的分界线,刻画了两种梦幻世界:黑夜与白天,或者黑暗与光明,被认为是典型的哥特式南方小说,但他著名的中篇小说《在提凡尼早冶》(1958)发表后,就转换方向,创作所谓“非虚构小说”,并一再否认自己是南方作家。1965年发表非虚构小说《残杀》,引起轰动和争议,销售数高达300万册。此后他致力于写新闻报道,再没有巨著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