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肺炎死亡率的分析以及所反映的问题
对于任何一个传染病,有两个指标表征其严重性,一个是以前说过的传染比 (R0), 另一个就是死亡率。为清晰起见,我们首先定义死亡率。死亡率即在受感染人群中死亡的人数与受感染人数之比:
死亡率=死亡人数/感染人数
但实际感染人数是未知的,因为实际感染的人有的并未确诊,而是在疑似状态中。但是确诊人数是确定的。因此,按确诊人数计算的死亡率是确定的(在某一固定时刻,例如在某一确定的日期)。因此我们可以定义确诊死亡率:
确诊死亡率=死亡人数/确诊人数。
虽然实际感染人数未知,但我们可以在某种假定下估计其数, 从而定义估计死亡率:
估计死亡率=死亡人数/估计感染人数。
我们可以做一个假定,即在疑似病例中有大多数(67%)是实际感染人数。
在做了以上准备与说明之后,我们用国内2020年2月2日7:00,由凤凰新闻发布的数据来做一些简单的分析如下。
首先,当日的疑似病例为17988例,确诊病例为13846例。按我们的假定(估计)在疑似病例中有12052人为实际感染者,即87%的确诊人数,因此有:
估计感染人数=1.87*确诊病例人数
或 估计死亡率=0.534*确诊死亡率。
由凤凰新闻2020年2月2日早7时发表的数据可得下表:
地区 确诊人数 死亡人数 确诊死亡率 估计死亡率
武汉 4109 224 5.45% 2.9%
湖北 9074 294 3.24% 1.7%
全国 13846 304 2.19% 1.2%
湖北-武汉 4965 70 1.4% 0.75%
全国-湖北 4772 10 0.21% 0.11%
由上表我们很容易得出如下结论:
1. 武汉患者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全国其它地区,为全国不包括湖北省地区死亡率的26倍之 多。显然是不正常的。
2. 全国除湖北之外的死亡率为0.11%左右,和普通重流感死亡率相当 (通常认为重流感死亡率为0.1%)。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我们计算的是死亡率,非发病率或感染率。死亡率应该和地区的关系不大。发病率或感染率在原发地区高是可以理解的,但既然是同样的病毒,感染之后的死亡率应该和地区关系不大。显然武汉远远高于全国其它地区的死亡率并不能代表这个传染病的死亡率,而又人为或客观的因素,例如病床不足,资源不足,人满为患,管理不当等。而计算此次新型冠状肺炎的死亡率时候,应该将其去除(OUTLIER)。武汉存在的这些客观与人为因素在全国其它各地不存在,其死亡可归于纯粹由病毒所致。因而我认为新型冠状病毒的真正死亡率应和重流感相当。
在诸多的报道与网上的信息里,可明显看出武汉确实存在着以上所述情形。这些问题急需解决以挽救生命。责任应该是武汉市委书记与市长的责任。当然会有一定困难,但是既然身为一方命官,就是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的。我相信如果积极想办法,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愿望与决心,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此我在此呼吁,武汉政府应该对此立刻重视起来,全力解决死亡率超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