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总统戏唱了一半,观众喝倒彩要求退票
三年前,我写博文说特朗普就算进了白宫也难逃被弹劾的命运;
三月前,我写博文说特朗普要成为历史上第三个被弹劾的总统。
昨天终于实现了,两条弹劾条款, 滥用总统职权和阻碍国会的调查。众院对第一条的表决票数是230-197-1, 对第二条是229-198-1。 这个比例甚至超过了1998年众院表决弹劾克林顿的票数。美国作为一种代议民主制度,普通人民没有时间对国家大事亲历亲为,于是投票选出他们的代表来做出思考和决定。众议员的选举是严格根据人口来定的,每个议员代表大概70万人,因此众议院的多数表决,代表了多数的民意,也就是特朗普应该得到被弹劾的下场。如果借用司法来类比,特朗普就是被美国人民这个大陪审团决定起诉了。但是,是否定罪和罢免,赶出白宫,需要由参议院来定夺。
参院的门槛非常之高,需要2/3的赞成票,也就是67票才能把总统罢免赶出白宫。也就是说目前需要20位共和党参议员反水,特朗普才会有下台之虞。
美国国父在宪法中写下了弹劾条款,又给罢免总统设下了如此之高的门槛,主要是他们在建国之初,完全没有想到党派之争会取代了政府分支之间的合理制衡。在理想状况下,国会和总统是相对独立的,那么如果总统肆意胡作非为,是很有可能激起参院绝对多数的反弹的。但是如果总统和相当数量的国会议员同属一党,那么既然他能当选总统,在常理之下,他的党也不可能只在参院才有1/3的席位。如果有意愿弹劾他的反对党议员达到了2/3,这个总统就是压根不可能当选的,弹劾也自然就无从谈起。
在弹劾机制和党派之争并存的条件下,这个弹劾机制要成为真正的制衡利器,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政客要有意愿跨越党派,对本党的魁首说不。在现实的政治空气中,现代的通讯手段,大众媒体,社交媒体,让人类社会空前地融合,让党内制衡的可能大大减少,同时又让人类社会空前地碎裂,让异党之间的交流对话几无可能。所以,有勇气跨越党派的现象,就比大熊猫还要罕见了。
如此一来,美国国父设计的弹劾+罢免的机制,因为门槛过高,可能性过低,失去了真正的威慑力,反而成为加剧社会分裂的一场闹剧。
我们知道,参议员的产生,是违反了民主一人一票这个基本原则的,每个州出两个人,和人口无关。加州的人口是四千万,是怀俄明州的80倍,但是这俩州在参院的势力是一样的,都是区区两票,也就是说怀俄明人民在联邦政府中得到了超过加州人80倍的代表。出现这个现象的根源,是美国立国之初制定宪法,其表决是以州为单位的,而当年美国州的人口和财富差距,远远不如现在的大。
这样的历史先例,给80年后美国内战的法理争议带了了极大的不便。既然每个州独立投票决定是否批准宪法,是否加入联邦,从常理讲,那每个州也就有权力通过投票退盟。林肯动用联邦军队制止南方州通过投票批准的分裂行动,反而是违法了。
但是,这个“不便”之处,丝毫不能难倒特别会扣字眼儿的宪政专家们。他们从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就给林肯找到了依据,这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关键的关键,是这三个单词,WE THE PEOPLE, 宪政专家这样推理,只有全体美利坚人民,THE PEOPLE, 才能决定南方州在联邦的去留,这才是宪法入木三分的本意,南方州既然在WE THE PEOPLE这个文件上签了字,就算上了“贼船”,签了“卖身契”了,他们再无权力以州的名义退盟,他们的命运,将由南方和北方全体人民的选票来决定。
反过来,如果宪法的第一句,写的是WE THE STATE,那就说明州就能决定联邦的前途,那么内战前南方州的分裂行为,就符合宪法了,谁让他们当年没有多个心眼儿呢?当然了,话是这么说,就算当初的措辞是WE THE STATE,我想宪政专家也能从宪法的其他章节咬文嚼字推导出南方违宪的结论,因为历史是胜利者写成的。
类似的,我们看一看参院对弹劾起诉的投票,其实也是以WE THE STATE为单位的,因为参议员产生本身就是以州为单位,参院投票的加和,是州的加和,并不符合基本民意的趋向。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算术,比如宾州有1200万人,有一个共和党参议员和一个民主党参议员,那么我们可以说民主党和共和党各代表了600万宾州人民。照这个办法给民主党和共和党加权一下,结果是,47位民主党团成员代表了美国56%的总人口,而占据多数的53位共和党员,仅仅代表了44%的美国人。
这样的结构,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其原因,是美国人口稠密的地方,比较有可能选出民主党的议员,而共和党议员更可能来自地广人稀的地区。
弹劾特朗普在参院的投票,极大可能和众议院一样,严格地遵循党派的划分,47比53,远远达不到2/3的多数来罢免总统。但是47个民主党参议员代表的是56%美国人民的声音,加上众院多数赞同弹劾的结果,把特朗普轰出白宫的民意,相当之强劲, WE THE PEOPLE。
一个总统,被代表大多数人民的民意代表表决弹劾并罢免,注意不仅仅是不选他,而是要他立刻下台,都等不到一年之后,这是一件相当丢人的事,稍有自觉性的,自个就下去了。就好像一个歌唱演员,在台上唱得荒腔走板,被台下大多数观众喝倒彩,要求退票,那就干脆下台去算了,省的杵在台上丢人现眼。
也有人说参院的这种安排,虽然造成了“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但是有效地防止了民主演变成暴民政治,多数人形成对少数人的暴政。这话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少数民意利用制度的缺陷,对多数民意进行绑架,如果旷日持久,就会带来不堪设想的结局。美国内战,又一次提供了最好的教训。
1860,美国固然是二分天下,南方是蓄奴区,北方是自由区,而当年全国的民意早就压倒多数地形成了反对奴隶制的浪潮。比如,当时有黑奴通过打官司挣得人身自由的渠道,在这样的案件中,奴隶在法庭上战胜奴隶主的案例,是绝大多数;美国宪法中有明文规定出逃北方的奴隶必须被抓住送回主人,但是这样法律如同一纸空文,被大多数人民视为空气。
如果按照主流民意的自然发展,奴隶制很可能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和平地冲刷和消化。但遗憾的是,由历任奴隶主总统提名的法官主导了国家的走向,大法官唐尼有信心凭借一己对宪法的诠释而逆转全国民意的走向,悍然做出了黑人永远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判决,允许奴隶制这个肿瘤在全国蔓延。于是全国民意沸腾,双方矛盾激化,代表激进废奴的共和党人林肯拿下总统宝座,南方悍然退盟为回应,内战爆发,美国死亡2%的人口,留下一个半世纪也不能消除的历史伤痕。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