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仁”的本质------邪恶的中国文化
第一章 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识
第一节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
中国为什么会出现不受任何制约的儒家封建神权高于一切、主宰一切的社会思想文化意识现象呢?从远古时起,权力崇拜就在中国思想文化意识体系中,起着主体作用。世界其它几大文明中,都有丰富的神话传说和宗教信仰。尤其是对宇宙的起源,人类的产生和出现,自然界的一切来源,都是以神来创造和主宰。意味着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佛教思想的众生平等,基督徒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穆斯林都是兄弟……
而中国却是以掌握着世俗政权的人间领袖,来主宰宇宙和人类的命运:上古传说中的女娲、伏羲、神农……都是人间领袖;而后的黄帝,则已经是政治政权领袖,中华民族是一个缺少神话的民族。直到中国已处于封建社会中前期的三国时代,才出现盘古王“开天辟地”的神造宇宙的神话传说。而盘古王也是以人间帝王的形象出现,这仅仅是儒家帝王造自己的神的一个翻版而已……
即使东汉末年出现的中国本土宗教——道教中的神,也是由世俗的人,演变而来的;道教神话传说中的最高神——玉皇大帝的形象,与人间帝王并无不同之处。其它古老文明中的神话传说中的最高神,都是法力无边、神通广大,主宰宇宙中的所有事物的命运,而《西游记》中的玉皇大帝却平庸无能,处处受众神保护,十足地与中国封建王朝中继承帝位的昏庸帝王无异,同样受到众神像人间帝王一样的儒家礼仪制度的顶礼跪拜、山呼万岁……此为儒家封建神权崇拜思想文化意识主宰下,中国中古时代神话传说的必然结果。
西方文明认为生命来自上帝的创造,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西方文明认为个体人格是完全独立的。中国人则认为得自父母的生育,父母则又有父母,世代祖先的链条可以溯及天地。《礼记·郊特牲》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中国文明以家族生命为生命,个体生命不过是家族生命的一个环节。《礼记·哀公问》:“身也者,亲之枝也。伤其亲,是伤其本,枝从之而亡。”如果突出个体生命意识,就会危及家族生命。因此中国文明极力戕杀个体生命意识,来维护家族生命意识,以至于维护集体或国家生命意识。
第二节 儒家思想文化意识的起源
儒家封建神权崇拜的“尊王卑臣”的思想文化意识,一直贯穿整个中国的社会文明史。上古时,自从轩辕氏打败神农氏,“擒杀蚩尤,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史记·五帝》。黄帝成为中原大地的政治政权最高领袖,初步以“教化治国、礼仪兴邦”为核心基础的治国安民的理念。
“教化治国”:就是以特定的舆论宣传、文化教育等“教化”体系,来控制、束缚、规范社会各阶层的精神、思想、意识等;“礼仪兴邦”:就是以繁琐复杂的礼仪规范、礼法制度等,来控制、束缚、规范社会各阶层的行为举止、动作规范等。二者相辅相成,紧密相连,缺一不可。
黄帝的孙子颛顼发展这种治国安民的理念,他“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洁诚以祭祀”《史记·五帝》。
黄帝的曾孙尧和七世孙舜,初步完善这种治国安民的理念,并把“教化治国、礼仪兴邦”,作为治国安民的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施政方针政策确定下来,并且制定百官典章制度和刑法体系,使各个官员各司其职,正式构成初步的国家政权管理体制。其中尧制定礼仪典章制度,舜严格执行和完善礼仪典章制度,这二人的作用最大,功劳最多。所以,尧、舜被中国各家学派称颂为上古时代的伟大圣人。
商汤在夏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这种“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政策。周朝的文王、武王、周公旦等,在夏朝、商朝的基础上,彻底地完善这种“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政策。因此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被孔子称颂为中国上古时代的伟大圣人。
由于“教化治国、礼仪兴邦”,这种治国安民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施政方针政策,需要特殊的人才来贯彻执行,所以社会上逐渐形成“儒”这种职业,专门为帝王、贵族、权力者服务,掌管婚丧、祭祀、庆典等各种社会重要活动的各种繁琐的礼仪,维护帝王、贵族、权力者们的尊贵显赫的社会身份地位,最后形成势力强大的“儒士”阶层。(在第四章详述)
而且,儒士阶层几乎垄断中国历史上受到文化教育的机会,在中国历朝历代封建神权网络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特权。由于最初的儒士阶层是依附于国家权贵而存在,所以他们不遗余力地严格执行“教化治国、礼仪兴邦”,这种维护中国各阶层森严等级和相应的利益的国家政策。直到春秋时期,集儒家思想文化意识大成者——孔子,系统地整理、编撰“教化治国、礼仪兴邦”,这种以“尊王卑臣”为终极目的的治国安民的政策,而成“六艺”:《诗》、《书》、《礼》、《易》、《乐》、《春秋》。根据孔子和其弟子的言论行为而整理而成的《论语》,则是儒家思想文化意识的基础和精华,儒家“六艺”都可以从《论语》中发掘出它们的精髓和基础实质。因此《论语》是中国历朝历代的儒家读书人,必读之书,近似于启蒙教材。
孔子只不过是把由黄帝初步制定的;尧、舜等发展完善的“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统治国家和“刍狗”的思想理念和核心精神,进行文字化、系统化、理论化、完善化而已。因此儒家思想文化意识的真正起源,是从黄帝开始的,而不是从孔子才开始的。黄帝是儒家思想文化意识的“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治国理念的鼻祖,尧、舜等是以帝王神权崇拜、“尊王卑臣”为目的的治国理念的完善者,孔子是儒家封建帝王神权崇拜、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尊王卑臣”的治国理念的文字理论系统化的整理者,或者说是集大成者。
第三节 儒家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
儒家思想的治国理念,可以概括成一个“仁”字,“仁”政就是儒家思想治国理念的核心内涵。儒家思想文化中的“仁义道德”,与现代汉语中的“仁义道德”的含义迥然不同,这就是现代所谓的新儒家传人以儒家思想文化中所谓的“仁、义、礼、智、信”的儒家学说的本质含义,与现代汉语中的字面含义截然不同而进行欺骗的宣传,以期待愚弄已被中国共产党“愚民教化”的中国“刍狗”。
而儒家学说的“仁”的本质和本义是什么?据《论语·学而》,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此就是儒家学说“仁”的本质:每个人都必须绝对地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绝对不能冒犯长辈和上级官吏,绝对地服从长辈和上级官吏的指示和命令,绝对地跪伏于儒家伦理道德所规范的封建神权的框架之下……“孝悌”的最终目的是防止“犯上作乱”、而“尊王卑臣”,维护“儒家封建帝王神权、神圣不可侵犯”为终极目标。
这就是舜的“五教”和先秦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间的本质关系。
在后世逐渐形成儒家封建帝王神权治理帝国的核心理念:“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三纲五常”的“纲常名教”;其中“夫权”从属于“父权”,“父权”从属于“君权”;也就是说“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为“君为臣纲”服务,从属于“君为臣纲”,即儒家思想文化意识中的“父权”、“夫权”崇拜,是以“君权”崇拜为核心基础,“父权”和“夫权”崇拜是构成“君权”崇拜组成部分,而且是为“君权”服务。儒家思想学说——“五常”中的“义、礼、智、信”,是围绕儒家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仁”的补充和说明。
“三纲”与“五常”实为一体,二者相辅相成,都是以“仁”为核心基础,发展而来的。如果把儒家封建神权比喻为“孔家店”,“君权”崇拜就是这座“孔家店”的整体框架结构,“父权”和“夫权”崇拜就是构成这座大厦的装饰镶花而已。
附注:“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中,包括规范中国女人的伦理道德的“三从四德”。“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嫁鸡随鸡、嫁犬随犬”,就是儒家封建伦理道德“三从四德”的必然产物。
第四节 儒家是怎样推行“仁”政的呢
儒家封建神权权贵的“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核心治国理念,是以严酷的刑法和血腥的屠杀方式,来推行“仁”政的。
一、儒家最推崇的上古圣人——舜,是怎样推行“仁”政的呢?
(一)、舜以身作则的“孝悌”榜样。“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所解……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史记·五帝》。舜对时刻要谋杀他的父亲、后母、弟弟逆来顺受,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并且不失“孝悌”之道。舜的“孝悌”榜样,就是形成儒家思想文化意识中的伦理道德和法律:“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的理论源头。
(二)、舜是怎样执行和完善“教化治国、礼仪兴邦”的国家政策的呢?他制定残酷的刑法“象以典邢,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惟刑之静”。舜如何对待政敌呢?“讙兜进言共工,四岳举鲧治洪水,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舜请示尧后,“流共工(男女关系罪)于幽陵,以变北狄;放讙兜(用人不明察罪)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不服从舜的号令罪)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失职罪)于羽山,以变东夷。”由于四岳也向尧推荐了舜,对舜有恩,所以四岳一生无纤介之祸(《史记·五帝》)。
(三)、舜如何对待不服“教化”的人呢?“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慝,天下谓之浑沌(即行侠仗义,以行动反对礼仪教化的异议分子);少暤氏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穷奇(即以言语反对礼仪教化的异议分子);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天下谓之梼杌(即以消极抵抗、沉默抗争、不应声附和的不服从礼仪教化的死不改悔分子);缙云氏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天下号之饕餮(即不过问政治、我行我素、追求生活享受的商人)。舜宾于四门,乃流四凶族,迁于四裔,以御魑魅”……因为舜要树立礼教的“孝悌”观念,却对“犯杀人放火罪”的父亲和弟弟网开一面。所以“天下明德皆自舜帝始”。(《史记·五帝》)
二、儒家圣人——孔子是怎样推行儒家治国理念的一个人呢,据《史记·孔子》:鲁国与齐国会于夹谷,齐国演出地方舞蹈,“旌旄羽祓,矛戟剑拨,鼓噪而至”。孔子怒斥齐人,“夷狄之乐,何为于此,请命有司”。仅仅因为演出“夷狄之乐”,孔子就要求诛杀演员;却被齐国拒绝。
齐国又表演地方宫廷乐:“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认为不正经的轻松喜剧,触犯周礼,是平民轻视侮辱鲁君,罪不容赦:“匹夫而荧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齐王在“触犯周礼”的大罪之下,只能屈服(齐桓公就是以“天下宗周”成为霸主,齐王不能公然违反“周礼”)。顷刻间,无辜的喜剧演员们“手足异处”。奉命行事的演员有何罪?孔子不要求刑罚决定演出内容的齐国礼宾官员,却刑罚演员。
孔子任鲁国代理宰相不到三个月,就诛杀持不同政见的少正卯;靠儒家严酷的残杀手段维持周礼:“男女行者别于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