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受辱儿杀人 该判几年?
山东“辱母杀人案”刷屏,是个热议话题。有人问,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会怎么样?如果在美国法庭上审理,陪审团会怎么说?法官会怎么判?
已经有华人刑事律师邓洪出面分析和说明,详细消息网上都有,在此不赘。我的观点是:这种假设性的话题基本上不存在,因为美国和中国的社会形态不同,法律法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是否有类似案件,是否会判杀人者无期徒刑,这是八竿子呼啦不着的事儿,讨论起来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可以说,类似的事件不会发生在美国。这是因为,第一,在美国借钱不这么借。美国人,包括美国的华人,早就不玩放高利贷这种把戏了,他们直接骗钱,像弄个“珍宝币”什么的东西忽悠着智商低又贪财的人上当。第二,债主也不会费尽心思雇人到欠钱人那儿去给人添堵,更不用说用露下体,捋屌丝的这些低级下流的作践自己羞辱他人的动作了,美国有追债公司专干这类找挨骂的缺德事儿。第三,气急了抄起什么用什么,那是泄愤,不是故意杀人;在美国想要杀人太简单了,绝对是开枪解决,用不着钝刀子剌肉,太费事儿。第四,杀人了,被告了,要看陪审团是不是能达成一致意见,12个人的陪审团,但凡有一个跟其他人的认知不一样,认为是自卫,这案子就流审。第五,最后看法官怎么判。
于欢因其母亲受辱而气愤至极动刀子杀了人,这是事实,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也不出人们的预料,被判刑也是顺理成章的,没有争议,有争议的地方就是他该判几年。这个案子之所以刷屏,是因为于欢被判无期徒刑。
我们可以拿几个自己家和家门口的例子对比一下看看,不要总是舍近求远地跟美国比较。中国有个《白毛女》的故事,农家老汉杨白劳借了财主的钱,没钱还债,在外面躲着。过年了,回来看看宝贝闺女的时候,财主上门来逼债,如果老杨还不起钱,就要把他的闺女领走,逼着她嫁给财主当小老婆。老实巴交的杨白劳没有杀人的心,但不想活了,喝了点豆腐的卤水,自杀了。这个故事挺悲惨的,因为闹出人命了。不但闹出人命了,还引出了一场革命。另外插个话,有件事儿让人想不明白,不是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吗?我们都被开导过说这世上只有阶级爱和阶级恨。黄世仁无缘无故地喜欢上了喜儿,黄世仁的阶级立场哪儿去了?!
《白毛女》剧照。(网络图片)
按中国民间习俗,债不过年。今年的债今年清,过年的时候不能上门讨债。大过年的时候上门讨债那叫不规矩。所以,很多人年节的时候躲债,不在家里住,到澡堂子里过夜,到了大年初一再回家,就是这个习俗引出来的故事。
在大革命的浪潮下,审判过程特别简单,黄世仁的案子迅速解决了。
再看一个例子,几十年前有个日本电影《远山的呼唤》,高仓健扮演的田岛耕作,就是在债主上门逼债加羞辱,气愤之极的时候杀了人。这个案子在日本是怎么判的呢?听听看:
田岛耕作自己这么说:“我老婆借了高利贷,利滚利越欠越多,没法还清,就上吊死了。那个时候,我出门在外,听到消息就赶回家。债主还上门逼债,说她死了是存心赖账。我实在气不过,把他杀了。”
《远山的呼唤》——田岛耕作自述杀死债主的缘由。(网络图片)
再看看日本法庭的判决:“判决被告两年以上,四年以下徒刑。犯罪事实如下:被告人田岛耕作家住……,其妻田岛祥子由于无力偿还所借债款,自缢身死,时年32岁。被害人松野八郎,时年43岁,家住函馆市……,以放高利贷为生,曾放款予被告之妻。1975年6月13日,正值被告为其妻守灵之时,被害人酒后来到田岛家逼债,恶声谩骂被告之妻存心赖债,以死了之。为此,被告气愤之极,猛击被害人松野面部……”
《远山的呼唤》——法官判田岛耕作2年以上4年以下徒刑。(网络图片)
从日本这个电影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第一,日本有放高利贷的,靠放高利贷为生。第二,法官同情了被告,判决的时候说到了前因后果。这跟美国不一样。美国法庭对命案的审理最注重证据,人证物证,事件经过,而对动机,也就是说为什么杀人,不是重点,比如纽约有个案子,表弟把表嫂和她的四个孩子杀了,到末了,检察官也没问清楚这个行凶的陈明东到底为什么杀人。第三,日本法律对类似案件有先例。我们不妨参考一下。
最后要说的是,于欢被判无期,的确是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