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之以法用的是什么样的绳?
其实,我是一个不怎么理会世界局势,国家大事,财经金融,股票走向以及社会法律的人。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草民,什么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和我不沾什么边儿,我有的时候连自己都左右不了,连隔壁老王都左右不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话,我现在连我自己的闺女都左右不了了,还对国家兴亡有什么责呀,再说了,我也不是匹夫!
虽然是岁月一天比一天长了,年龄一日比一日长了,自己也不想学什么金融经济政治AI了,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能懂一点儿就懂一点儿呗,也没有什么坏处!
昨天看到一则新闻,还是挺大的一则新闻:
在5月16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外媒记者提问称,据报道韩国国家足球队选手孙准浩从12日起被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韩国总领事馆申请了领事探视,请问中国外交部对此有何立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回应称,据了解,近日有一名韩国公民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辽宁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汪文斌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依法处理有关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辽宁省公安机关已向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进行了领事通报,并将为韩方领事官员执行领事职务提供必要便利。
我一连看了几遍都没有看明白。根据我的理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韩国国家足球队选手孙准浩被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这个我觉得正常,犯了法吗,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歪果仁,犯了法就不行,在中国就要有公安拘你,正常!就是奥巴马在北京强奸了少女,也要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刑拘,这个没毛病!
但是,这个倒霉蛋孙准浩被刑拘的理由我就不懂了。他被刑拘的理由是: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是个什么罪名呀?
我的理解是:我隔壁的王大爷从工厂退休了,闲赋在家,享受劳保,非国家工作人员了。我看王大爷困难,随手就给了王大爷一千块钱,让他享受一下天上掉馅饼的快乐。结果,公安局来人了,把我给刑拘了。理由是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我肯定是一脸的懵屄呀!
如果罪名是: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个罪名我可以理解。孙准浩行贿,肯定要从中捞到好处呀,如果他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是罪有应得!
那怕罪名是: 涉嫌受贿罪,那也行,那也是一个比较拿的出手的罪名。
但是,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怎么回事儿呢?这不是画蛇添足吗?我理解不了呀?要不然更详细一点:涉嫌身高165厘米双眼皮丰满中国籍已婚妇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也会勾起人们的一些想象呀。
不过,我还是去恶补了一下看看是不是我自己有问题。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还真的有这个罪名,那是怪我自己的知识面不够宽,还不够宽!少见多怪,惭愧惭愧,自罚中午吃红烧肉一碗,猪蹄子一只,刀削面半盆,没有蔬菜!
但是,我觉得,我越来越不懂那个我曾经生活了很多年的中国了。
前一段盛传习大大端详过的杯子。
习大大亲自看过的抽水马桶。
习大大亲自品尝过的有机肥料,我滴妈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呀!
城头有一个题目是:
我肯定好奇呀,就去点开想看一看这个美国佬到底是谁?是不是奥巴马?还不是犯了强奸罪?是不是被朝阳群众举报,但是,I successfully failed, 404 了。
虽然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写一笔漂亮的汉字,但是,现在我对中国是越来越不懂了。看着我熟悉的外交部天天和其它国家的人打架,成天的逞一时的口舌之快,搞的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里面脑子清醒的都成了中国的敌对国。整天的说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我滴那个妈呀?帝国主义没有那么搂吧?
不说了,我的脑子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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