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的英雄论可以休矣!
中国的武打片常见以报杀父之仇展开剧情,比如老爹被人杀了,儿子长大了苦练武功,最后终于找到并杀死了杀父仇人。
我很少写博客谈一些热门话题,主要是兴趣不大。但是最近在文学城的热点新闻上有关张扣扣的话题引起的争论似乎有些令人诧异。就此老夫也想打破常规,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都只是个局外人,对于发生在22年前的纷争完全不了解。那些当事人,王家的三人已经没有了话语权,他们死了。张扣扣还活着,他的自辨不能当成证据。只剩下旁观者的众说纷纭。客观因素(时间)导致这些所谓的“事实”肯定大有出入。一个人的回忆随着时间的流逝,难免出现差错,更何况是与己无关的事情。各位扪心自问,你们能对20多年前的事情做到准确无误的回忆吗,那怕是自己经历过的。
连张扣扣的姐姐自己也承认“22年了,很多事都已经记不清。张丽波闭上眼睛,皱着眉向记者回忆母亲当年的死亡现场。她说,有些场面还是历历在目。”
那一年他姐姐17岁,张扣扣13岁。朋友们,你们有谁能清清楚楚记得22年前的事情?更何况当时张扣扣只有13岁?被仇恨导致失去理智的他能准确地判断那个不幸事件的谁是谁非?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22年前的那场导致张扣扣母亲被杀的事件,当事人双方都有责任。现在谁是谁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张扣扣已经按照自己的判断作出了回应。他的行为使得两家人都受到了第二次伤害。王家失去了三条活生生的生命。张家也将要失去他们家唯一的一个儿子。这里没有一个赢家。他老父亲也要为教子不当而付出代价,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之痛,加上随之而来的三条命的经济赔偿,家破人亡,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
张扣扣有预谋,有计划地杀害了三个受害人,美国的法律上定性为一级谋杀。
在美国,美国警察都是杀人杀到死,不留活口,原因是怕受害者受伤后报复,只要保证受害者本人被肉体消灭了,受害者的亲友肯定不会为受害者实施报复。
美国奉行法治的理念。公民个人无权处罚他人,这个权力属于州政府的主权范围,由它在给予被告正当程序权利之后决定施以应有的惩罚。美国法律严禁任何人为了报复另外一个人的犯罪行为而去杀人。
让人诧异的是,一批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的人对明显的预谋杀人这种犯罪行为连声叫好,不知道是不懂呢,还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中国那种有仇必报文化的赞许。
如果王家的受害人有后代,等他们长大以后是不是也应该仿效张扣扣那样杀回去,才能符合某些人心中英雄的形象?
美国没有这样的影片。希望生活在法治国家的人能与时俱进,抛弃中华文化中的糟粕部分。什么有仇不报非君子,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以免日后明知故犯给社会带来伤害。
诸公可能会指责我不是当事人,说话太轻巧。我可以告诉你们我家也有类似经历。我的一个哥哥也是被人误杀。但是我的父母都是理智之人。他们把自己失去年幼孩子的疼深深地埋在了心里。极少对我们提起。当然我们家从此不再理会仇家,但也只是在心中记住而已。我们的父母绝对不会要求我们为此采取什么报复行动。这就是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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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匆匆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