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文明对待“战争的不同认知”
战争的认知
因为世界各地的历史传统、思想文化意识、宗教信仰的不同,所以世界各地的不同族群,对人类之间的战争的认知,也不尽相同。例如中国古代的军事理论家与欧洲古代的军事理论家,对战争的认知,就不太一致:中国“兵家”的思想观念是采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为战争胜利服务为目的;这已经证明兵家的核心指导思想观念,是“货与帝王家”,是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目的宗旨服务的;与古罗马的著名军事家,韦格提乌斯的军事核心指导思想:“为了和平,而战斗。”迥异。
第一节 儒家文化圈对战争的认知
儒家文化圈内有关于战争的军事理论,是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的组成部分,是为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目的、宗旨服务的。“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是这种战争理论的最高指导思想。因此,儒家文化圈内的军事指挥家们,在制定作战方案、指挥战争时,仅仅考虑儒家封建帝王神权集团的根本利益,不会在乎其控制下的“刍狗”的根本利益,当然更不会考虑敌对方的任何阶层的利益:不管他们是权贵阶层、军人或平民百姓等。而且,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根本就无任何“人性”的成分,仅仅为了维护自己儒家封建帝王神权集团的根本利益,根本不会考虑平民百姓和底层士兵的生命安全,当然更不会考虑敌对方的任何阶层的生命安全。(有时为了战功的需要,可能命令士兵活捉对方的军事首领等)
所以,儒家文化圈内的军事理论家或军事指挥家们,在为了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集团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不择任何手段,打败摧毁对自己所效忠的儒家封建神权集团有任何威胁的“敌人”。因此,儒家文化圈内的军事理论家或军事指挥家们,他们为了所效忠的儒家封建神权集团的根本利益,不会考虑所率领的普通士兵的生命,他们会使用各种各样可能的手段,驱使普通士兵,奋不顾身地冲锋陷阵……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队的底层士兵,就是被向“天皇效忠”的“武士道”精神所武装,他们心甘情愿地以“人肉自杀炸弹”的方式,攻击比他们强大许多的美国军队。这就是“视人命若草芥”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武装的日本军事理论家和军事指挥家们的必然产物:他们根本不会关心底层军人的生命,他们在乎的仅仅是战争的胜败!
而且,在“视人命若草芥”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武装的军人,他们不仅不在意自己的生命,更不会在意敌人的生命,以及敌方平民百姓的生命;他们可以随意屠杀他们意识里的所有“敌人”,当然包括敌方的平民百姓。例如,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的正规军的行为,与土匪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以“合法”的身份,随意敲诈勒索或屠杀平民百姓,更不必说屠杀敌方的平民百姓;“南京大屠杀”,就是日本军人随意屠杀中国平民百姓的这种精神意识的最佳例证。
第二节 穆斯林族群对战争的认知
公元七世纪前,阿拉伯人大多信仰原始宗教,崇拜多神,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早已遍布阿拉伯地区,伊斯兰圣地麦加黑石克尔白石神殿,原先就供奉有三百多尊各个部族的神偶像。
集政治家、军事统帅于一身、自称最后一位的真主使者、“封印至圣”、伊斯兰教创始人、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以武力统一中东和北非,建立伊斯兰教大帝国的过程中,暴力推销伊斯兰教。穆罕默德创立的军队、政权都与伊斯兰教紧密相连,它们的武装思想都是“穆罕默德的伊斯兰教”的教义。
当穆罕默德的军队每征服一个地方后,强迫所有当地居民信仰伊斯兰教,否则,格杀勿论。“伊斯兰”原意是“顺从”的意思,即对真主“顺从”。穆罕默德的穆斯林军队采取的是:“凡是不顺从真主者,都格杀勿论”。这与中国儒家封建帝王统治术非常相似:“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而穆罕默德的名言:“真理在东方。”穆罕默德可能接受了部分中国儒家封建帝王统治思想的核心理念。
因此,伊斯兰教在短短的几十年内,就得到迅猛的发展,其势力遍布中东和北非。伊斯兰教刚刚登上世界历史舞台,就不仅仅作为一种宗教,而是作为一种世界观与社会政治生活紧密相连,并且与信徒逐渐形成一种具有自身特点的社会生活方式。自穆罕默德始,伊斯兰教的传播方式,都是以政教合一的政府主导,穆斯林军队以死亡威胁的强迫方式推销伊斯兰教。可以如此比喻:穆斯林军人一手挥舞着寒光闪闪、血迹斑斑的阿拉伯弯刀,一手拿着《可兰经》,对着异教徒推销他们的伊斯兰教……遍布于中东和北非的大部分基督徒或其他教徒,就在阿拉伯弯刀下销声敛迹了。
从伊斯兰教的创立、发展、扩张等,都与“暴力”紧密相连:“凡是不顺从真主者,都格杀勿论”。因此,穆斯林族群对战争的认知,就是“暴力”、“屠杀”,这种暴力与他们自己所“认知理解的伊斯兰教的教义”紧密结合。所以,穆斯林军队,一般都是以“凡是不顺从自己者,都格杀勿论”,作为“战争”的行为准则:对待所谓的“异教徒”,根本不存在任何人类的同情心理;对待与自己的思想意识的认知不同的其他穆斯林,也不会存在任何人类同情的心理——因为他们仅仅是为自己思想意识中所认知的“真主”而战,凡是与自己的精神意识里,所认知的思想观念不同的其他所有人,就是属于“不顺从真主者”,理所当然,“格杀勿论”是最佳选择。
而且,在穆斯林军人的思想精神意识里:他们在为“真主”作战,如果他们为“真主”献身,将会进入伊斯兰教的天国,将会得到“七十多个美丽处女”的奖赏,因此在战场上,穆斯林军队毫不顾惜自己的生命——奋不顾身地冲锋陷阵。
因此,伊斯兰教就是一种“血腥暴力”的宗教信仰,信仰伊斯兰教的军队,对“战争”的理解和认知,就是不择手段地“屠杀”:敌人的所有族群(包括平民百姓、妇女儿童)。例如萨达姆的伊拉克军队,占领科威特的几个月之间,就屠杀了几万科威特人(与他们信仰同一种宗教教派——伊斯兰教的逊尼派);2011年底开始的叙利亚内战,到2013年九月,已经有近十万的叙利亚平民百姓被血腥屠杀(伊斯兰教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的冲突)。
由此可知,为什么历代伊斯兰教的“圣战组织”,如塔利班、“基地”、“埃斯斯”组织等,他们的行为处事,是如此的血腥暴力而且思想极端。这些组织完全继承了穆罕默德的思想精髓(穆罕默德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创立的伊斯兰教):凡是不顺从自己所认知的“真主”者,格杀勿论;组织内部完全是按照“政教合一”的组织原则,即组织领袖对伊斯兰教教义的理解,是他们的核心指导思想,凡是不符合他们所认知的伊斯兰教的教义的所有人(包括其它伊斯兰教教派),都属于“格杀勿论”的对象;组织成员都必须而且只能按照该组织所理解的伊斯兰教的教义,作为思想和行为准则,不能接受任何其它思想文化意识(包括其它伊斯兰教教派对《可兰经》的解释);完全而彻底地拒绝接受任何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其它宗教知识(包括音乐、绘画、雕塑等一切艺术),已经接受现代教育的成员,必须悔改,否则格杀勿论……
所以,这些伊斯兰教的“圣战组织”,他们不仅仅不择手段地不惜一切代价,攻击屠杀异教徒或无神论者(包括平民百姓,妇女儿童);而且也不择手段地不惜一切代价攻击屠杀,与他们所理解的伊斯兰教教义不符的其他伊斯兰教教徒(包括平民百姓、妇女儿童)。例如,基地组织、塔利班、埃斯斯等组织,就不仅仅以自杀炸弹的方式,屠杀欧美基督教民主国家的平民百姓、妇女儿童;也以自杀炸弹的方式,在阿富汗、伊拉克、也门、巴基斯坦等地,攻击屠杀伊斯兰教平民百姓、妇女儿童。
如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塔利班组织,以“政教合一”的方式统治阿富汗几年期间,不顾全世界的反对,摧毁已经存在二千多年的佛教雕像(即使信仰佛教的泰国政府出钱购买、搬迁这些比伊斯兰文化还有悠久古老五百多年的文物,都被无情拒绝,必须摧毁);叙利亚的政府军,把儿童绑在坦克上,作为人质,防止反对派游击队的偷袭;叙利亚政府军,使用联合国禁止使用的化学武器,屠杀平民百姓、妇女儿童;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如也门等,经常发生国际红十字协会的义务救护人员,被屠杀的事件。
第三节 欧美人对战争的认知
欧洲历史上,对战争的认知,分为两个阶段:古希腊时代和古罗马时代,对战争的原始认知;基督教时代,对战争的认知。
一、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欧洲人对战争的认知。与刚刚进入文明时代的其它族群一样,对待敌人是“残酷无情”的,不择手段地屠杀敌人,包括敌方的平民百姓。例如,古罗马帝国在欧亚非三洲,即地中海沿岸扩张的战争中,古罗马帝国军队在攻占遇到顽强抵抗的都市后,经常屠城。但是,他们一般不屠杀妇女儿童。
二、基督教时代。当古罗马帝国把基督教作为国教后,基督教的信仰,逐渐深入帝国每一个基督徒的人心,他们对战争的认知,逐渐以基督教的精神作为战争指南。“平等、博爱、和平”是基督教追求的最高目标,因此欧洲人的战争认知,逐渐以追求“和平”,为最高目的,他们是以“平等、博爱”的精神基础,来追求“和平”。因此,基督教时代的古罗马帝国的著名军事家,韦格提乌斯的军事核心指导思想:“为了和平,而战斗。”
A、古罗马帝国末期到文艺复兴时期,欧洲人的战争观念。
这一漫长的岁月,是欧洲人基督教战争观念的雏形时期。当古罗马帝国在史无前例的鼠疫的打击下,称雄欧洲八百年左右的罗马军团,已经日薄西山、奄奄一息,在北方未开化的“蛮族”——斯拉夫、日耳曼人的攻击下,根本无还手之力,古罗马帝国灭亡,欧洲进入封建诸侯王国相互混战的时期。
虽然天主教逐渐成为欧洲人的宗教信仰,但是人类固有的积习,很难在短时间内就能够改变。当时在欧洲的世俗政权的统治者,一般是北方未开化的“蛮族”——接受基督教信仰比较晚的族群: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等,他们对战争的认知,仍然是“原始人的观念”:屠杀敌人(包括平民百姓),掠夺敌方的生存资源。
但是随着基督教的信仰逐渐深入人心,基督教的“平等、博爱、和平”的观念,逐渐融入战争的认知之中,使欧洲各诸侯王国相互之间的战争,逐渐变得相对“文明”,相互敌对方,不再肆无忌惮地屠杀对方的平民百姓,开始救助敌对方的战争伤员等。
B、文艺复兴时期到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十九世纪中期),这是一个欧洲社会大变革的时代: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得到迅猛的发展;世俗政权与宗教神权的权力冲突和权力争夺逐渐白炽化,宗教改革如火如荼,打破罗马天主教庭的神权统治;欧洲由农业社会逐渐进入工业社会,封建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逐渐解体,逐渐迈入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欧洲资本主义强国大规模地在全球扩张、移民,建立殖民体系……
这一段时期,是欧美人对战争观念的酝酿时期。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打破了罗马天主教的思想文化意识的垄断,欧洲人可以自由地思索,各种思潮风起云涌。但是这些不同的思潮,都是建立在基督教的思想文化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基督教的“平等、博爱、和平”的观念,逐渐进入战争的理念之中,交战双方,尽可能地避免屠杀对方的平民百姓,救治对方的伤员,不再屠杀、虐待对方的战俘等。一个划时代的“文明战争”的标志:国际“红十字”协会在瑞士成立。最初“红十字”协会是由救死扶伤的医生组成,他们救助交战双方的伤员,而交战双方尽可能地避免伤害这些医护人员。现代的“红十字”协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的慈善组织之一。
C、十九世纪中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是欧、美、亚的资本主义强国之间的争权夺利的时期:爆发两次世界大战。
在这近百年期间,是欧美人的战争观念的形成时期。国际社会开始以国际法的方式,约束战争的形式:不能屠杀、虐待对方的非战斗人员,不能屠杀和虐待战俘等;以及对战争武器的限制使用,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联盟以法律的形式,禁止生产和使用化学武器,因为化学武器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平民百姓的伤亡(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已经被证实)。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号称为“穷凶极恶”的德国纳粹,都自动放弃使用化学武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就已经有能力,大规模地生产化学武器)。
补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初期,德国、法国、英国的交战军队,都尽可能地避免屠杀、伤害对方的非战斗人员。但是,一次德国纳粹空军轰炸机的误炸,改变了整个战争的形式:最初德国纳粹轰炸机,仅仅轰炸英国的军事基地和军用设施,英法联军也仅仅是攻击德国的军人;但是一位纳粹空军轰炸机的驾驶员的误判,轰炸了伦敦郊区,导致许多英国平民百姓的伤亡;这一误炸事件,让英国人非常愤怒,而进行报复性的轰炸,英国空军在夜晚轰炸了德国城市的居民区,引起德国纳粹的反报复……交战双方开始大规模地轰炸对方的城市,从而导致大批的平民百姓的死亡……
这一战争形式的改变,让欧洲人真正地尝到“战争的残酷性”,尤其是让德国普通民众体会到纳粹发动的战争,给他们带来多么深重的苦难……也严重地打击和摧毁了日耳曼人的那种妄自尊大、举天下唯我独尊、骄傲自负的精神意识——他们的军队并不能保护平民百姓的生命安全。
第四节 现代欧美人的文明战争观念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现代欧美人的战争观念完全成型:“平等、博爱、和平”的基督教的精神理念,贯穿于现代欧美资本主义文明国家的战争思想文化意识中。例如,东西方发生的“冷战”,就是这种战争观念的产物。
一、韩战。当北朝鲜的军队,突破联合国划定的三八线,入侵南朝鲜,肆无忌惮地屠杀南朝鲜平民百姓。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队进驻朝鲜,把北朝鲜军队赶到鸭绿江边,中国共产党军队参战,百万以上的中国“志愿军”进驻朝鲜……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与中国“志愿军”、北朝鲜军队相互拉锯战……最后在三八线上达成停战协议。在韩战期间,中国军队与北朝鲜军队的伤亡总人数,是联合国军的十倍以上。
韩战后,南朝鲜政府在美国的庇护下,也是在美国的威逼利诱之下,实行资本主义经济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现代民主文明政治体制,南朝鲜逐渐发展为“经济准发达国家”,南朝鲜人民过上真正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北朝鲜的“当家作主”的人民呢?
现在的南朝鲜不停地向北朝鲜伸出“和平的橄榄枝”、“奉献笑脸”;可是北朝鲜却经常以“武力挑衅、威胁”南朝鲜……
二、越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美国军队在越南陷入“人民战争”的泥沼中:北越共产党军队,发动所谓的“人民战争”,他们把正规军队,隐藏在平民百姓之中(这纯粹就是北越共产党政府,专门针对“现代欧美文明战争的思想文化意识”,而发动的一场极不对称的“流氓战争”,把自己的老百姓作为“战争人质”,绑架在战争机器上),让美国军人根本不能分辨平民百姓和正规军,必然发生大规模地屠杀、伤害平民百姓的事件,这必然引起欧美舆论的强烈抗议,必然引起以“平等、博爱、和平”的基督教精神武装的欧美民众强烈抗议,整个西欧、北美,爆发人类有史以来的特大规模的游行示威……美国军队只能被迫撤离越南,现代文明战争思想文化意识武装的美国军队,终于“领教了人民战争的威力”。
越战结束十几年后,越南被迫实行资本主义经济改革,拍着双手欢迎,当年以“人民战争”的方式,赶走的欧美资本家,重新进入越南投资;越南共产党政府被迫逐渐实行“万恶”的资本主义政治改革,逐渐实现民主化。
三、海湾战争。当萨达姆的伊拉克军队侵犯科威特,肆无忌惮地烧杀抢掠,大规模地屠杀科威特的平民百姓。美国率领的联合国军队,仅仅是把萨达姆的伊拉克军队赶出科威特。维护了中东的暂时和平。
四、阿富汗、伊拉克战争。当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者,发动了对美国本土的恐怖攻击事件——“9-11事件”,这是一场纯粹屠杀平民百姓的战争,除了视“人命如草芥”的政府、族群、个体等,会拍手称快或暗中庆幸外,任何具有稍微人性的族群,都不能容忍。
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军队,攻打阿富汗的塔利班政府,经过十多年的反恐战争,最后在巴基斯坦击毙基地组织的领袖:本·拉登。美国帮助阿富汗废除宗教神权极权统治,实现准民主化,其平民百姓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阿富汗青少年都有机会受到现代教育。
美英联军,攻打伊拉克,推翻独裁统治者——萨达姆,使伊拉克真正地民主化。经过仅仅十年的经济发展,现在伊拉克平民百姓的生活,远远超过萨达姆当政的任何时期,尽管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者们,不遗余力、竭尽所能地破坏伊拉克的经济。
美国军队攻打阿富汗、伊拉克的过程中,完全是以“平等、博爱、和平”等现代文明战争的宗旨,作为指导思想。他们尽可能地避免伤害平民百姓,如果误伤了平民百姓,美军给予经济赔偿。例如在伊拉克,如果美军误杀了伊拉克的平民百姓,美军给其家属赔偿二万美金。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给受到伤害的“敌人”的平民百姓,予以赔偿道歉。(而在阿富汗、伊拉克、巴基斯坦等地的伊斯兰教恐怖分子,肆无忌惮地屠杀当地的与他们同种宗教信仰的平民百姓、妇女儿童……此为文明与野蛮的对比。)
现在的笔者,是“和平主义者”,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但是,如果世界上不可避免地爆发战争,笔者希望战争的形式,是“欧美现代文明的战争”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平等、博爱、和平”,是战争的终极目的。
补记:美越战争期间,美国军人身上都随身携带一张特别防水纸条,上面以中文、越南语、英语、俄罗斯语、法语、马来语等多种语言,注明他的军衔等,特别声明:“他愿意投降,请求不要杀他”等请求饶命之语。这就是美国军事指挥家们,对待自己士兵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