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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残酷最恶劣的刑法:“文字狱”中最无辜的受害者------《邪恶的中国文化》

世界上最残酷最恶劣的刑法:“文字狱”中最无辜的受害者------《邪恶的中国文化》

博客

第八章    “文字狱”

何为“文字狱”?笔者把“文字狱”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文字狱”,以书写文字治罪者;广义“文字狱”,以言语或书写文字治罪者,谓广义“文字狱”。本文所说的“文字狱”,指的是广义“文字狱”。
准确地说,“文字狱”是一种思想文化意识罪,是贯彻执行“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儒家礼法制度的产物,是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儒家封建神权崇拜、封建神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产物。“文字狱”贯穿中华民族整个文明史。

第一节   产生“文字狱”的原因

文化艺术是属于儒家“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思想理念的“三礼”。儒家上古圣人——帝王舜,“以夔为典乐,教稚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勿虐,简而勿傲,诗言意,歌长言,声依水,律和声,八音能谐,毋相夺伦,神人以和。”《史记·五帝》。初步正式把文化艺术纳入礼教思想的范畴,让它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意识形态服务,文学艺术成为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服务工具。
到了春秋时期的儒家圣人孔子时代,古《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史记·孔子》。儒家圣人孔子,把上古时代流传的三千多首诗歌,凡是不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礼仪要求的诗歌,不论它们的艺术价值如何,全都毁弃,仅仅剩下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诗歌,也仅仅采纳三百零五篇。
这就是儒家圣人孔子,为了拍儒家封建神权的马屁,亲自毁灭中国的上古文化艺术。并且让文化艺术完全成为,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而服务的工具。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文化艺术彻底地成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服务的附庸。如此以来儒家的六艺:《诗》、《书》、《礼》、《易》、《乐》、《春秋》,都成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服务的思想文化意识的产物。自西汉的司马相如起,诗歌等文化艺术,一般只能成为替儒家封建帝王歌功颂德、涂脂抹粉、粉饰太平的文字。
因此,凡是不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儒家封建各级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的其它一切思想、言语、文学、音乐、绘画艺术等,都属于“大逆不道”、不可赦免的“犯罪行为”,几乎与“谋反罪”等同。这就是产生“文字狱”的根源,它是“教化治国”的特有产物。

第二节    中国“文字狱”的起源

中国“文字狱”起源于舜帝。舜流放的“四凶”中的“二凶”,就是中国“文字狱”的开端。“少暤氏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穷奇(即反对礼仪教化);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天下谓之梼杌(即不服从礼仪教化)。”《史记·五帝》。舜流放处罚的梼杌,就近似于后世的“腹诽罪”。

第三节    夏商周的“文字狱”

夏朝有“文字狱”的记载,关龙逢就是因为“文字狱”,而被桀屠杀。商朝“文字狱”的记载,已经不少,商纣王处罚的王子比干,就是典型的“文字狱”。
周朝的“文字狱”已经泛滥成灾。“(周厉)王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史记·周》
儒家圣人孔子诛杀的“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史记·孔子》。是否属于“文字狱”,史书语焉不详,不可妄下断言。但可以肯定“少正卯”与孔子的政见不合而被诛杀,而且是由于儒家礼教思想文化意识的原因;孔子因而只做了鲁国的三个月的代理宰相,而被迫去职;屠杀“少正卯”,引起各层鲁国官员不满,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孔子要求诛杀齐国的演员,就属于典型的“文字狱”。

第四节     秦朝时代的“文字狱”

秦朝法律的“诽谤妖言罪”,就是产生“文字狱”的法律依据。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律体系中,一般都有这种类似的法律,直到今天的“邓王朝”。
儒家和法家在秦始皇争宠,导致“焚书”《史记·秦昭襄王、庄襄王》;儒生们游说秦始皇上泰山封禅,“诸儒生议各乖异,难施用,由此绌儒生……始皇之上泰山,中阪遇暴风雨……诸儒生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史记·封禅》,后来一些儒生为了拍秦始皇的马屁,投秦始皇希望“长生不老”的迫切欲望,居然为秦始皇求“芝奇药仙”,而不可得,最后诽谤秦始皇,而且逃跑,导致秦始皇龙颜大怒,而“坑儒”。《史记·秦昭襄王、庄襄王》。这就是秦始皇发动的“文字狱”的真相。
尽管秦始皇“焚书坑儒”,主动为秦始皇服务的儒士,仍然不计其数。被号称为“汉初儒宗”的叔孙通,就是其中之一。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与舜流放的“少暤氏”与“颛顼氏”,以及孔子毁灭上古文化艺术,从精神思想意识底里而言,以及主观意识的最终目的,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都是为了维护帝王神权。只不过秦始皇为了维护自己的帝王神权,错误地选择了“文字狱”的对象:以中国传统治国理念的分支——法家为主导,来打压中国传统治国理念的正统——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所以秦始皇成为后世儒家讥讽的对象,他的“焚书坑儒”的暴行,被钉死在中国儒家思想文化为主导的历史的耻辱柱上……而后世的朱元璋,比秦始皇更加暴戾,屠杀对朱家皇朝有些微二心的儒士,是秦始皇的几百倍,因为他“尊儒”,却没有像秦始皇一样“臭名昭著”而“名垂青史”。

第五节    汉唐时代的“文字狱”

自西汉的司马相如起,诗歌一般只能成为替儒家封建帝王歌功颂德、涂脂抹粉、粉饰太平的文字。汉武帝时开始出现“腹诽”的法律制裁。
汉唐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开明的封建王朝,只是零星出现文字狱。而且在中国最开明的唐朝,昙花一现地出现诗歌文章,不受控制的短暂时期,零星地出现描绘社会真实生活的情景的诗歌文章。如韩愈的《捕蛇者说》;杜甫的《三吏》、《三别》;白居易的《卖炭翁》等,写出一些反映底层“刍狗”真实的痛苦生活的诗文。

第六节   宋朝文人的“气节”

到了“重文轻武”的宋朝,文化艺术完全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服务。宋朝文人除了“风花雪月、无病呻吟”外,几乎没有描述社会真实生活的诗词文章,尤其是底层“刍狗”的真实生活。北宋画家张择端所画的传世名作《清明上河图》,纯粹就是为内外交困的北宋晚期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涂脂抹粉、粉饰太平、歌功颂德的杰作。
南宋的陆游、辛弃疾、文天祥,他们的作品似乎表现出他们的浩然正气和铮铮铁骨,然而,仔细分析他们的作品,毫无例外,都是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服务!尤其是文天祥,他就是深受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文化意识束缚的封建士大夫的、对特定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家族愚忠的精神意识——即没落、覆灭王朝的“遗民”意识 。

第七节    明清时代的“文字狱”

自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开始大规模兴起“文字狱”以来,“文字狱”就成为悬挂在中国读书人头上的、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屠刀。清朝统治者把“文字狱”这把屠刀磨得更加犀利,运用得更加熟练。
至于明清两朝的“文字狱”的具体事例,相关的书籍介绍的太多,中国读书人早就知晓,就不必一一列举。

第八节    蒋家王朝的“文字狱”

蒋家王朝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大规模地施行“文字狱”,但是有许多报社的关闭;文化名人和政治异见人士,的确是因为“言论文字”而遭受祸患;一些文化名人被国民党的特务暗杀。

第九节    毛王朝的“文字狱”

在井冈山的苏维埃政府有无“文字狱”,不敢断言。屠杀AB团的成员高达十万余人,其中有无“文字狱”的受害者,不能肯定。
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标志,“文字狱”这把维护以“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为表象、苏式极权暴力独裁统治为内容、中国儒家封建帝王个人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为核心基础,完美结合而成的——毛泽东‘真正的治国思想’”的屠刀,就开始时时刻刻地威胁中国人的生命。
在1942年到1944年的延安“整风运动”中,数万对中国共产党忠贞不二的无产阶级革命者,仅仅因为他们的思想意识,不符合毛泽东的个人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毛泽东“真正的治国思想”的要求,就惨死在这把屠刀之下。著名文化名人王实味就是其中的典型,他仅仅不过客观地描述,在延安的共产党高级儒家封建权贵集团的高人一等的奢侈享受生活的场景:“歌转玉堂春,舞回金莲步”。便被“文字狱”这把屠刀斩杀。
在随后的毛王朝,毛泽东把维护自己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的“文字狱”这把屠刀,运用得得心应手,数千万稍有人类良心的中国知识分子,就是受伤在这把屠刀之下;数十万稍有社会良知的中国知识分子,就是惨死在这把屠刀之下。
自从中国共产党在大陆全面执政后,出版社、印刷厂都被中国共产党的儒家封建神权控制。在毛王朝时代,全中国仅仅出版符合“毛泽东‘真正的治国思想’——以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为表象、苏式极权独裁统治为内容、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为核心基础的完美结合”的书。全中国所有文人都在胡编乱造,为毛泽东治理下的真正处于水深火热、贫穷落后、百孔千疮的“新中国”,涂脂抹粉、粉饰太平、歌功颂德的虚假文字;休想看到描述中国“刍狗”们真正痛苦无助的真实生活场景的文字。如果有人胆敢发表个人见解,“文字狱”这把屠刀立即挥向他的头颅……
而且,毛王朝的“文字狱”,主要是针对拥有欧美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思想文化意识的知识分子。毛泽东在全中国制造了大大小小的“文字狱”不低于十万宗,其中最著名的有四次:第一次为1955年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 ”;第二次为1957年的“大鸣大放、百家争鸣”;第三次为1962年的“反党小说案《刘志丹》”;第四次为1965年的“《海瑞罢官》案”。每案受害者都遍及全中国,总人数约百多万,直接死亡达到十多万。
值得一提的是毛王朝的四大“文字狱”之一的“《海瑞罢官》一案”:毛泽东为了维护自己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权,而嘱咐中国共产党的御用文人,以《海瑞罢官》为题材编写成戏剧。这群对中国共产党忠贞不二的御用文人,没有完全心领神会毛泽东“真正的治国思想”——儒家封建帝王个人神权崇拜真正的思想意图,他们把海瑞编写成不畏权贵、敢于面折廷争、维护儒家封建礼教法律的“海青天”形象,却完全忽视海瑞不遗余力地维护儒家封建道统、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和对皇帝忠贞不二的思想精髓……导致毛泽东的龙颜大怒,直接成为引发“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  
现在人们就能深刻理解,为什么“文化大革命”中只有八个“样板戏”;每年新出版的小说、诗歌等都屈指可数。例如:拥有三千多万居民的贵州省,从1949年到1979年,整整三十年间,才出版一部长篇小说。

第十节    邓王朝的“文字狱”

在邓王朝时代,虽然放宽文学艺术和言论自由的尺度,甚至在民间也出现攻击和侮辱中共中央领导人的言论;但是“文字狱”这把锋利的邪恶之刀,仍然悬挂在中国人的头上方,随时随地地威胁着中国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控制着中国人的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时时刻刻地驱除中国人的思想文化意识中的、非共产党儒家封建神权崇拜的成分。邓王朝大规模地处罚“文字狱”的事件,是“六四”天安门学生运动,和“法轮功”。因为“法轮功”修炼者的精神意识,不完全符合中国共产党神权崇拜的精神思想意识要求,所以被作为“邪教”,而被暴力取缔。
在邓王朝里,出版社仍然牢牢地掌握在中国共产党的儒家封建神权手中,却出现私人印刷厂,当偶尔出现在中宣部严格检查中的“漏网之鱼”时,即违背共产党儒家封建极权统治的书遭禁时,这些地下印刷厂在利益的驱使下,也会继续印刷这些所谓的“禁书”。例如《伶人往事》这部书。
然而,由于出版社被掌握在共产党的儒家封建神权手中,自然被权力垄断,出版书籍的内容,绝对不能与中国共产党儒家封建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背道而驰。所以,对于书籍的文学艺术价值的要求,并不高。例如,著名女作家丁玲,她的早期作品的文学艺术价值,就比她投奔共产党后的作品的文学艺术价值高。如《莎菲女士的日记》的文学艺术远高于,她获得“苏联文学奖”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几乎所有的投奔中国共产党的文艺名人,1949年就是他们艺术人生的分水岭:在1949年之前,他们能创作出文学艺术很高的作品;从1949年之后,就再也看不到他们的像样的作品。
由于出版社被共产党的封建神权垄断,对于出版刊物、书籍等的文学艺术的要求,又无特别高的要求标准,所以,中国大陆所谓的作家们,都是小圈子内的共产党封建神权权贵们的禁脔。如果底层“刍狗”希望以自己的能力,挤入所谓的作家圈内讨饭吃,非常之难,其付出的代价,非常人能想象,他们必须接受各种各样的“潜规则”的束缚 。
幸好拜科学技术的发展之赐,许多没有门路的“作家们”,不计名利地把自己的创作结晶,无偿地发表在网络上……这势必会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御用文人们的既得利益,更可能出现影响中国共产党儒家封建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的作品,对共产党的极权独裁统治不利。于是乎一些号称“名作家”们群起而攻讦:他们宣称网络上的作品,都是垃圾。如果站在欧美“民权至上”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中国共产党御用文人的作品,他们为共产党涂脂抹粉、粉饰太平、歌功颂德的狗屁文字 ,才是真正的垃圾。
邓王朝的“文字狱”的主要针对对象是新闻记者。也有地方官吏滥用职权构成“文字狱”的现象发生,例如:几年前四川省的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地方小吏,写了一首讽刺县委书记的词,就被关进监狱。像这样的“文字狱”,在中国现代社会里经常发生。
邓王朝初期的著名“文字狱”是“六四”天安门事件;江泽民时代的著名“文字狱 ”是“法轮功”的受害者;胡锦涛时代出现著名的“文字狱”,大概是“刘晓波事件”和“艾未未事件”……
  
补记:二零一二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中国大陆作家莫言先生,据中国大陆媒体宣称莫言先生的作品吸收、引进了拉美魔幻现实主义风格。
毫无疑问,莫言先生的作品的语言文字是华丽而优美的,但它根本没有真正地反映中国社会现实,和真正的中国社会的思想文化意识。准确地说,莫言先生仅仅吸收了拉美的魔幻主义风格,在中国文坛混饭吃的莫言先生只能如此,否则,他的作品根本就没有问世的机会,还可能让他吃牢饭,或者被“文字狱”斩杀……
莫言先生的作品就像摆在高级时装店橱窗里的塑料模特儿,身上披着华丽而合体的时装,戴着各种各样的名贵饰品,却没有血肉、内涵、灵魂……这是中国大陆作家的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审查的通病。
如果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被自我限定在中国大陆的作家群里评选一位获奖者,莫言先生是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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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独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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