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在人们安居后死去
多少年前,人们为北京南苑皇家园林里的“四不像”灭绝痛心疾首。
四十多年前,我亲身经历了陕北荒原野沟动物(从豹子、野猪、狼、狐狸、鹿、野鸡到只剩松鼠、兔子)日渐稀少乃至罕见的过程。
不久前的一个早上,出门上班,赫然发现一头死鹿侧卧倒在邻居家的草地上,脖子扭曲着,头朝向房子后面的树林。我想建议把鹿安葬在它留恋的树林里,我可以请假帮忙掘墓,完成我固执认定的鹿的遗愿。邻居戴维德却给县动物控制办公室打电话,请他们来处理。合法合理,就是缺点温情。也许他有些怨恨,死在他家地盘,找麻烦嘛。无缘参预后事,只好眼不见为净,一溜烟走也。
鹿是怎么死的,我不知道。是公鹿、母鹿,多大岁数,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死后,头的朝向,大有讲究。老话说,狐死首丘,狐狸若死在野外,其头向一定朝着洞穴的方向,恋家之心,至死不舍。这可能是动物的一种本能。以前,我对这种传说常常半信半疑,现在,亲眼所见,不左不右不前,偏偏扭向后,而后面恰恰是树林。古人狩猎,见得多了,自然琢磨出规律。人也是这样,史前和先秦时期的先民们,其葬式的头向表示故乡和缘起的所在,绝不会胡乱摆放的。《礼记·檀弓》说:“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意为死后埋在聚居地的北边,头朝北,三代都采用这种通行的葬礼,因为死者的灵魂要回归幽暗之地。考古发现也证实了头的朝向绝非随意,都有一定之规。这种古礼习俗,人心所向,竟然传承了数千年。现代人死后,烧成灰,想不忘本都没办法摆“炮式”,没头没脑的,装不成样子,何况还人心不古。兔死狐悲,鹿死呢?呦呦鹿鸣,青青子衿。鹿的眼睛,温顺、平和、纯净、无辜,让人心疼;鹿的疾速奔跑,空中腾跃的霎那,全身的曲线完美优雅。善良健美的动物,容易引发人的爱怜悯惜,难免悠悠我心。
十几年前,搬到这片地方,社区周围都是茂密的参天大树,房子后面,树木遮天蔽日,大白天都显得有些阴暗。树林中有小溪穿过,静谧安详。由于日照不足,后院的草地总也长不好。不是杂草蔓延,就是青苔蚕食,人锄下药都不管用。那时,树林里还是动物的天堂。从小溪爬出的乌龟、蛇是熟客,松鼠、浣熊是近邻。浣熊还好,住在树腰洞里,每天散步、伸懒腰、打哈欠,甚至做爱,都丝毫不以我们为意,那份我的青春我做主的自由自在,我行我素,让人敬而远之。松鼠有点讨厌,天一冷,招呼也不打,便径自携家带口地搬进阁楼。如果懂事不折腾也行,但是这些鼠辈高兴了便在夜间开个爬梯、运动会,不痛快了立刻翻脸吵嘴打架,全不把自己当外人。最后没辙,只好花重金请专业公司布下天罗地网,才算消停。兔子走动得也很勤,种点花呀果呀,转眼就被啃得七零八落,惨不忍睹。偶尔,一只灰黄偏红的狐狸会从灌木丛中露出迷死人的狐媚脸,和我深情互望,许久,才扭身款款离去。蒲老再世,或许会编出些美国狐仙的故事来。夜深人静,翩然而至,但不知是黄、是白、是黑······说不定还会给她披上一条西方鬼魂夜半出没时飘飞的床单。民间传说,一旦换了地界,就怎么也难保原汁原味。
常来常往的还有鹿。最初每次可见四五成群,有大有小,似乎不止一个家庭,因为有时群体的成员不太一样。有天晚上,快进社区门口时,几头鹿突然出现在我的车灯照射可及的范围内,先是一头壮实的大个子,站在路中间,我急忙脚踩刹车,停在距其十米左右的地方。大个子十分镇定,慢慢左行,消失在黑暗处,随后有五头大小不一的鹿,一头接一头,不紧不慢,横穿公路,一点惶急惊恐的样子都没有。我暗自庆幸,处理得当,没有造成遗憾。后来,周围又建了几个社区,树林的面积大大压缩,鹿可隐秘活动的范围顶多剩下不到二平方公里左右。别说奔跑腾跃,散步觅食都大成问题。在接下来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在附近的公路上见过两头被撞死的鹿,不知是哪个飞车党酿就的惨案。一般美国当地动物控制办公室的人会及时处理,所以,我没看到的可能更多。
大概可以随意走动的地方少了,在屋后林中小溪边看到它们的身影便频繁起来。有一次,在露台看书,三头鹿从后院走过。我突发童心,模仿鹿鸣,竟然招惹得鹿们驻足抬头望着我,其中一头也回应了一声。嗯?什么意思?难道瞎猫碰死耗子,蒙对了一句鹿语?哈哈,天才呀。于是兴致高涨地又叫了几声,这回也许差得码子较大,鹿们认清了非我族类,扫兴地喷了下鼻子,扭头离去。不过,也许是另外的意思,回应的叫声是抗议,滚,强盗!还我家园!喷鼻不就是嗤之以鼻嘛。这么一想,顿时蔫了。
近些年,也许是雨水多了,林中小溪逐渐变成小河,一下雨,涓涓细流汇成滚滚洪水,切割冲刷了两岸泥土。年前,地方政府拨款整修,砍伐了河边大树,用石头和细网加固了两岸。原本阴暗的林子豁然开朗,慵懒的浣熊、嬉戏追逐的松鼠都不见了,乌龟和蛇绝了踪影,更别说狐狸。倒是吸引来大雁,前些时有两批七八只在水中歇过脚。
鹿呢?多日不见,难道迁居了?没想到,看到了那天早上悲惨的一幕。这里本是它们的家乡,生于斯,长于斯,可是开发商侵袭了这里,而我们惊扰了它们,困死了它们。这是最后一头,还是另有残余?想着它,我夜不能寐。鹿若有知,一定会诅咒我们。它们没有什么可以进行反击的武器,只能以死宣示:这是我们的土地家园!作为人类,我觉得有愧于它们,无论怎样解释,都是强词夺理。
昨天,我惊喜地发现小河对岸,出现了四头瘦骨嶙峋的鹿。它们缓步徐行,有两头向邻居家的方向眺望,似有意,又似无意。这是悼念同胞,还是寻觅同伴?这是鹿的情意?我猜不透。很想知道,这是最后的家庭吗?也许要不了多久,它们也将逐一逝去。
我想向动物控制办公室建议,用最温柔的方法,将剩余的鹿们尽数活捉,千万不要伤害它们,送到无人的荒山野岭中,以免再次遭到厄运。刚拿起电话,又觉不对,咋有点像国内强拆恶棍们的逻辑,占了人家的房子,把人赶走,从市中心寸土寸金之地,迁到六环以外。应该搬走的是我们呐!但是,能办到吗?我能白白丢掉房子?若卖掉,结果还不是一样?我的心灵重负解脱了,却压给别人。就算我咬牙弃屋,其他人家呢?能做到全体搬迁,建立一个动物自然保护区吗?保护动物,说起来容易,做则是另一回事,尤其牵扯到自身利益。
我羞惭地颓然放下电话,喟然长叹,从心里鄙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