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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晃和范冰冰,哪个更美?

洪晃和范冰冰,哪个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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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想拿洪晃和陈红比较,但转念一想,这么比,显然是把陈凯歌当成了假想的中心人物,实在不情愿抬举那个傻爷们,所以临时换了角色。洪晃和范冰冰的可比性在于:作为时尚的公众人物,这两个人好像是大家口中丑女和美女的代表,她们守着丑与美的极端,成了两个象征性的符号。既然大家都达成共识了,我还提出这么个幼稚的问题,有点让人觉得不是假天真,就是哗众取宠,但我确实是有点憋不住了,才想到要为众口一词的“丑女”说几句话。
关于什么是美,从古到今有无数个哲学家艺术家下过无数个定义,但那些定义的分歧再大,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美的概念的产生离不开时间和空间这两大前提。
当代的中国,以“时间”为前提表现的特征是:标新立异,挑战传统。以“空间”为前提表现的特征是:参与了全球一体化,明白了“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的道理。
我把上面这两个时代特征分析一下,吃惊地得出一个结论:其实洪晃比范冰冰更美。难怪看到有关前者的报道比看到后者的高兴,这“高兴”的感觉本来就是“美”给人们带来的自然感受之一。
咱们先从“时间”上看,范冰冰虽说是没什么缺点,但这没有特点的没缺点恰恰成了一个最大的缺点。说她没特点,应该是没言过其实:论美艳,她比不过六十年代的王晓棠,论娇媚,她比不过七十年代的王丹凤,论狂野,她比不过八十年代的刘晓庆,论性感,她比不过九十年代的巩俐,就算是和她的同辈章子怡相比,人家还独占了个机灵乖巧,用亚洲女人特有的清秀为自己创了个独一无二。要说范冰冰到底在哪里能体现出来一点时代特色,化妆和整容计术的提高倒是一个力证,但二十一世纪的人不再盲目崇拜科技发展和人工造化,原生态的动植物走俏市场,所以这个唯一的力证对范冰冰的美还是个反证。洪晃的美,正源于对原生态的追崇,为什么素面朝天,为什么宽衣散鞋,为什么不割个双眼皮,垫个高鼻梁,漂个白皮肤?是因为没时间化妆,没精力买靓衫,没资金付手术费吗? 打工妹都能做到的事,洪晃做不到,显然是不屑于做,这种“不屑”就叫个性,就叫出奇制胜,就叫酷,而“酷”正是我们时代对“美”最直接的概括。
咱们再从“空间”上看,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范冰冰的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羡煞了一群群未成年少女,但她们一走出国门就能发现,随便在哪个庆典活动上拉来一个礼仪小姐都能和范冰冰比眼睛大,比鼻梁高,比皮肤白,甚至比身材高挑,前挺后撅。用范冰冰的来美代表中华民族,我们实在是吃亏!充其量不过是在告诉人家:你们有的,我们也有,只是数量少点,质量差点。洪晃的五官具有我们民族的鲜明特征,再加上原滋原味,大大方方,不卑不亢,用她来代表我们民族的美,国人该暗自窃喜:我们有的,你们有吗?老外审美修养开发得比我们深入,所以喜欢亚洲妹妹的老外哥哥常常捡了个国人不要的剩女弃妇还如获至宝,害得不了解外国人的国人们直发感慨:老外们的眼睛都跑肚拉稀了!说实话,在国外呆久了,我更佩服欧美人的洞察力和敏感度。我说洪晃比范冰冰更美,大部分的国人都会觉得我在大放厥词,但如果做个市场调查试试,我敢说至少有一个初具规模队伍的美国人会同意我的观点。在这里,我可以打一个比方,范冰冰是一杯蜜糖水,洪晃是一碗酸辣汤,味觉尚未发育成熟的小孩儿都爱喝蜜糖水,味觉发育成熟了的成年人却往往更愿意享受酸辣汤。
不过话又说回来,全世界的选美大赛,模特大赛,都没有把洪晃选上去,范冰冰选下来的道理。选美和模特大赛,是一种市场经营,人的审美在特定环境下就会有特定的标准。就像在健美大赛上,那些肌肉块大得吓人的,平时看见不觉得是享受,但每个人在那个特殊的场合下都会不自觉地认为肌肉块越大越美,日本人的相扑大赛,大家还觉得越像肥猪越美呢!我自己对此就深有感触,有幸在德国人和中国人举办的选美大赛上当过评委,我吃惊地发现:台上和台下的审美标准,竟会如此不同。在台下,我喜欢自然的,有生命力的,与众不同的,在台上,竟然就只剩下了一个标准,那就是选美冠军可千万不要有什么背离标准的地方,长得越合乎“标准” 就是越美,难怪历届的世界小姐,全都是千人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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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lanli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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