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葦靭如絲,磐石無轉移”:六朝志怪婚戀小説述要
六朝志怪是我國小説的初級形態,大多還是“粗陳梗概”的“叢殘小語”。但是,它卻記錄了不少有較高思想價值的民間傳説。其中以青年男女婚姻、愛情爲題材的篇什,猶如一朵朵嬌小而芬芳的鮮花,為中古早期的小説苑大添光彩。
自周代已降,我國宗法社會既已形成。封建禮教嚴酷地束縛著青年男女的手脚。因此我國小説自開始出現起,就罕有像《詩經》“國風” 中描寫的那種男女自由結合的和諧與喜悅,而普遍出現的是婚姻的不自由和戀愛的悲劇。這正是封建禮教和婚姻制度壓抑青年男女真情至性這一社會現實的真實反映。
《搜神記》中的《紫玉》寫吳王夫差小女紫玉與韓重相戀私訂婚姻,但吳王不允,紫玉結氣而死。《河間郡男女》亦寫男女相戀,私許婚姻,而男從軍,一去積年不歸。女爲家人所逼迫,另嫁他人,不久鬱鬱而死。它反映了封建家長對青年男女婚姻的粗暴干涉,蘊含著青年男女的無限酸辛。
《鄧元義》中的鄧元義妻,侍奉公婆甚慎,卻還是遭到厭棄,被幽閉禁食,日漸消瘦。最後又被遣嫁他人。其子長大成人,做官為郎,在路上看見她,明知是自己母親,卻不理她。忍受不了精神痛苦的折磨,這位可憐的女人含恨而死。這個故事反映了禮教的吃人本質。
《韓凴妻》也是一篇出色的作品。韓凴為宋康王舍人,其妻美,被康王看中,占爲己有。韓凴也被貶爲城旦,去服苦役,繼而悲憤而死。韓凴妻“陰腐其衣”,乘機跳樓自殺。這個故事充分暴露了統治者的荒淫無恥的獸行和凶殘暴虐的嘴臉,也從另一側面反映了勞動人民家庭婚姻的不幸。
雖然這些作品表現的都是婚姻戀愛的悲劇,但與悲觀主義卻是無緣的。賦予作品積極浪漫主義色彩,對勞動人民堅貞愛情進行熱烈歌頌,乃是六朝婚戀小説的本質特徵。按照作品采用的浪漫主義手法來分,主要有兩個類型。
一種是“精神不滅”式。如《紫玉》寫紫玉死後,韓重到墓前吊唁,與其鬼魂相見,入冢結爲夫婦。《韓凴妻》寫康王將韓凴夫婦分墓而葬,使兩冢相望。繼而兩冢各生大樹一株,根交於下,枝錯于上。樹上有鴛鴦一對,交頸而鳴。這表現了勞動人民對愛情的堅貞不渝。
另一種是“死而復生”式。如《河間郡男女》中男從軍歸來,發冢開棺,女即復活,還家成親。《賣胡粉女子》敘述一青年男子看上了賣胡粉女孩兒,便每天去買胡粉,爲的是多看姑娘一眼。女爲其真情所動,約他私會。男見女至,竟歡踊氣絕。男之父母訟于官,女以此獲罪。爾后女赴男靈柩邊哭之盡哀,男又豁然更生,與女結爲夫婦。這種爲情而死、又爲情而生的戀愛故事,曲折表達了男女戀愛的不自由,是作爲禮教和封建婚姻制度的反動出現的。
六朝志怪中也有男女自由結合的描寫,但那是人神戀愛故事。此類小説中男性多爲孤身一人,或有德行,或有才貌,為神女所傾慕;而神女皆美麗多情,善良賢惠,主動下嫁凡人爲妻。如《園客》中神女慕園客年輕英俊,下嫁助其養蠶,后共成仙。《董永》中的董永家貧,父母雙亡,為葬父賣身爲奴。天上織女爲其孝順忠厚,與他結爲夫妻,紡絹幫他還債。它如《白水素女》、《黃原》、《張超》等,都是美麗動人的人神戀故事,反映了勞動人民在那黑暗年代裏對自由、平等、和睦的愛情生活的渴望。
從藝術上看,六朝的婚戀小説缺少細緻的敘述和描寫,但卻以真切的情感,鮮明的愛憎,美麗的想象,反映了當時男女愛情、婚姻的種種不幸,表達了人民對美滿幸福的愛情生活的向往,至今還具有異常感人的藝術魅力。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