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1

博客

自然的孔子 

孔子热爱自然,尊重自然,有一种自然之心。 
这也许令人们意外。这恐怕是我的独家解读。姑且费时详解之。 
孔子学说流传了几千年,一定出乎孔子自己的意料之外。孔子的做为并没有接受过谁的旨意,虽有些报负,却时有碰壁。孔子自己说过,实在不行,就乘舟海上漂流而去,不跟你玩了。 
从《论语》看,孔子不主动说教,学生有问才答。似乎学生不问,孔子不开口。 
此外,孔子述而不作,不轻易写什么,怕写不好,打扰大众的思路,误导人家。所以,人们对孔子解《易》经,《易传》的文字普遍存疑。 
有鉴于孔子,我等应将自己的文字当成自言自语,或纯属笑谈。劝别人也别太拿当回事,也许满纸荒唐之言,权当东北人说的“胆儿大不害臊”而已。 
孔说及儒学被人们推广,接受几千年算是奇迹。 
以往,人们认为,历代统治者们为统治而强力推动,才使孔子深植民心的。这只是问题的小侧面。 
一代统治者死去,可能再无人相信,而孔子却一直有人相信。 
我想,由于孔子易深入普通民众之心,所以统治者才会倍加利用。 
这也没啥不好。 
孔子为何容易被民众接受?自有其道理。可能与孔子具有的两个特质有关。 
一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国的土地原产中国特有种(特有种是现代动,植物学术语)。而这特有的生命必含有与这土地相类的天然生命元素。 
孔子,何方神圣?实出于泰山脚下,近于曲阜城边。中国山东人氏。 
孔子生于中国,长于中国,游历于中国。出于百姓,根植于百姓,没离开百姓。 
相对于老子之说,孔子之说更为庸俗,更为下里巴人,更土。 
自有与民同感,同声,同气的天然特色!故而深入国人之心。
我们的先人,父辈接受孔子的一些理念,常常口耳相传,身体力行,并非都是出于故意和勉强,多属自然而然。 
当今,人们爱喝天然矿泉水,啥叫天然?自己去想。 
天然就是没滋味。没有滋味本平常! 
世代在变,人们在不同时代经常将孔子的话加以演绎,这是大人们和哲人们喜欢做的事。 
普通百姓并非十分热衷。但百姓们会按照即定的生活节奏,去实践着孔子。从来没有因为谁说孔子不好,就把孔子当成坏蛋。也从来没有因为孔子被追捧,就认为孔子高入云端。 
——百姓们才是真正的孔子传人。亿万人们的日常生活,才是孔学的用武之地。有时,不必多说。 
孔子本没有死。亿万中国人就是活着的孔子。其道理鲜为人知。 
听我娓娓道来。 
孔学,不过是经孔子之口讲出的道理。大多,也不过是一些最普通的自然之理而已。如同说“辣椒辣,大酱咸”一样。 
孔子时代的先人,或现代的中国人,可能十有七八,是如同孔子那样去说、去做的。 
孔子的话可能表明了土著中国人的总体活法。 
没有孔子,也会有论语。因为会有张子,李子,赵子---。他们也会说出这样的论语。意思肯定差不多。 
这没甚麽奇怪。从前,人们都用肩膀挑水吃,因为人是直立的,这样做既省时,又省力,不用教都会。人当初若是爬行,一定有另外的取水法。孔学如喝水,做起并不难。 
国人熟知孔子,道理相类似。 
我想,人们在推广自己的政治理念时,应以论语现象为借鉴;让自己的好主意被百姓喜闻、乐见、风行,事情才成功。 
生意人更要言行论语化,才能使自己的商品普遍深入人心,适合大众口味,自然占有市场,买卖双赢。不过我即不从政,又不会经商,表达点感觉而已。 


还是说孔子。 
拿孔子与老子比,孔子更接近民众。而老子却有些玄。其实,我也喜欢老子。但道德经五千言,都是警句。老子的话有道理,很多却莫愣两可,或话说半句,或玄而又玄。连老子自己也不否认。普通民众读老子,一定记不住“执大象,天下往”,“恍兮,忽兮”之类,更易记住“知足常乐”之类。 
所以,如果让老百姓从孔子与老子之间选议员,我猜,还是孔子会当选。因为孔子一生到处走,接近百姓,广结人脉。老子整天坐图书馆里,一脸严肃。孔子的选战一路走下来,百姓能记住他说啥,又上口,又容易做。老子的主意也不错,可一上电视,老百姓看着艰涩难懂,手指一按遥控器就给你灭了。老子广告词不行,还是人家孔子自然直白些。且看: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谦虚好学,说给谁听都爱听)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热情好客,说给全人类听,全人类都高兴,不乐都乐。咋样才能乐乎?还不整俩菜,还不整几盅?谁没事请我去他哪儿喝点儿,我老高兴了,能不乐?) 
“仁者爱人”。(就四个字,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观,不喜欢也难。谁说人类价值观不同?“爱人”就是价值观,是人都一样。爱!多好听!多神圣!谁要说爱我,我即惊又喜!半天都找不到北。这话该多有魅力!自己终其大半生也在爱着:爱国,爱民,爱家,爱父,爱母,爱妻,爱子,爱单位,爱院长,爱同事,爱老师,爱同学,爱朋友。总之,爱人,爱别人,就别爱自己。我都快成孔子了。) 
这样一比,你就知道,孔子的直白,为孔说的流传加分不少。老子不及。当然,孔,老二子说的道理却也相同。孔子的听众更多些。
 
孔子喜爱大自然,是一个强烈的自然保护主义者。应获诺贝尔和平奖。2007年,奖给了美国的高尔,我有些不服气! 
这人们有所不知,却是我这篇文字最想说的。且看: 
《论语-述而篇》记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 
捕鱼与打猎,是远古人类的主要生存之道。 
活着就要吃东西,人类当初最主要的食物源是动物,而非植物——人是肉食“动物”,相当凶猛。这一学说,是我的重要学术贡献!可一解许多千古之谜。 
想必张网捕鱼,射箭猎杀鸟兽,也是孔子时代中国人的生活主题。当然,孔子时代也耕种。 
钓,是指垂钓;纲,是收拢鱼网的粗绳索,也可将许多垂钓的鱼钩拴系在上面。“不纲”,就是不使用鱼网捕鱼。钓鱼,一次仅能钓到一条或几条鱼,比起用网捕捞,显然是一种苯重落后的生产方式。 
人家用鱼网,一下子就可以捕上几十条,上百条,成千上万条------一次装满一船。这是先进的生产力!代表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意志与能力! 
与天奋斗,其乐无穷!孔子却公然反对这种方式,依然沿袭那种古老的,传统的,腐朽的,落后的生产方式,本质上是反动的,代表的是没落奴隶主的利益——我的这种文字,放在1970年代,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章《人民日报》上,也算时髦的很。却没有一点儿用处!如今,纯属戏言耳! 
如果以平常心,自然心去看孔子这句话,你会另有体悟。 
我翻检了一些关于孔子这句话的名家阐释,大多认为:这表明了孔子的仁爱之心。孔子讲仁爱,对于有生命之物,杀了,捕了,吃了于心不忍!(但还是吃了) 
我以为不是这样。我有另外的解读,试述一二。 
因为孔子提倡过“杀身成仁”,即然为“仁”去死,连人的性命都不足惜,那猪猫狗,马牛羊,鸡鸭鱼们的性命又该如何?何况,鱼与熊掌,圣人们都照吃不误。孔子在美食当前,还是很眼馋的。所以,孔子这句话与仁爱之心并无关系。当然,与我胡诌的守旧,反动之类也没一丝瓜葛。但是,却恰好反映了孔子做人做事所秉持的自然之心!
 
我猜,孔子是为了节省自然资源,确保资源永不枯竭,才发出此种呼吁的。人们只有这样,才不致于将野生动物赶尽杀绝,不至于彻底失去人类赖以维生的自然资源。人们才能天天有鱼有肉吃。有凤凰看,有麒麟骑,有真正的,活着的巨龙为我们呼风唤雨!(这些动物可能真在地球上存在过,却被人们当作盘中餐给吃尽了) 
这表明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伟大理念! 
是一种超乎寻常的自然之心。 
同理,弋,是一种带绳索的古箭头,用于射猎鸟兽,方便将猎物找回来,而不必费力去取。宿,是指傍晚回巢的鸟儿们与鸟巢,或回家的动物们,现代人有宿舍,晚上大家睡觉用的。归巢的动物,更易于人类集体捕获,也包括雏鸟与幼兽,这与张网捕鱼的道理相同。孔子不愿意见到这些,所以主张,不要射杀已经归巢的鸟兽,就是渔猎不要连窝端。虽然,孔子是一个贪吃的人,讲吃的人,也很会吃。这句话却有孔子的另些想法在里边。我猜,就是心疼自然资源的快速消失。 
现代社会,有许多自然保护主义者,动物保护主义者,环境保护主义者。他们以单薄的力量面对庞大的利益集团,或强有力的政府,努力奋争着。 
在当今的电视画面上,经常会看到,一群人乘一支小舟,飘荡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面对一艘如山一样压过来的巨轮,挥舞着旗子,高声叫喊着。为的是阻止人类用最现代化的鱼网捕灭仅存的那些鲸,鲨们。 
因为在当今时代,所有的妖魔鬼怪都没有人类自己更嗜血,嗜杀!
 
中国人素以儒家思想为依托。似乎儒家的一套缚住了国人手脚,令中国在强烈竟争的自然界面前不堪一击。你看,依孔子的生存之道,连条鱼都舍不得多捕,那末容易到手的盘中餐,伸手即得,连窝都可端掉,却说甚莫不,简直愚蠢之极,愚腐之至!这与如此激烈竟争,弱肉强食的世界如此格格不入,不是自讨苦吃吗?其实世人想错了。 
美国是世界头号强国,按道理,孔说在这里才更是愚腐之至,百无一用的。但美国人也有在实践着孔子。也是“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美国法律,捕鱼捉蟹,首先要申请执照,捕大不捕小,数量有限定。有一次,我与朋友去加州海岸游玩,见礁石之下有些小蟹,就捉了几只把玩,回程就被人家客气地给没收了,没罚钱,算幸运。 
须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是一整体,诺大地球只不过等同一村落,唇亡齿寒,东半球打喷嚏,西半球感冒。一时得计,总难持久。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相处,大家才能共生。当然,这绝对不是我等一介书生能管得了的事。 
但对孔子的做为,还是要深思一下。 

(2007—9—24,时全球变暖,冰山融解,海面升高,物种灭绝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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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思考
 
看题目,很大很深沉,不黄不暴力。
其实,要是让我思考写出来,还是标题党。
人生的标题挺雷人,其实更累人。
自古以来举世的大智之人,比如希波基督释迦老子孔二黑格老康叔本尼采萨特观堂寅恪钱穆友兰。。。当今的大思想家,大家,大师们都无法对人生下定义,联合国也不下。
看来,芸芸众生们都白活了!
我也是不会活瞎活,活着就好,难得活着,三亩地,一头牛,孩子老婆热炕头。抬头见日,低头看脚,举目无亲,遇事求己。仨饱一倒,潦草一生。。。
你看,有些悲观。
其实,人生就是悲喜剧,最后都以悲剧收场。当然,庄子不这么看,要不然,他就不会鼓盆而歌了。
能表示生命形态,生命必需的人生要件有很多,要者是吃喝拉撒睡干玩想。
人为生存,吃是要务。
食物提供塑身的物质与生命运作之能量。
其实,也蛮简单的,并不要很多的鸡鸭鱼肉,我亲历过中国1960年代的大饥荒,饥饿的感觉刻骨铭心,但也活过来了。如今,没有三高一多,还是三低一少。与吃有些关系。
喝,也挺简单。普通洁净水足矣,再就是清茶一杯。
孔子就提倡,饭疏食,饮水,屈肱而枕之。。。
人体有60-70%是水。红楼梦说,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这话是错误的。都是水做的。
喝水,就是喝H2O,水里的另类物质再贵再值钱,人体需要的还是H2O。其他的是忽悠。
拉与撒,必须!
这是人类与自然界交谈的管道。
人类来于自然,又从自然界摄取以营养自身,再还回自然,最后彻底回归自然。不拉不撒,咋能行?
也别小看拉撒,说来粗俗,但可以给人带来快感。
据伟大的生理学家说,人类的所有排泄,都能给人带来快感。问题是,人们专著于吃喝,专注于金钱与权力与性。。。却没享受到拉撒,令人遗憾。
不但没把拉撒当享受,很多人还“腹中燥屎便不出,一泡浊尿撒不完”。
拉撒是大事,不是小事,更非可有可无之事。
便与尿,都是很神圣的事情!
国人重视修宫殿,造高楼,就是不愿意造厕所,是胡涂!
应该专设一个造厕所的副总理。
表示一国国力的指标,不光GDP,还有人均厕,用英文字母表达成RJC。
GDP与RJC相得异彰,国家就富强了。不知联合国注意这事没?
大师们大人们都忙着给高楼大厦剪彩,就是没人给厕所剪彩,建议换个地方。
睡,是生命活动之一部。
人啊!眼闭眼睁,眼闭不睁,可表示一生。
人活一辈子,睡了半辈子,其实,挺没意思。
所以,人们不咋爱睡觉。这也没办法,美国人有几百上千万有睡眠问题。但不睡,你就活不舒服。睡是生命必需。
干,也就是搞,也就是做,是万有动词。
人不做,不干,不搞,就没饭吃,没水喝,没屋睡。我就不啰嗦了。
我特意想说,社会越进步,人们越省事,就越多快好省。人就越懒惰。太懒惰有害健康。
所以,马克思先生有高论,他说,“共产主义就是把劳动与体操相结合”。当然,现在也没人把马先生的话当回事了。
人们要重读马克思。
想,就是想事儿。
人啊!吃饱喝足,拉撒痛快,睡好了精神,干的所有事都顺心,就要大想特想。
思想,思维,思考,探索,琢磨事儿,是人的生存形态之一。不自由,毋宁死;不思想,等于死。
人清醒,就要想,想要不想也要想,
连我都瞎想着,或遐想着:人从哪来?又到哪去?太阳为谁发光?宇宙又有多大?人为啥长五指?咋不多长些手指?像八爪鱼似地多好,练高低杠就摔不下来。。。所罗斯们挺精明的,金融危机咋就没整明白呢?
其实,伟大的人们思想固然伟大,但愚人的思想也有些价值,比如,一颗驴粪蛋儿,虽然它看似简单,却也是驴们费尽周折产生的,何况,它还带有些青草的朦胧芬芳。
当然,伟大的思想必竟不是驴粪。那是啥粪呢?请哲学家们回答吧。
吃喝拉撒睡干想——我都胡说过了,还剩玩,我饿了,先去吃喝,再拉撒,回头说说玩。
O了!
 
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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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之趣

 2009-04-14 06:50:35 
 
麻将,也可称为一个现象。麻将现象。
人,除了吃喝拉撒睡等,还要不停地思考些什么。
你可以不让人吃饭,却不可以不让人思考。
人光会呼吸,不会思考,就是植物人。
人们为了不想成为植物人,就要思考。
麻将不仅为思考而生,又独具诱惑力。
人们何以昏天黑地,不舍昼夜地麻而不厌,何以做其他事儿很快就累了?(包括那事儿),我至今没想通。
我常常在想,听领导们作报告,也像打麻将那样有瘾,该多好!我这样说,是想给总统选战的班子,或政治家的幕僚精英们提个醒:当你花大钱,费尽心机请人家听你演讲,你不如备上麻将方城,请君入瓮,人民一定会乐以忘忧,如醉如痴,一定感谢你!一定会听你的!以其让人民昏昏欲睡,不如让人民乐以忘忧。我知,布什与奥巴马们也不会听我的。他们只能奇怪,中国人咋恁容易得到了满足?
再有,背外语,背数学公式像打麻将那样有瘾,该多好!当官发财有瘾,打麻将更容易有瘾。也因此,当不成官,发不成大财的百姓们,因为有了麻将,也就有了乐趣。
据说,举国上下,一片穷胡,我也姑妄听之。不过,依愚所见,麻将倒是极其普及的群众体育运动,运动的是大脑,也运动肌肉。何止是运动,对人的德行更是一种考验。
大赌并不好,麻将却很好!
我与麻将相熟,相知,倒是另有一境。不揣浅薄,权为瞎说。
我说了,人除了当官发财发明创造为人民服务解放全人类积德行善造福子孙。。。还需要思考想事儿。而麻将会帮你想事儿,博弈,也是人生的本质,也是与生俱来的一种人性,这是重要的。何况人类不能每一分钟总是胸怀大志,连上厕所撒泡尿也念念不忘勾股定理,再趁机背几句外国语,或边撒边想着咋样为人民服务,为子孙造福。。。这些,在以前的年代,大家都体验过了。
所以,在连续为人民服务,为子孙造福了五,六天,我就该歇歇气儿,以利再造。我喜爱去赌场拉老虎机,我有文字《发自美国赌场的一则信息》说过这事儿。
从我家到最近的赌场要开车两小时。
而要到一流的美国赌场,如拉斯维加斯,就要两天时间。每年能去两三次就不错了。
拉老虎机的乐趣,在于能用几分钱,几元钱制造希望。这比做根本没希望的事有希望,我所说没希望的事儿:比如,对我而言,我再努力,再读书,再用功,肯定当不成爱因斯坦,连爱因斯坦的助手也当不上。比如,我再用功,再努力,再谋划,也当不成美国总统,因为我还是中国人,再说,也不是生在美国的,连给总统擦皮鞋也不要我。比如,我也当不成百万富翁,再说了,现在水涨船高,千万富翁多极了,百万没人拿你当回事儿。头几年,我还争取过,现在我认了。比如,我再努力,猛登攀,也当不成一流的教授,名医。人家袁隆平先生种了一辈子水稻,能帮全人类吃饱饭,有大发明,终生奋斗,也刚刚弄个国家院士,对我等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统统属于没法制造的希望。但是,拉老虎机不然,拉老虎机却能制造些希望,明码实价,不虞有诈,又明知这希望可大可小,也可泡汤。
当你丢进一元钱,你就满怀热望,当你拉动机器的拉杆,你就希望有一堆金钱吐出给你,当然,对我等理性之人而言,还会想到,也可能无物吐出,但为了确认自己的想法,我还是愿意拉动机杆。
我拉老虎机,并非希望能赢钱,完全是为了可怜的验证与猜想。
这也如同我打麻将。
在麻将牌对局时,有时会感知人家“上停”了,大家也都小心点炮,我却时常点炮。其实,我也知道打出的牌十有八九是要点炮的,但我还是打出去了。我有一种愿望:就是要彻底验证这张牌的对错。我这样做,等于把我的牌友们当成老虎机了,而我去一趟赌城,与我的老虎机见上一面,却相当费力,他们却能招之即来。不过,他们是我的朋友,我尊重之,玩笑还是要开的,不然空气也太闷。
有一次,大家看我总是在点炮,就有些奇怪,当我把上述想法和盘端出时,却都气得不得了,感情我把诸位没当“人”看待,当成老虎机了。而老虎与老虎机必竟不是人。
孙子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即然,胜败乃兵家之常事。人生,焉能离开胜败与输赢呢?而再辉煌耀眼的人生,终将不过是哲学意义上的悲剧,人生最终都是输了,却也赢了。
输了,是最终不免一死,赢了,是必竟活过一生。
老子说过,人生与万物,“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似支持愚说。
而知其输赢成败之常态,也就是人生一境了。
麻将自有其道理,非常人所能解。
愚也是略知一点点。
 

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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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问题
 
接吻,也就是亲嘴。
嘴的功能很多,说话,咬人,吃东西,接吻是其次。
人类的很多快感源于食欲,源于吃。食是人性之一,不光是饱腹维生,还是享受,爱吃才会赢,吃上就快乐,有奶吃的孩子就不哭。
口唇,口齿,口腔,唇舌给人带来的满足感与快感很另类。。。
因而,人类不吃东西也爱用嘴,不该用嘴也用。
自幼如此,习以为常,并且成为大礼。
细细分析,人类的唇很独特,因为它既不是皮肤,也不是粘膜,还有红红的血色。当然,它有高度密集的感觉神经,这是人类喜欢用唇,用吻,接吻的物质基础,不然为何不用脚后跟接吻?
于性爱而言,接吻了,是大事儿,是亲密接触了,或者很亲密,不是一般地亲密。
当然,异性要是能接吻,又互相享受之,那也就差不多了,比说傻样还严重,不是暗示,是行动。因而,接吻是异性之间交往的底线。唇舌一相碰,结果性质就由人民内部矛盾,变成了敌我矛盾,问题就大发了。
因为,被吻了,或吻了别人,好像使自己成了爱人,或爱了别人。。。
或者,本来不咋爱,不想爱,不想做那事儿,一吻竟不可收拾。吻,有魔力?人类热衷此道,竟有热吻大赛,吻得激情四射,如醉如痴,看官儿神昏颠倒,脸红心跳。。。许多国家以法限定色情,都不限吻,结果,银幕萤屏吻成一片。
据我初步观察,及小规模地随意问卷,西方人普遍爱用吻,频度比国人密集多了。见面就吻,情不自禁,公共场所大吻特吻,吻得地暗天昏。。。相比之下,国人则吻功欠佳,频度也不够。原因为何?还请大师们详加研讨。
还有些人们,那事都办了,就是不吻。
好像,办那事才是正事儿,很正重。而吻却是亵渎那事儿的,好像交媾是正事,接吻,亲嘴是耍流氓,是玩儿。
这其中必含有深刻的文化内涵,或时代信息。
老美特爱吻,似乎是将爱与情进行的更加彻底?
是特意多辟一途,能将性爱扩大化?不得而知。
所以,前总统克先生闲来无事,也因地制宜,大搞吻事儿。最后,竟然被政敌抓住,差玄要把总统的那话儿拿到桌面上来,勘验一番,可见其政争的严酷。总统的那话儿也几成国家机密。
但是,吻必有效,也有道。
庄子就大力提倡过吻,他拿鱼说事,设想,搁浅到路边的鱼儿会相濡以沫,就是互相用嘴以唾液,或身体濡湿对方的以维生,当然,也不排除接吻的可能。不过,他认为这不是聪明之举,因而,他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于今而言,相爱的人们喜爱吻,就吻,不喜爱吻,那就不求吻术,只要在爱的海洋里,张跟头打把式,还是大有作为的。
21世纪,人类好吻。
22世纪,人类好些啥呢?
爱与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虽然被翻炒了几千年,花样百出,却上不封顶。
人类示爱,做爱的方式也必然与时俱进。

 2009-04-14 06: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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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美学
      
哲人说过,天地有大美。
美是自然天成,美是天然无雕饰。
自然就是美的,天地本身就是美的。
但是,人们对美的需求也是与时俱进的。因而,我被美学弄得不知所错。
我以为,对人而言,人类的基因就是美的。单是那奇妙的双螺旋结构,如同一架天梯,再被随意扭转一下,再将这麻花折叠几下,最后深藏于细胞核里面,而由此生命密码决定不同生命形态美:黑种人那健壮的肌肉,颀长的四肢;白种人那金发与直鼻,耸额与凹眼;黄种人那虎背熊腰,光滑如缎般的皮肤---这些师自然而造化,都很美丽!
如果以很极端的语言来说,可能自然界的每块石头都是美的,连屎克螂推粪球,都有美学道理在里边。人们多看重美,比如,人类的文学,艺术,建筑,思维,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等等,但这并不完全,因为,这些美都是人类创造的,其实,最美是自然,还存在一种自然美。
追寻美的历程,能使人们更加理解宇宙与自然。
美也是一种伟大的好奇心!
这超出文化,而好奇源于人心,源于人类的一种自然之心。人类需要好奇,好奇也支撑了美。
人们知道了,便不再想知道。就像看一场牌局,棋局,球局一样,终局之前,人们凝神屏息,专注于那种惊心动魄,当结果出炉,便不再重燃兴趣。戏法的神秘性是必需的,魔术师们必将神秘视同生命。四川变脸至今是国家级机密。
古时的婚嫁,必当在入洞房的最后一刻,才揭去新娘的盖头,可谓将人类天生的好奇心运用到极致。
人类的审美有时容易疲劳,会见惯不怪,不得见而特想见。人的所有感觉几乎都是这样,这真是奇怪的美学。
我自己是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人。我感觉挺好!又有13亿多人与我同行。好像有人类学家将东亚的中国人归属于蒙古人种,却不把东亚的蒙古人归属于中国人种,不知为何?我至今不解。虽然中国拥有这只星球上最密集的人类群体。
蒙古人种的重要特征,除以上三个,还有面部较扁平,额头略宽,眼睑多为单层,门齿呈铲形。其实,这都纯属自然,又独具特点,所以这些就是美!反过来,金发碧眼,皮肤白皙,高鼻凹目,长捷毛,重眼睑也纯属自然,也美!
我一直不断地在读《内经》这本书,这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原始的经典古医书。我知道外人根本看不懂,连文化大师都这样,鲁迅先生就没读懂,李敖大师读得嗷嗷叫,也没读懂。但大师就是大师,自己偏说读懂了。这我没办法,跟他们争,如鸡鸭对话,他们得先去学中医,谁有哪耐心?隔行如山,专业就是专业。大师也是人,也肉眼凡胎,咸盐比我吃得多些,有时会口渴,这也不奇怪!但这书竟然很祥细地记述了人有不同体形,头部各有特征。据此,居然将人分成金木水火土五种类型,再细分有25种,令我称奇。
并详细地描述了不同肤色,可为现代人的人种学研究提供点借鉴。据我所知,《内经》成书于汉初,而早在之前的秦始皇兵马俑里面就有西方人。可见,早在几千年前的《内经》时代,就有西方人移民到中国(秦帝国,汉帝国),《内经》关注到了人类外貌特征。这也许是人类医学史上,或人类学史上对人类种族,种系特征的首次描述,值得研究。
《内经》是研究自然的书,也是医书。我看了一下有关这些文字的名家注解,大多语焉不详。我却以为,这也是在将人类美学引入到医学领域,至少,见到不同的人类型貌,会引发人类的心理变化,里边涉及美。同时,有诸于内,必形于外,可以借此推断某些疾病。人种不同,基因不同,疾病谱就不同,人体的形貌与疾病有关联,现代人已经证实了。但是,人家《内经》却没有贬损任何人种,无论人类个体长啥模样,都美!《内经》伟大!竟然也有种族平等与天赋人权。
再看《三国演义》,里边记载了许多英雄豪杰。有的形貌甚伟,高大全,有的却样貌古怪,猥琐,却也是了不起的大英雄,英气超过马超,赵云。真是奇怪的美学。
我在美国呆久了,见惯了各色人等,我倒觉得他们都很可爱,各有特色。美国是一个种族镕炉,美国的立国精神很开放,但美国早期的主流美学却是有缺欠的。因为有过种族隔离与白人至上。现在好很多,却也没有达至完美。不过,我还是对美国的开放,兼容很佩服。
美国各族裔,大多都以保持自己的族裔特征为美!加上阿拉伯长袍,墨西哥牛仔帽,黑人的满头小辫,英格兰人的短裙,唐人的对襟上装与旗袍---。那年,出了一个宾拉登,全世界都看人家不顺眼,但美国的阿裔还是长袍照穿,大包头,大胡子,爱咋咋地,爱像啥登像啥登,爱美没商量!
当然,美国还是白人多,所以,主流的形貌美学当然应由白人主导。这也是中国人喜欢将头发染黄,皮肤漂白,隆鼻,隆胸,塑臀,植睫毛的原因,这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崇洋媚外,也不见得非与爱不爱祖国挂钩。
反而,美国白人也视异族为奇!为美!
即视为奇,必以为美!我见过许多正宗美国白人娶中国太太,其中不乏真正东方美人,更多的却非东方美人。因为,按照中国主流美学,中国或东方美人多是身材适中,皮肤白皙,长发飘逸,鹅蛋脸形,再配上柳叶眉,杏核眼,至少也是唇若涂朱,齿如编贝,看着顺眼---,所谓身量苗条,体态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反正我是说不来,不是凤姐就宝钗。
但是,人家老美偏偏看中这种美学的相反面。即面部扁平,单眼皮,厚嘴唇,平胸骨感,身材矮墩墩,皮肤黄些黑些更佳。看人家找到那末好的白老美,我身边的中国美妹们很不服气,更不谅解,我却豁然开朗,我相信,这一定源于西方美国人的自然之心,即以东方人的特点为美,越特越美!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是真理!正因为东方人的样子与西方人反差巨大,截然不同,才使得互生好奇,引发注意,互相吸引的。当然,互相对眼对脾气,内在也有关系。
所谓红肥绿瘦,阴阳互补,这体现了一种伟大的自然规律。这真是奇怪的美学。
这反映出美国人的开放精神,也是一种自然之心。
美国是当今世界最现代化的国度,却也是一个很追求回归自然的国度。两种力量同时存在,也很奇妙地互动着。
美国加州人极为自然与随意。
加州阳光灿烂,没有冬天,加州阳光世界出名。所以,老美常年都是穿件大背心,大裤衩子,光脚穿凉鞋,自然的很。
我初来美国,特意带套西装,几条领带,我本不惯于这些,但入乡随俗。美国嘛,西方嘛,都穿西装,扎领带。其实不是那回事。所以,我到美国十年,总共扎过十次领带。没那必要。何况,那玩艺,太勒脖子,我爱轻松随意。
自然天成还体现在人们的修饰上。
美国人大都干净整洁,很爱洗澡,有时一天洗三遍,这有些太过,我在《浪费的美国》一文中讨论过。但一般没有特别需要,老美并不特意修饰自己,多半任其自然。比如,先生们不太在意自己的秃头,白发,皱纹,或者索性将很少的头发剃成光头,很酷,又很时尚。其实,就是自然天成。我说过,只要自然,必有美丽,包括屎克螂推驴粪球。比如布什与克林顿,都有白头发,就是不染,在全人类面前晃来晃去。美国许多资深政客是白发,光头,都不咋打理,任其本来面目。克林顿还特意将头发弄灰白,以显老成。
这真是奇怪的美学!
不像中国人,举国上下大兴染发之风,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皆有抗白守发之责任!当年文革时代,全国着装一片蓝黑绿,现在放眼望去,全国人民都是满头黑,年轻精神的很。
这真是奇怪的美学!
但是毛泽东时代,领袖们并不染发。毛刘朱周林陈邓都不太在意个人修饰,却都极有个人魅力。比如,林彪就是一大秃头,照样摆姿势给江青拍照,爱咋照咋照,秃得可以,毫不装饰,还登画报上给全人类看。抛开政治不谈,从美学角度而言,非常独特,自然天成,倒是怪可爱的!要搁现在,那得先植发,再拍照,不然,就说人家照片是假的。
我非美学专家,说不好美为何物。于我而言,长啥样,是爹妈给的,自然天成,我强烈地保卫我身上的自然景观,从不想给尊容动土,长啥样算啥样,除非职业需要,特别需要,我任由岁月雕琢,全凭自然装扮。这样不累,其实自己也是很懒。因为,造美如同造爱,好像都需要付出代价!为爱也好,为美也罢,我看都好。
凡事都要有度,过度就是错误!
爱美无罪,染发有理!小心重金属就好。
美不美在自己。如无特别需要,将就顺眼就行;如有特别需要,考虑动土不迟;真有极其需要,来个阴阳男女互换,大变活人也在情理之中。
再说了,每个人都有自恋癖。我查阅新版《心理学》了。每个人都看自己美,不美也美。连总说自己对不起观众的人,也总爱往观众堆里凑合,让别人看自己呀!自己就是普天下最好的动物,设计合理,外观靓丽。模特们更是极力展示自己,不该展的都给展了,不该露的都给露了,还说自己不小心走光了,其实是美过头了。就连选拔标准极其严苛,中选率极低的全球选美大赛,都恁多人报名。自己觉着自己美呀!连我自己都这样,既非美男,也非帅哥,青春早已荒废,还爱将些陈年旧照往互联网上放呢,秀给全人类看啦。自己要不觉得美,能这样吗?爱美之心人皆有,爱美就是爱自己,多爱自己就多保卫!我有《保卫自己!》一文讨论过。
所以,有人问我:如何能增点自信?
我答:自己去照镜子。
又问:如何能保持快乐?
我答:自己去照镜子。
再问:如何能光彩照人?
我答:自己去照镜子。渴了喝,饿了吃,困了睡。然后再去照镜子。
至于我自己,我倒很想学印度的那位甘地先生:秃头,满脸皱纹,唇上一抹胡须;赤身赤脚,一袭布衣;成天想着为人民服务,提倡君子动口不动手,走到哪里,两腿一盘,饿了随意用手抓食,渴了喝瓢凉水,困了枕自己胳膊一睡,满好!极好!
好像孔子也说过,“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倒挺“酷”的。
生活自然,简单也就是美!
(2009-04-21  时在美国,头发渐长,久未理发,偶有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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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酒
 
酒是好东西!
酒有灵魂,我喜爱有灵魂的东西。我爱酒。
酒精在大脑里燃烧,必定点燃一片激情。
何况,酒里面不光是酒精,还有许多另类之物。
我请教过叔父母,他们都是中国的酿酒专家。(叔父母何以学造酒,我还没来得及问)。但得知,酒里还含有另外的醇醛脂酮之类,以及铜铁锡等元素,含有金子,银子也说不定。
好酒蕴含天地之精华,具有轻灵之秀气!
一粒沙含有大千世界,一滴酒含有世界大千!
中国人自古造酒,在夏商时代,就创造过酒池肉林。孔子也饮酒,论语中有: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的记载。而且,孔子对酒器极讲究。论语也记载,孔子一边叨咕着:觚不觚,觚哉!觚哉!一边认真地在挑选酒器。因为,酒杯关涉喝酒的安全性。人们总把挑选酒杯与复辟资本主义挂钩儿,显然错误!再说了,复辟与酒杯何干?酒杯好使,就接着喝呗!我猜,周朝酒杯有秘密。可能还是高科技!孔子懂这套,所以念念不忘。
我至今好奇那青铜酒杯,也就是觚:船形,三只细高脚。杯沿上铸俩铜柱,不知何用?我猜,是卡鼻梁用的,以防将酒倒鼻子里去。古人想的周到,这确实属于高科技!即鼓励喝酒,也考虑安全。类似汽车上的安全带,或者类似什么套。安全最要紧!古人仔细,连喝酒都安全第一,我们要学。现在人们要钱不要命,点炸药都不带安全帽,干事太莽撞,所以净意外,意外妊娠,意外染上爱滋病。现在所有的酒杯都没这安全装置,连国宴的酒杯都算上,似乎有点儿没文化,自己还总吹酒文化。
青铜时代,人们骑牛,赶马车,没有大奔,卡迪拉克,大红旗。所以,不存在酒后驾车违法的事。那时,举国上下就是喝。
《黄帝内经素问》九九八十一篇,多次提到酒。并有专篇讨论酒与醋,叫做“汤液醪醴论”。详述原始造酒醋的工艺流程,连使用什么柴火煮酒都有说道。不知当年曹操与刘备青梅煮酒煮得对不对。用对柴火没?
而且,酒是中国人最早使用的药物。醫字下面就是一酒坛子。也有写成毉字的,我猜,这个字表明古人治病一定互相先喝点儿,再借酒劲儿谈谈心,病就好了!巫,是相当古老的行业。2008北京奥运圣火就是现代巫师点燃的,全世界传送,就是不灭!相当灵验。
现在美国人特实行看心理医师,但诊所里面却从来不预备酒。结果,病人白花钱,心理医师说话也说不到病人心里去,那还叫啥“心里”治疗?按我东北老乡赵本山的说法,叫“忽悠”。其实,医生对病人本应当首先置酒相待,先把感情连系好,没吃药,病就好一多半了,这多好。反过来,病人就诊也需备酒给医生做为见面礼。也许多年以后,WHO才能讨论我的提案。现在,我看病即不喝酒,也不备酒,招待我的病人,只有冰水与热茶。病人逢年过节送我酒,我从不在诊所喝,回家慢慢喝或与朋友喝。
人类是吃肉长大的,人类也是喝酒泡大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嘛,座山雕们都这样。
现代人说,酒能杀灭男士的精子,导致女士的胎儿畸形,又说,能伤肝乱性。其实不全正确,有些夸大其词。
据我观察,可以让整个民族垮掉的原因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饮酒只是其中的九千九百九十九分之一,二。你看,国人自古爱酒,善酒,大饮特饮,这个民族至今还是繁衍昌盛的不得了!

 最近百余年,中国被人家打过,我看不是因为喝多了,而是没酒喝。酒是粮食做的,无粮可食,那来酒喝?没酒可喝,干事儿那来精神?结果,被老外钻了空子。乘机运来一堆大烟土,诱你上钩,那洋玩艺,太上瘾,不如茅台酒。酒有灵性,鸦片没有。
鸦片战争,源于中国没酒喝。
不过,这还是让专家慢慢研究吧。
无论如何,家大业大,多喝点没啥。
人类傻掉了,主要是因为大脑有条中动脉,堵得太严重。这与胆固醇,脂类有关,与喝酒关系并不大。再说了,酒还活血呢。
因此,人类喝酒喝不傻。
俄国人喝出过门捷列夫与托尔斯泰,近世还有叶利钦;法国人喝出过拿破仑;中国人喝出了千古一帝秦始皇,唐宗宋祖武则天,一代天骄成吉思汉;此外还有华佗,张仲景,李白,祖冲之------近世更有华罗庚,杨振宁们。德意志,英吉利,西班牙人也都用酒泡出过大英雄!
人们总说,喝酒不好,酒后驾车出车祸。要我看,不如少造汽车多造酒。人多喝点儿酒,比满地跑汽车强多了!
人类基因能解酒,最后有办法把酒变成气和水,汽水就打这儿来的。这汽水是种好饮料,我有一师妹,人长得相当漂亮。她就专门研究过尿疗,喝尿治过许多病,不知研究进展怎么样?我看师妹有道理,人尿确实是汽水。详知要看新版《生物化学》。气从口鼻出,水自尿道走,一点儿也不污染环境。人喝酒比开汽车强多了。依我看,关闭车厂,开酒厂,是治理环境的好办法。我这提案先搁着,因为我知道没人理。
人喝酒,造啥?汽水。
汽车喝油,排啥?毒气。
现在,美国毒品大泛滥,与这国家管酒太严有关系。人们没酒喝,一定憋得慌,只好到处找刺激,最后憋得喝汽油。过度禁酒不人道,不让人喝酒是犯法,建议国会研究一下。
 
儿时就爱酒,可能是遗传。闻酒走不动道。
祖母善酒,边喝酒边逗我玩儿,必以指尖蘸酒抹我舌上,结果,不辣反香。竟然幼年嗜酒。这在美国不允许,是犯法的事,这在中国是农村老太的天伦一乐!文化不同,老美不解。祖母怕我偷喝酒,故意将酒置高台之上。有次,我寻着酒味就爬上去了,搬倒酒壶整了不少。结果烈酒上头,醉倒一旁,酒也撒了一柜盖。差点儿没酒精中毒,好歹给抢救过来了。以后,依然不改酒性。
那年文化大革命,没肉吃,更没酒喝。好不容易弄两瓶酒,一块零五分的地瓜烧,拎着去孝敬老祖母。不小心打碎一瓶,大人骂一顿。自己却将帆布兜子压枕下:酒味不能遭贱了。
高中一毕业,下乡去农村,那地儿快到了内蒙古。当地太艰困,老乡家中四壁皆空,也有全家只盖一床被的。但是每家必备两瓶烈酒,常年压箱底。整口酒喝,那叫隆重的大礼(又想起孔子的礼)。现在,人们说,再穷不能穷教育,那时是再穷不能没酒喝!有道是,“辽河的水不干,咱家酒就不断”。我曾与老乡一人一瓶老白干,光啃咸芥菜圪垯下酒。更有夸张的,连芥菜圪垯也没有,干脆弄一碟咸盐面,再拿铁钉蘸盐花,那也喝。
有一次,大家太馋酒,但是没有钱。一斤地瓜烧一块零五分,挖一天牛粪才挣一毛二。没钱也要喝,大家凑份子,挨个搜身翻钱,连裤衩子后屁兜都翻遍了。整了一斤地瓜烧,还没出小卖部,你一口,我一口,空嘴就给喝干了。酒味没品到,等于没喝着。
但是,喝酒也误事。
有一年元旦,北风烟儿雪,滴水成冰,青年点杀猪过年,大家举杯痛饮,一年一回酒管够!结果都喝高了。半夜时分,酒力发作,焦热起来,(水浒传写武松打虎有这话)口渴难耐,拎着水舀子,跌跌撞撞找水缸,那曾想,水缸冻到底了,再拎把斧子去井台砸冰块,到了井边上,一斧子抡下去,冰块子没砸下来,斧头抡井里去了,半个身子探井里,差悬没投井自尽,好歹命大没出事,从此,被父亲下了禁酒令。
 
1977年考上大学,同一宿舍有老彭颇爱酒。
那天,没去上自习,俩人去五一商店买酒喝,一瓶62度天津高粱白,我俩半斤对八两,三下五除二就整进去了,酒足饭饱,然后酣然入梦。九点散自习,人家一进门,差点儿没给酒气呛个跟头,免不了正色抗议一番,我与老彭醉眼对傻眼,谁也没吱声。酒人非狗人!爱说啥说啥,爱咋咋地!
毕业从医一直干临床,场面逐渐多,经常有人请。那时,手术不行送红包,大事完毕必请客,主题就是喝。但是多年酒令的我,最不喜欢这种喝!原因有一桩,喝得不很爽。
你想,请家怕你喝不好,一个劲儿地劝,陪家怕你喝得少,一个劲儿地灌,有人怕你喝不倒一个劲儿地拼。为喝酒,啥嗑都有: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过电,拼命用酒杯砸桌子,酒杯砸碎也不管,半开,走一个,先整仨,头三尾四,高看一眼,深水炸弹,杯壁下流-------最后都爬下,为这酒官司,不喝骂你八辈祖宗。此风我最恨,干脆不给面,爱咋咋地,不喝拉倒,每少得罪人。至今不改悔。这是酒文化的劣文化。
 
时代进步,国人酒风渐归纯朴。近年我回乡,重温旧梦会好友,情景大变样。有时我想喝,但却没人陪,张三指心窝(良心坏了),李四拍腋下(肝不好了),王五拍额头(*****了)以前的胆子都叫狗吃了。
其实,酒是好东西,药性歌括四百味说:酒性辛温,活血养心,。法国人好喝,少心病,俄国人好喝,很豪爽。
愚自幼好酒,每天都整点儿。
常有朋友问:整点儿没?
我答:整点儿。
问:整啥?
答:白的。
问:啥白?
答:茅台。口气实在是不小,确也没吹牛。
问:整多少?
答:五瓶盖儿。美味不可多得。
是啊!诸事皆要有度,品酒如品人生,总嫌人生苦短,何必喝得太快?
见我经常整两口,女儿小时也好奇,每逢我喝酒,多个观察员。有1天神秘地告诉我:你一喝酒就笑,你咋总笑呢?别人告诉她:你爸那是喝高了。从此命令我:以后喝酒不准笑!
最近,逢我过生日,女儿送我一大礼,纸包纸裹。打开一瞧,整套酒具:细脖酒壶,青瓷酒盅,倒满可爱的,我喜欢!另有一美式不锈钢扁盒子,打造精致,带一螺旋圆嘴,一时不知何物?原来,也是酒壶。此可贴身收藏,走哪带哪,上山打猎也可随时整两口酒喝。
我猜:女儿可能看我每日忙于诊务,又颇爱酒,以此助我边开药方边整口酒,多些灵感也说不定。无论如何,女儿的一片孝心我领了!为奖励,把她也写进作品里来吧。
我还想说,爱酒!高兴就好!人生难得一乐!
(值生日之际,得女儿送酒为贺!时有所感,并与网上同学分享)
2009-04-24 

 

——————————

爱车

(1)

 当年,我在中国供职于大学的附属医院。 
医院很大,非常著名,求医者络绎不绝,每天很忙,忙的恐怖。 
如果有朋友来求诊,或求我帮忙去远方会诊病人,也会来车接你。那时的中国,个人很少有车,少数富起来的大老板们才买得起车,我等一般平民皆以自行车代步。坐一把儿轿车挺牛的。可以代表身一种身份,是超级享受。 
记得我家乡的人们普遍崇尚“大奔”,一种德国造的豪华车,德文是“BENZ”,中文称“奔驰”,其读音倒也和辙压韵;再就是大红旗,一种中国造的豪华车,当年,是毛泽东们坐的;还有凯迪拉克(CADYLLAC),一种美国车,也是给尊贵者们备的,百姓们只有些观赏权。 
那时,来接我去会诊病人的车,多半是像点样的车,也有“大奔”之类。我知道,这是朋友们对我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想显示一下他们自己的实力:怕我轻看了我的病人。 
但是,说真的,我坐上“大奔”,却没甚麽奔驰如风,威仪八面的感觉。 
因为,一是找我会诊的病人多半是极重的,很疑难的病人。在当地已经看过很多医生,或者涉及一些棘手的问题。我坐上这种车心中会有压力,有种特别的责任感。我这人不很喜欢这些感觉。也包括坐豪华汽车的感觉,我觉不出豪华与气派。但碍于朋友的情面,不得已而为之。 
还有,这种车虽豪华尊贵,但自己每天骑自行车上班,不会开车,又不懂车。因此,坐上去只感觉晃晃悠悠的,车速稍快些,反倒有些怕怕。加上路况不佳,溅上一车泥水,也看不出车好在哪里 。
 
初来美国,工作需要,生存需要,很快就要驾车上路,不然等于没腿。 
一天傍晚,经朋友帮忙,在当地路边寻到一车要卖。一看买价与车况,符合我的要求,当即拍板买下。花去手头仅有的一点美金。那是一部暗红色的日本三菱旧车,制造于1984年,已行驶8万英里。 
首次有车可开,终于结束骑自行车的历史(应有30余年)。行路再无风雨之忧! 
油门一踩,神气实足。上高速公路一看,净是好车:大奔,凯迪,宝马,凌志---,老美开多快,我也开多快,有时还会超他一下。美国的路面宽阔,路况极佳;加州阳光灿烂,到处风景如画;气候与环境很适合车子运行,开车真是一种乐趣! 
但是,因为不懂车,只知道开,不知道养,再加上必竟是一旧车,用朋友的话形容,开起来突突山响,有点儿像拖拉机。 
曾经耗干过机油,耗干过水,开到冒烟方休。耗费时间,误过打工,弄得你七窍生烟,着急上火。 
承朋友们救助与忠告,以后开始研究汽车。 
几年边开车,边修车,边研究,已将汽车的原理弄懂一些。有时车子的小病小灾小感冒,自己可以诊断明确,不需另请专家会诊。

以后,几口之家,再添新驾照,只有再添新车,家中俨然拥有一车队,已经实现每人一车。 
趁换车时,本想置一“大奔”,因为当年承朋友所赐,就坐过“大奔”。“大奔”之尊贵深植脑海,好像车就是“大奔”,“大奔”那才叫车。另外的车都不是车。 
赶去几家车行,连试几辆奔驰车,却感觉这种车座椅硬,底盘低,视线差,调头难,转向沉,内部装修也不精。受朋友开导,改看日本车LEXUS。 
一试,大不一样!这车座椅软,角度佳,内部装修一流。卫星导航地图,硬木把手横梁,多功能CD音响,冷热空调。我最爱的还有一种东西:真皮座椅布满细孔,坐上去没有那种冰凉梆硬,滑出溜的感觉。 
特别是,轻旋按钮,竟然可以喷出冷气与热风,真他妈先进! 
很合我口味。以往一到冬季,清晨进入车内,寒气逼人,坐下冰屁股,打开热风,那要先挨一阵子冷风,待发动机热了才行。现在不然,按钮一点,半分钟不到,座下已然温暖,好感自不待言,当代的设计者,想的太周到了,太人性化了。当即拍板,买下此车,暂时省去了“大奔”之念。 
新车上路,今非昔比,四轮驱动,沉稳灵活,性能奇佳,所向披靡。外表亮丽,装修豪华,真好车也! 
再也不会有猛踩油门车不走,大货车泰山压顶追你跑,直按喇叭的惊险一幕了。 
牌子已不重要,感觉最为重要! 
虽然,孩子至今还吵着“大奔”,我却早已忘却了大奔。我只记得以前开冒烟烂车的感觉,我只享受新车舒适随意的感觉。但是,假如当初我没开过冒烟烂车,我又何来开新车的感觉呢?假如,你一生下来就是一大富翁,或一生下来就是王侯将相之家,就有人白送你一切,压根就开大奔,开飞机,开火箭,那你就永远找不到我上面所说的快乐! 
如果,再好的东西,再值钱的东西送给你,你却连一点感觉都没,那当你拥有这些,又有何意义呢? 

(2)

 儿时,非常好奇,没有一时安闲,有点儿“多动症”。 
看到墙脚有一鼠洞,就去掏挖,居然可以挖出一窝光腚的粉红色,没睁眼的幼鼠。被大人骂一顿,险些挨打。因为再挖下去,岂不将院墙挖倒了。 
母亲常说我:整天不闲,连耗子窟窿也挖,又说我是“七岁八岁讨狗嫌”。 
你看,太淘气,连狗都会烦你。 
当然,现在知道,每个人的童年都好奇,都好动,都如此,都贪玩。不过,我的童年,因时代所限,实在没啥玩具,实在没啥可玩,你给我一电动车开,我才不去挖鼠洞。 
那年,父亲买了一辆自行车,叫金鹿牌,车身黑亮,车轮辐条闪闪发光,铭牌上添一金色的奔鹿。在1960,1970年代的中国,能买回一辆新自行车,等同当今买汽车,是一件值得高兴与珍重的大事。 
父亲自己订下三不骑:下雨天不骑,路不好不骑,载重物不骑。 
 我非常好奇这车。更不解:平时车停那里不动,两轮着地,需要车架支撑,方能立住。为何骑上飞快时,反而不倒?同时也很想感受一下骑车的快乐!当时,身高尚不及车把的高度。 
显然不可能骑跨上那高高的车座,既使骑上车座,双腿也够不到脚踏板。但却可能偏着腿伸过车架空隙,勉强蹬动车轮,这叫“掏裆”,是儿时骑自行车的术语。 
头一次趁父亲与朋友们聊天,没注意,自己偷着将车推出家门,上得一条小路,趁着下坡就偏腿骑上了。双脚一离地,就感觉不对劲儿,车子不用蹬,顺势就滑下去了。越滑越快,耳边已经有了风声,心里生起一种恐惧。这车没有手闸,用脚倒蹬才能刹车。 
我那懂这些。 
说时迟,那时快!慌乱之中,车把一歪,就摔倒在路边。灰头土脸爬起,却怎麽也扶不起这车:车把已经歪斜,车轮已经“瓢”了,根本无法转动,心中恐慌,有大祸临头之感。 
一会儿,父亲知道了,赶来帮我扶正那车。虽然爱车已经被我摔坏,奇怪的是,父亲却没骂我一句,反倒拍去了我身上的土。 
以后,我经常跟随父亲骑车去做些家事。有时我坐前面,有时坐后面,这车为家中的生计出过大力。 
现今,我在美国已经换过几部汽车。其中两部都算满豪华的新车。 
对车,我还算爱护的。但我无法很仔细地去打理这车。我见到许多朋友将新车每天梳理的极其精细:座椅套上布罩,甚至再盖上一块大毛巾,方向盘加一把大铁锁,停那里要买块遮阳布档住烈日,车内一尘不染,上车还要换上一次性纸拖鞋,以免踩脏这车。 
三千英里换机油,上万英里去大修,宁可步行也尽量少用这车。反正,竭尽全力去维护这车的使用寿命。百般呵护,将车视同自己的婴孩。这又有些过分 。
错误在于,人们爱车太过,则失其本。 
世间人是最重要的! 
人们常说,以人为本。看来,也就是说说而已。好多人总嫌别人不拿自己当“本”,即不拿自己当回事儿。 
其实,自己也没太拿自己当回事儿,有些执迷其中。 
比如,以上所言,有人拿车极当回事,拿自己的猫狗极当回事;车子光鲜靓丽,猫狗神彩动人。但是,身为主人的他(她)却是一脸憔悴,腰酸腿痛,吃不香,睡不着,便不出,皮干唇燥,目赤发落---。我以为这有些本末倒置。 
我车造价不菲,性能一流,我爱我车。但他毕竟是一物,应当为我所用,不该被他驱使。 
所以,常有朋有教我养车之道,我都欣然接受。但每当朋友与家人关照我,叫我天热之时,如何如何将车遮蔽保养,如何如何免受日晒雨淋时,我却觉得,他们更该关照的不应是车,而应是我! 
因为,再好的车,再好的东西(物)都没有人重要。我是一个人,比起车,人最应该受到保养与呵护! 
我刚才说了,我的父亲在扶起被我摔坏的爱车时,虽然心疼,他老人家却没骂我一句。因为我是他儿子,儿子永远比车子重要,这是自然之理,他老人家当然心中有数。何况,人车俱伤,儿子并无大碍,已是他老人家的幸运,老人家心中偷着乐也说不定呢! 
其实,也不止我的父亲能真正秉持这种人本思想,天下的父母亲也多半如此。早在3000来年前,孔子也是这样做的。《论语》记载,孔子的马厩着火,他下班后,知道了,却问道:“伤人乎?”不问马。(见《论语-乡党篇》) 
信笔记叙至此,又让我想起另件事,幼时家贫,上小学时,削铅笔稍不留神多削一点笔芯,父亲就会责骂,这又作何解?但这已离爱车主题太远,暂且打住。 

   2009-04-26 04:55:43 

————————

侈谈贵族精神
 
近来人们热议贵族精神。
我还没太很仔细地追寻热议者的背景,但感觉贵后代们热议者较多。比如。。。
我还没有看到赵本山们谈贵族精神,好像他也算是贵族,或者较比附合贵的定义。
我猜,日沙德英皇,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们,或毛泽东。。。们,或。。。们,都堪称贵族。但人数一定不多。
我想,贵族们的最大特性就是出身显贵,或者拥有极多,最重要的是享受特权,由自己给予,或由国家用人民的名义给予。我觉得这才是重中之重。
好像人们挺爱当贵族的,也尊崇贵族,喜爱绅士,而贵绅们也挺有风度的,连走上断头台时,都彬彬有礼的很。
据说还极有责任感与尊严。
谁不喜爱这些优秀的做人特质呢?而你想做贵族,做的再像,你却没钱没权,没有好爷好爸,你就不像,再像也不像,就没人拿你当贵族看。
贵族,其实是要数字化的。
贵族应以电脑来精确计算衡量之。
贵族,确实不是谁都可以当的。
因此,也就有了精神贵族。
你没钱,没权,你还可以整出尊严来,整出精神来,多少代的精神,唯一的,独特的精神,难理解的精神,自我的精神,孤高的精神,自尊的精神,爱咋咋地,我就是有贵族精神,你自己给自己特权,谁管得着吗?
所以,拥有特权,才是贵族精神的精气神。
没特权,自己还觉着自己特,就是和一般人不同,也就是贵族精神。
是为“贵族精神”一解。

200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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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大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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