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部电影中看到了扎克伯格的身影
做企业家是一个探索新路的过程,必须大胆,有气魄,做前人之所未做,破坏规则,挑战极限。愿意做这些事,敢做这些事,做得恰到好处不让人抓住把柄,抓住也能脱身,这不是笨手笨脚的初犯能做到的。只有从小开始练习,经过多年磨练,才能成为炉火纯青的大师级人物。
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已经缺课九天的菲利斯·比勒又想逃学了。好在这对他来说不是难事。他先用精湛的演技,假装成一个发着高烧却还坚持要上学的乖孩子,让慈爱的父母不顾他的抗议,强行向学校请假;然后父母一出门,他就跳下病床,设计将女朋友和最好的朋友从学校叫出来,三人一起开着朋友父亲的红色法拉利,来到了芝加哥阳光普照的大街上。
虽然校长识破了他的阴谋,一整天围追堵截,试图抓他个现行,却无奈技不如人,连连失手,落得灰头土脸,铩羽而归。菲利斯和朋友们度过愉快的一天后,在父母回家之前又回到了“病床”上。
《菲利斯·比勒逃学的一天》(FerrisBueller’s Day Off,国内译为《春天不是读书天》,但我喜欢忠实原文的译法)是一部1986年的喜剧片。该片当年就红透半边天,叫好又叫座,之后三十年也一直继续展示强大生命力。
有些同时代出炉的电影,回头再看不免有陈旧感;《菲利斯·比勒逃学的一天》却像一瓶纳帕葡萄酒,品尝起来仍然香醇,估计以后也会优雅地变老。尤其让其他电影羡慕的是它对美国通俗文化的影响:片中人物和场景经常被其他书籍文章电视电影提及,如果你听不懂这些暗语,马上暴露了不是在美国长大。
《菲利斯·比勒逃学的一天》的情节听起来没什么了不起,甚至有些俗套,类似的电影多如牛毛,但魔鬼在细节中。那些美丽的街景,好听的音乐,诙谐的对话,有趣的场景,令人难忘的角色,让整部电影自然流畅,气质迷人,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好看!
但好看归好看,要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家喻户晓的文化现象,还要有点真材实料。虽然好莱坞电影重娱乐,轻说教,但最受欢迎的成为经典的电影总还是有一种正面的价值观。即使是《教父》这样的黑帮电影,也要美化黑帮人物,把他们描绘成有情有义、内心柔软的好人,电影才能一飞冲天,拿奥斯卡奖,创票房记录。
那么《菲利斯·比勒逃学的一天》有什么正面价值观呢?一个流行的说法是这部电影教给了我们一种正面积极的生活态度。别小看菲利斯这个顽皮的翩翩少年,他其实比你我更懂生活。他的一句最常被引用的台词是,“如果你不偶尔停下来四处张望一下,你就会和生活失之交臂”(“If you don’t stop and look around once in a while, you could miss it”)。
菲利斯之所以逃学,是为了逃离朝九晚五的平庸,去享受生活,嬉戏冒险,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这是非常有美国精神的一件事。
还有一种说法,是这部电影隐藏的主题是菲利斯的好友凯麦伦的成长。电影开始的时候,凯麦伦是个软弱的腼腆少年。他虽然不满拜金主义的父亲的冷漠和疏离,却只能逆来顺受。在电影将近结尾时,在这一天留给他的残骸面前,他发表了一篇激昂慷慨的讲话,标志着他破壳而出的觉醒,预示着他即将成熟长大。确实,凯麦伦是这部电影中一个有变化、有成长的更有趣的角色,不似其他人物多少有些脸谱化。
但影评家赋予这部电影的正面意义,都有些勉强,不足以解释这部电影经久不衰的影响力和它在粉丝中近乎“邪典电影”(cult movie)的传奇地位。这些说法似乎都想证明,尽管电影中充斥着逃学、说谎、违规这些负面情节,但我们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负面因素中找出正面意义来。但事实上这部电影的吸引力,甚至这部电影最大的意义,可能恰恰在于这些所谓的负面因素。
几年前,伦敦经济学院和伯克利的经济学家莱文和鲁宾斯坦(Levine& Rubinstein)进行了一项探索企业家人格特质的研究。他们的结论之一是,企业家们在少年和青年时代,比普通美国人更有可能从事逃课、吸烟、赌博、行窃等非法的冒险活动。在研究人员定义的非法活动指数中,企业家的得分比普通同行高出21%;在非法活动方面得分高于平均水平的人,成为企业家的可能性比同龄人高出60%。
也就是说,硅谷可能是一个非法指数超标的人扎堆的地方。细数硅谷大名鼎鼎的企业家,你不得不承认莱文和鲁宾斯坦可能有些道理。还记得吗?Napster因为侵犯版权而吃官司,微软因为视窗涉嫌抄袭苹果被诉,而脸书的扎克伯格被哈佛同学指责为剽窃了他们的类似网站的源代码,给了老同学120万股脸书股票才全身而退。
如果窃书不能算偷,那些又都是老黄历的话,长江后浪推前浪,优步的创始人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更是一个藐视法律和规则的标准范例。卡拉尼克在优步之前已经开过好几家公司。这些公司,包括优步,全部公然违反某些法规。它们虽然各有各的生意,各有各的商业模式,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公司一开门,法院传票马上雪片般尾随而至。
虽然没有用放大镜仔细研究每一个硅谷企业家高中时是不是有过逃课、吸大麻等不端行为,但这种可能性很大,而莱文和鲁宾斯坦的研究为这种猜测提供了证据。做企业家是一个探索新路的过程,必须大胆,有气魄,敢于做前人之所未做,打擦边球,测试和挑战极限。愿意做这些事情,敢做这些事情,做得恰到好处不让人抓住把柄,抓住了也能脱身,这些能力,不是笨手笨脚的初犯拥有的。只有那些从小就开始练习这些技能的人,经过多年磨练,才能成为炉火纯青的大师级人物。
当然莱文和鲁宾斯坦也指出,这些“聪明的违规者”大多是出生于中上阶层的白人。如果你属于这一群人,警察大概不会随意叫你在街上停下来以可疑的借口搜查你;万一你被抓个正着,你的父母可能会雇得起一位体面的律师来替你谈价还价,手腕被轻轻拍一下后就回家。也就是说,这个阶层的人,犯错误不用付出很高的代价。
其他社会阶层和其他种族的人,运气可能没有这么好,稍不小心就会被投进监狱,坐十年牢,前程尽毁。但这是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在这篇文章讨论的范围之内。
我们华人重视教育,愿意在教育孩子上花功夫,尤其是推孩子上名牌大学不遗余力,但美国精英教育的精髓我们还有很多要学。上名牌大学当然好,但如果只是希望孩子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中产阶级或中上产阶级,比其他人多个10%到20%的收入,童年时代不必牺牲那么多无邪的快乐;如果希望孩子干大事,比如说成为一个成功的硅谷企业家,尤其是想当政客,那么在童年少年时代乖乖地跟着名校的曲调起舞,用这种精神来熏陶和塑造他们,对错误、失败、胡闹、风险都不愿意容忍,说不定反而限制了他们的潜力。
换句话说,对我们新移民来说,《菲利斯·比勒逃学的一天》是一部美国文化101课程的教材。美国虽然是法制社会,但民风中也有一种对个人自由的极端珍视,和对权威和法律的藐视。行走在法律边缘,钻规则的空子,只要能说服自己这件事情其实并无多大坏处,又能不受惩罚,有些人并不介意。
莱文和鲁宾斯坦的研究更是把道德说教暂时放在一边,让数据来说话,指出在青少年时代小试牛刀,跟成长为社会的精英和栋梁,两者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美国人民三十多年来一直对菲利斯津津乐道,一个关键因素大概就是他们在潜意识里辨认出来了一个前程似锦的年轻人,预计到了在远方等待的必定让人眼花缭乱的成功故事。
在《菲利斯·比勒逃学的一天》上演的1986年,微软已经成立11年,但扎克伯格才两岁。导演因为个人的偏爱,把故事背景放在芝加哥。硅谷那时虽然有一些高科技公司,但也有大片大片的果园,还没有成为今天这个热气腾腾的创新圣地。
但对我们三十年之后的硅谷人来说,菲利斯作为成功的硅谷企业家的潜力是一目了然的。当然他可能更愿意去华尔街,搞垮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系统;他也可能想成为一名政客,像将校长玩弄于股掌之中一样玩弄整个世界。但从他电影一开始就远程修改学校电脑系统中的考勤记录来看,他最有可能的还是成为一名硅谷企业家。是的,如果他喜爱电脑编程,他就是下一个扎克伯格。等等,他可能已经变成了扎克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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