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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个洋名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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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废话多多】

加拿大人马克·罗斯韦尔(Mark Rowswell), 1965年在渥太华出生,身高187公分,体重80公斤。。。

加拿大人路世伟,1965年在渥太华出生,身高187公分,体重80公斤。。。

加拿大人大山,1965年在渥太华出生,身高187公分,体重80公斤。。。

上面这三句话说的都是一个人。如果读了第一句莫名其妙,读了第二句稍有兴趣,读了第三句恍然大悟,入乡随俗的重要性便可见一斑。在中国的外国人有个中文名字,不仅做事方便,更避免了许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麻烦。同理,在美国的中国人,有个英文名字沟通起来也容易的多。

从前有位同事(姑且称其为张三),中文名字极好,但用汉语拼音拼出来又有Z,又有J。非中国人学半天学不会,于是这位同事就成了“和汤姆背靠背坐着的那家伙。”

美国文化注重个人,大家喜欢听别人用自己的名字。根据己所之欲,施之与人的黄金定律,见人说话打招呼一定要用名字,否则便是不礼貌。因为不会说这位同事的名字,乱说一气又不好意思,人们只有忍住不说,见面点点头,聊天避开他。就是有了正经事,能不找他就不找他。实在要找他,先去找汤姆,然后顺藤摸瓜的找汤姆背后坐着的那家伙,结果张三无形中成了汤姆的广告牌。

偏偏这位汤姆又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忠实信徒, 一来二去的,张三的功劳被汤姆抢走不少。我看着心里为他不平,在张三抱怨汤姆时劝他用个英文名字,沟通起来方便。不想张三义正词严地对我进行了一番爱国主义的教育。大意是汤姆奸诈狡猾,身为印度人偏起个英文名。中国人就该用中国名字,非中国人不会说应该学,学不会是他们的错。

张三的看法原则上绝对正确,但实施起来有一个弱点,他的做法是被动地等着别人去学他的名字,如果别人学不会,或不想学,他对结果毫无控制的可能。其实,是不是中国人与用不用中国名字没什么关系。中国文化已经融入我们第一代移民的血液中,就是存心想丢都丢不掉。用英文名字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完全符合老祖宗的为人之道。

张三坚持用他的中国名字,人们坚持学不会,汤姆坚持奸诈狡猾的用英文名,将张三的功劳据为己有。坚持到底的结果是张三走人。再提起他来,人们经常莫名其妙地问道:谁是张三?

当然,导致张三走人的原因不光光是因为他的名字。但中国人在美国职场,专业不好的很少,语言也不是主要问题,升职长薪的主要障碍在于文化习惯的不同。而文化习惯,往往表现在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上。例如有一个大家都说的出来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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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废话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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