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案例
红曲米是药还是膳食?
1990年代,台湾来的一位博士受中国老祖宗红曲米发孝过程启发,改进了红曲米的生产过程,开发出红曲米提取物,冠名Cholestin保健品在全美市场销售,由于它明显的降胆固醇作用,销售直线上升。Cholestin降胆固醇作用是由于它发孝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叫洛伐他丁(Lovastatin, 又名Monacolin–k)物质。Lovastatin是美国最大药厂Merck & Co. 抗胆固醇专利药Mevacor有效成分,Mevacor在当时年销售40亿美金,岂能让一个小小的保健品冲击他的市场, Merck要求FDA立刻采取行动。随后FDA于1998年发布行政令,禁止Cholestin销售,在全美市场立即下架。生产Cholestin公司Pharmanax不服, 在Utah州联邦法庭提出上诉,经过审理,联邦法官同意红曲米和Cholestin只是一种食品补充剂(food supplement), Pharmanex胜诉。
官司并没有结束,FDA立刻在1999年上诉到联邦第十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审理后认可FDA说法,含有高浓度Lovastatin的Cholestin是药品,没有医生的监控会给公众造成危害。FDA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有趣的是,这场官司没有输家,FDA, Merck药厂是赢家,但是Pharmanex在1998年打官司期间名声大噪,被Nu Skin公司1亿8百万美金收购, 成了最大的赢家。
随后红曲米在美国保健品市场消失了几年。其实红曲米在中国使用了上千年,现在还在食品, 像北京烤鸭之类中出现,难道这些食品就不能吃了吗?随后美国的保健品公司重新上市了这款保健品,算是打擦边球吧。因为它们号称不再含有lovastatin 或者高浓度的lovastatin, 也不号称能降胆固醇。因为按照美国FDA的规定,产品可以说维持健康胆固醇水平"maintain healthy cholesterol level", 但不能说降低胆固醇 "lower cholesterol level". 其实两者有多大差别呀,大家都在玩文字游戏。
我们的老祖宗有"药膳同源""之说, 药与膳食只是量的区别,这个案例就是最好的说明。
(本文根据本人记忆整理,个别细节可能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