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的妈妈
从小女儿离家到东部上大学,我想到去参加社区的森林走路活动,每星期一到两次。有时是 UBC Campus Walk & Talk,有时是the Running Room Run Club。除了活动筋骨、晒晒太阳、出点儿汗,最大的好处是能结识新朋友 ,边走边聊天。女儿们夸我不那么宅了,有进步!
走路的朋友们肤色各异,年龄不一。遇到的同胞多数比我小十来岁,和他们聊最多的话题是孩子。
有位台湾妈妈,是位小学老师,说话永远轻声细语。“停薪留职 ”陪上高中的女儿在温哥华住了三年,常常专门跑到女儿的学校,送去刚刚做好,热气腾腾的中饭。
有位东北妈妈,瘦瘦的,总是戴一顶白色运动帽。她特别忧心女儿到加拿大英文上的劣势,说的都是忙着给孩子找各种功课补习的事儿。她比女儿还积极地研究大学申请,专业选择。女儿被多伦多大学录取后说要跟着走,继续陪读下去。甚至对孩子毕业后找哪个行业的工作,到什么地方发展,在北美或回中国更有前途都有一、二、三,若干个计划。
有位先生在高科技行业就职,终于可以提前退休从台湾来团聚。他觉得愧对小小年纪就随妈妈辗转多处读书的儿子,在大学附近买了房子陪儿子。说儿子已经上大二了,将来想学医。他怕儿子分心,在家里实行“网络控制”,限制儿子玩Game的时间,说孩子大了,可还是要管一管,还说以后“儿子到哪儿,我们就到哪儿”。
还有位从北京来的,很年轻的妈妈和我聊她的烦恼。一年前她把念初中的儿子送到温哥华,托孩子姑姑代管。姑姑强势,又曾是个“学霸”,对外甥全心全意照顾,尽职尽力培养,有很高的期望。可放出国的小男孩,如出笼的小鸟儿,享受了西方教育自由自在的快活;渐渐抵触姑姑的严格,严重到坚决不要和姑姑住在一起。她这趟儿来两面为难,既不便指责姑姑的教育方式,更不敢伤了儿子的自尊心。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她问,是把儿子带回北京(孩子不想)还是自己辞掉工作来温哥华过一家分居的日子?
和他们聊得越多我越惭愧,但也有和他们不同的想法。回想那些年没给孩子送过热饭,没太过问过她们从小的学习,她们姐俩上大学报专业,我一直是“放羊”。小姐俩还老记着我这个粗心妈办过的一件糊涂事儿。
很多年前的一个夏日,周末我带两个孩子去逛yard sale。我开车,姐姐坐副驾,妹妹坐后边。逛到一条街,忘了看了什么,和姐姐说着话,上车到了下一个点儿,回头忽然发现妹妹没在车上!我的头嗡的一声,惊出了一身冷汗,赶快向回找,两个点儿有三,五分钟的路。快开到时就看见路边人行道小妹妹抹着眼泪,甩着小胳膊,正自己往家的方向走呢。停车,跳下去赶快抱住她,说对不起。我差点丢了孩子!!! 她说她拍车门了,叫妈妈,也叫姐姐了,可我们谁都没听见,车就嗖的一声开走了。问她干嘛不站在原地等着?小丫头说这条街离她的小学不远,她认得回家的路。为这事,好脾气的孩子爸把我狠骂了好几天,也成了我一辈子的“短儿”。
小时候父母忙又常出差,我和我的妹妹是幼儿园全托长大,在很多叔叔阿姨家住过。从小脖子上挂钥匙,踮着脚尖开家门,放学开炉门做粥,拎着大饭盒到食堂买饭。我9岁上寄宿前锋小学,可不是现在人们眼里的住宿学校。只有营房改建的八排平房,一个操场,好多老师是部队转业复员的。吃饭排队上食堂,八个人一桌,只有中间一盆菜,几张桌子有一桶稀得见影的汤。我记忆最深的菜是”熬“洋葱,吃得从来不挑食的我,很长很长时间都不敢闻炒洋葱的味道。那时分大礼拜小礼拜,小礼拜在学校不回家,学着洗衣服,打扫宿舍;跟着老师上山摘桑葚,搂酸枣,爬树采桑叶养蚕,满山疯跑;逢大礼拜才回一次家。这样长大的我,是个粗线条的性子。可能潜意识中觉得孩子们会自由自在长大,凭自己能力学好,不需要特别呵护。
我和两个孩子也是在冲突,争吵,交流,理解中走过来的。大女儿抱怨我老拿她当“实验品”,小时候干涉多,让她每天做国内课本习题,没多长时间孩子反感就停了。本来想得挺好,希望孩子们能同时得到北美和东方教育中好的方面,其实处在大环境下是行不通的。我们成年后出国和孩子们从小生长在这里对教育理念的理解和适应很不同,太坚持我们从小习惯的那一套反而把孩子置于东西方文化冲突的夹缝中挣扎,不如顺其自然。
看过万维网上的一篇博客文章《海外华人子女教育经验》,我相当认同。
文中说:“ …… 在海外教育小孩,我们要扮演好我们自己的角色。从小孩出生到四岁,我们是孩子的领导,我们可以行使权威,强迫孩子接受我们的行为规范。孩子的基本行为准则,应该在这个时期养成。孩子五岁到十岁,我们是孩子的老师。这时孩子已经开始上学,有机会接受老师和学校的规范。我们对孩子的教育,要跟学校基本保持一致,否则孩子就会无所适从。孩子十一岁到十八岁,我们是孩子的教练。这个时期的孩子,已经有自己的各种社会和学习活动,许多事我们可能还不如孩子们明白,这时我们仅是教练,给孩子们做后勤工作,主角是孩子。十八岁以后,孩子上大学了,我们是孩子的朋友。这时孩子已经独立,有自己的生活天地,我们仅是孩子的朋友,跟他们交流我们的想法,做决定的是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