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离我们并不遥远
钓鱼执法,sting operation, 或称诱惑侦查、诱惑取证,诱捕等。意思就是,警察设一圈套,把前来犯罪的嫌疑人抓住了。
听上去这么神秘的一件事儿,以为只会在电视剧里才有,最近居然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我们公司隔壁的一家公司,有一位同胞兄弟,是个有家室有儿女的中年男人,最近被钓鱼执法逮住了。
故事情节一点儿不复杂,他在色情网上买春,和一个自称十四岁的小姑娘勾搭上了。经过一番认真讨价还价,达成共识,决定实施行动。到了地方,埋伏好的警察抓住了他。原来他一直以为的十四岁小姑娘,是一位每天在网上逛游的卧底侦探。那个钓鱼行动,同时还抓住了另外八个前来赴约的中年男人。当地报纸上有名有姓,有年龄有住址。
他们公司马上把他解雇了。
因为中国人圈子不大,聚会时大家都和这位仁兄有过交集,知道他女儿都不止十四岁了,于是,大家展开了一番议论。都觉得,这小子把自己的前程给断送了。尽管他硕士,博士都出自名校,再找工作时,背景调查都是个问题。就连他住的地方,都会在地图上标记出性犯罪,附近的孩子们上学放学都得绕着走。就算蹲监狱,日子也不好过,他的狱友们,也不会轻饶一个对未成年人下手的人。最可怜的是他的孩子们,那么小的年纪,该如何面对今后的人生。
没过几个月,消息又传来,这家伙居然在外州找到了工作。
他先是花钱把自己保释出来,然后把老婆安抚住不离婚,算是保住了家庭。又一顿狂找工作,直接告诉人家自己有案底在身,有一个外州刚启步的小公司,居然雇了他。
有人在店里看到过他老婆,说她的样子已经面目全非,一夜之间全白了头,絮絮叨叨地诉说着他们上中学的女儿抑郁了。还说她本来想离婚的,但是想到自己没工作,没医疗保险,还有两个孩子将来的大学学费。算来算去,最后还是选择了隐忍。
这个中年男人,以一己之力,生生毁了自己的一家四口。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华人后代身上。
有位同胞的儿子高中毕业,想给女朋友买毕业舞会用的花儿,不想向父母伸手要钱。为了挣这区区几十块钱,就答应同学,送一包白粉给学校操场上的另一个同学。结果,一去就被事先埋伏好的警察抓住了。
已经录取他的藤校马上不要他了。这孩子平时品学兼优,文艺体育都很强,连续几年的学生会主席,是个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就这一念之差,从接活儿到被抓,也就几分钟时间,估计都来不及仔细过脑子,就顺手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他的父母都快愁死了。
人性,真经不起考验,尤其还是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可是,为什么会有这么残忍的阴谋存在?我们的孩子们,都同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上混,他们会不会也一念之差,就掉进万劫不复的“坑里”呢?就算是我们自己,谁能保证每次都能全身而退呢?
事实上,“钓鱼执法”,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遥远,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而已。
我们公司的IT部门,有一个专业爱好,就是“钓鱼”。
他们会随机发一些电邮,给随机挑选的雇员。那电邮长得跟公司正常的工作电邮一模一样,只是内含一个链接,那链接,大多数时候还是你感兴趣的,与专业有关的,特别有诱惑力。但是,那是他们“钓鱼”的诱饵。
上周一早晨,和每一个周一一样,我情绪低迷地开车去上班。途径一所小学时,隐约看见路旁的岔道上,有一辆潜伏的警车,车里的警察,正端着扫描枪,瞄准我测我的车速。我知道,但凡我超速一迈,就会被他拿下。
我没上当。
不是我会掐会算,而是我曾经被拿下过。心疼那一百多块钱,我每次途径时都极度小心,恨不能开得比限速还慢。心里想,我就算“挪”,也要一步一步挪出这一拃长的路,绝不允许自己掉到同样的坑里,两回。
躲过了路上埋伏的警察,有点小兴奋,我走进办公室,坐到电脑前,心里还在对着那个警察冷笑,顺手就点开了电邮里的文件。
咵嚓一下,我就像鱼一样,张口吞下了那个诱饵……被IT部门按住了。
下一秒钟,就是IT部门对着我冷笑了。
责怪我不该点开一个来历不明,不可信任的文件,说我没有遵守公司一再强调的纪律,我的行为有可能给公司带来很严重的后果,说不定会影响世界和平的进程,等等。最后,指示我去上一个网上训练班,勒令我下次一定提高警惕,别再手贱。
这种网上训练班,我们每年在年初的时候,都已经挨个儿上过了,还得考试,还得满分才能通过。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告密,报告IT部门。可是,这回真的有点儿冤,我点开的连个链接都不是,而是一个要我电子签名的文件。
前一段刚签过一大堆文件。那是一篇有十二个作者的文章,有任何小改动,每个人都得再签一遍。我以为又有改动呢,顺手就打开准备签。结果……,这回“阶级敌人”变了花样,愈来愈狡猾了。
以上的三个故事,让我开始思考,这“钓鱼执法”是个什么东东,它到底合不合法?
我查了查网,网说,钓鱼执法在某些国家是严格不允许的,比如日本。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 在中国,因为“钓鱼执法”时发生过执法过度,执法不当的事件,现阶段应该是不提倡了。在美国,应该是有争议,但肯定还没有禁止。
网又说,钓鱼执法,在法理上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警察一般用于很难取证的案例,有严格的控制要求。比如,需要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而且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
我对“钓鱼执法”缺乏深入研究,只是希望,这不是一个“边界含混不清”的,在合情,合理,合法之间任意游戈的,不违法行为。 希望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孩子们,在每天要做的大小决定之间,在无数平凡事宜的起心动念之间,都能识别“诱饵”,从而躲过人生路上的一个又一个的“坑”。
对于公司的IT部门,我现在宁愿他们天天上班“摸鱼”,而不是“钓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