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谈婚姻(7)配偶,命定的终身治疗师
想改变另一个人,尤其是自己的配偶,在满足了一定的前提时可以是一个正确的做法。按照“存在和辩证婚姻疗法的说法,每个人的配偶可以是自己命中最好的终身治疗师,使自己认识和改变自己的弱点,扔掉童年不良的包袱,最终成为一个更加圆融的人。但是,这需要有几个前提。
首先,动机不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或理想,而必须是为了对方人格的成长。如前所述,在很多时候人会自己欺骗自己,欺骗到自己都相信不疑的程度,真诚地以为自己提出建议是在帮助自己的配偶。
其次,听建议的人必须有很强大的“自我”(ego strength)。他/她必须在一些自己觉得很重要的事情上成功过,有足够的自信,觉得即使接受了其他人的意见自己仍然是一个有决断力和成功的人。很多伟人十分谦虚,你去说些什么打击他一下,他一笑而过,所以他可以接受直率而尖锐的意见。而那些不怎么成功,却硬撑着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的人就经受不起任何的言语攻击,过于敏感,你说他一点什么他就会竭力反击。没有强大自我的人,很难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对于没有强大自我的人,不要随便给他建议或者试图改变他。
第三,必须掌握适当的时机,不要在对方完全没有接受任何帮助的愿望时把帮助强加给对方。有时候做老婆的会说,“我们等不了了,他的专业没前途,他的岁数也不小了,他要是再不去改行学IT就没有机会了,我们的孩子的教育还等着钱呢”,渲染出一种压力,迫使自己的丈夫接受自己的判断和决定。这种强行渲染出来的压力不代表适当的时机,丈夫在心里上没有准备好接受别人意见时,你的逼迫在很多时候只能引起反弹。
第四,要有良好的交流能力,知道怎么样说话才能不激惹对方,给对方留下面子和台阶,甚至让对方觉得是自己在给自己做决定。这个很难做到,不光是因为大部分人既没没有这方面的天份也没有受过这方面的训练,更主要的是因为,当自己是当事人一方时,就是说两个人要每天在一起数钱,买东西,分担家务,抚养孩子时,自己是那么想让对方接受自己觉得是“再明显不过的正确决定”,很难平心静气地想事情和讲道理。严格地说,按照美国的通常做法,在有“conflict of interest”(利益冲突)时,本来就是不该参与意见的。只是夫妻关系是一种很特殊的亲密关系,每天都有“conflict of interest”,但是该讨论问题还得讨论。
第五,两个人要有非常良好的关系,在长期生活中建立起了对对方的信任。被“帮助”一方必须有充分的基础可以去信任对方对自己的忠诚和善意,信任对方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的能力,信任对方是为了“帮助我成长”而不是为了借配偶实现自己的理想。其中,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的能力,这个必须经过考验。先在一些小问题上听一听他的意见,事后发现他还是正确的,以后就会对他的能力增加信心。
比如,我买电器讨价还价成功了几次,等到卖房子时河东就让我来跟房地产经纪人打交道,等到讨价还价阶段需要做决定时再跟河东讨论;卖房子很成功,下次再卖房子时河东就彻底甩手让我一个人去办所有的事,包括做地板买冰箱和房子上市的开价和讨价还价。再比如,如果河东以前给我的职业和人生规划提出过合理的建议,不管当时我接受了没有,她都会有“Credit”,都会增加增加我对她的信任。而在没有建立起足够的信任之前,强行让配偶接受自己的观点一定会受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