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美人余:第三章(2)
和史同光确定恋爱关系后,余蕊才发现这个男人的情史并没有她想象中那般丰富。
他的油嘴滑舌是天生的。听久了,你会明白圆熟老辣是三十以后的事。她发现这人本质上还挺贫乏,甚至无味。余蕊大胆揣测,史同光估计没轰轰烈烈爱过(又有几个人有呢)。
赶上大城市拆迁,家里坐地收房,他得了第一桶金。然后一起混世的几个朋友开家政公司又赚一笔。然后开了螺蛳粉店,细水长流。现在靠吃分红过日子——他那几个小皮包公司,比余梦的公司还闲。
史同光生对了地域,赶上了好时候,不过在二十多岁的时候,恐怕没有多少姑娘会青睐他。因此,到了三十岁,他格外需要找余蕊这样的女孩谈谈恋爱,弥补自己缺失的青春。
余蕊从余爽那搬出来。和史同光租在卫星城。房租当然是史包办,筑个小爱巢。余蕊喜欢猫,史同光弄来三只。余蕊早出晚归,史同光做家庭煮男。不想做的时候,他就接上余蕊出去吃。余蕊有应酬,他一定去接。当初他嘲笑余义骑电动车到酒店门口等。五十步笑百步,一样——有过之无不及,不过电动车换成了汽车罢了。
余蕊觉得史同光把她看太紧。但她能理解他。他有危机感。如果不是她在大城市混累了,想找个归宿,他恐怕不会跟她有缘份。
余蕊当然恋爱过,跟黄旗,跟祖良才,虽然情况各异,但都有单纯的成分。因为都付出过感情,所以即便时过境迁,大家还是朋友。可是,余蕊有点受不了的是,史同光太把恋爱当恋爱。以前没经历过,现在免不了用力过猛。史同光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跟她在一块。腻着。且疑心特重,虽然他尽量靠修养克制,但仍时不时露出来——像狗时不时龇着嘴,露出獠牙。余蕊一方面觉得麻烦,另一方面又有点可怜史同光——土地干旱了太久,好不容易逢着甘霖,她仿佛感觉有张嘴在她身上吮吸。饥渴地。
当然,钱上老史不含糊。宣布在一起的第二个礼拜,他就开始送礼物,包,车,就差没送房。有史在,余蕊经济上轻松很多。不过,她也不希望花史同光的钱花得太狠。她谈这个恋爱,是奔着结婚去的。她把史当作一个好的结婚对象来培养。
比自己大一点。不要太帅。不算穷,也不必大富。有正常的家庭。父母能帮衬一点。最好本地人,有点根基。读过一点书,不要太多。心思复杂,但对她简单。大气。
以上。
余蕊觉得自己能驾驭这样的男人。进而开启她理想的婚姻生活。
晚上十一点,史同光的车在路边趴着。余蕊从酒店走出来,上车,系好安全带。过去她上车总会说一句不好意思。次数多了,便不客套。史同光没说话,车开动。他扭开音乐。是余蕊喜欢的久石让。
“关了吧。”余蕊头疼。闹了一天,任何音乐现在听都多余。
“何必呢。”史同光忽然说。
余蕊不吭。看手机,群里在发局上拍的照片。
“等于挣钱买药吃。”
史同光说第二句,余蕊已经明白他的中心思想。他一直都希望她别出去工作。只是过去,他从未这么明着劝。这次算第一次正面说。余蕊不是没想过,工作确实累,可刚跟史谈,她不可能一下把所有时间都放他身上,太冒险。而且她得做做姿态。即便辞职,也得是他求着她。这样将来花他的钱才理直气壮。
史同光继续,“你就说,这工作做得还有乐趣吗?”
废话,什么工作有乐趣。再有乐趣的事,成为工作也会无趣。
“看你这样我难受,我心疼,我恨不得我……我自己去喝!”史同光有点激动,“我恨不得……”
他恨不得撕了那些男人。
他嫉妒。他是个雄性动物。
余蕊道:“挣钱不就这样么。”口气无奈。
“我给开工资,我给生活费,咱们不干了行不?”终于说到正题。
余蕊笑:“那不成包养了。”
“说那么难听,我是你男人,你是我女人,这不应该的么。”
“我这工作挣得可不少。”
“给你翻番!”看来史同光早打算好。
陪一群男人不如陪一个男人。
“那也不行。”余蕊故意挡一下,“工作,不光为了钱,还有成就感。”
“你不是要演戏么。”
“想来着。”
“艺术家,干吗非找个工作套住自己。”史同光劝,“有好戏你就接,我给你当经纪人、助理,没戏就在家歇着,不挺好么。”
“挺好?”
“挺好。歇歇,也顾顾你那三只猫,再累下去,人都老了。”史同光随口说。
余蕊打了个激灵。老?她现在还不能老。在生活稳固之前,她必须年轻。这话算打到她心坎上。
回到住处。余蕊洗澡。史同光也脱了衣服进来。显然,他要一起洗。余蕊却觉得这根本是打扰。她要洗头,两个人挤在一起太不方便。史同光抱过来,从后面,余蕊推开他。有东西顶住她。糟糕。她觉得有点恶心。
“不行。”她关了淋雨,严肃地。
史同光有点委屈地,“片子里不都那样……”余蕊最烦听这句。她之前已经跟他反复说过,片子是片子,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两码事!你是找了个女友,不是找了个女优。可史同光老是喜欢把片子和现实生活划等号。比如,每次“炒饭”史同光必问的一句话偏偏是余蕊深恶痛的——“你怎么不叫?”
余蕊象征性地叫两声,才算完成任务。这干吗呢,演哪出?!寻常日子哪那么多抓马(darma,戏),真把自己当男主角?够够的!
水花喷洒。史同光上前,再努力一次。
余蕊脸沉下来,“我很累。”
“好好……”史同光有点不高兴,光着身子走出去。
余梦搬出去之前,跟余爽恳谈了一场。核心意思:她建议余爽,早点跟康隆合住,试试看。“反正都奔着结婚去的,直奔主题最好,能过到一块,就可以考虑打结婚证卖保险。”
余爽不懂,“买什么保险。”
余梦提醒,“他不是说保险受益人写你么。”
咳咳,老姐姐还记着这茬。
余爽道:“不好,太不知根知底。”
余梦道:“你还要怎么知根知底?小白推荐。他这人,他的工作,他地里的老母亲你都去见了。还要怎么知?现在就是要加快了解。你就当是合租,你租房子给他。”余爽觉得这倒是个办法。不过还是觉得有点违反他们的“公平原则”。
“总让他来我家,不好。”
余梦没见过这么不开眼的丫头,着急,“那插花着来呀,他来你这住几天,你到他那住几天。多有新鲜感。”余爽思忖,终于承认这是个推进关系的好办法,可她又认为,这事不能由她提。余梦道:“我帮你提!行吧!真是,我要生个女儿成你这样,能气死。”
一切顺利。余梦提出来,康隆认为问题不大。他明确表示,自己跟余爽,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先在一起磨合磨合,从科研层面说,等于培育新品种,很有必要。培育成功,再大面积推广。不过,私下里,余爽和康隆达成一致,可以同住,但暂时不同屋同床。
双方从平等相待为起点进入生活。谁也不欠谁的。余梦的小房子收回来一套,她就要搬走。不过有好多衣服,暂时寄存在爽这。爽房子大,她慢慢再来收拾。康隆就“继承”余梦的房间。余爽叮嘱他,“大柜子别打开。”那里面都是余梦的各类“法宝”。康隆哦了一声。
“没什么不良嗜好吧。”余爽问。
“哪方面。”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偶尔喝一点。”
“准了,”余爽说,“但适可而止。”
“喳!”康隆做了个清宫的请安礼。
余爽笑,“您这是学康熙呢,还是乾隆?康隆先生。”
康隆答:“学尔康。”
余爽扭头,丢下一句,“可惜我不是紫薇。”
“是小燕子也行。”
余爽突然回头,做了个拧人的姿态,“进了这间屋子,你听话,我就是小燕子,不听话,我就是容嬷嬷!”
嚯!康隆就喜欢这种百变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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