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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早,说几句。网约认识人,

还早,说几句。网约认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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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在其他场合认识人,在实际上意义是差不多的,因为都不知根知底,都要自己观察和体会。

一般感兴趣的话,网上认识后很快就应该见面的,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第一次见面以后,只要把对方当成在教堂或教会活动中,在邮局寄东西的时候,在飞机上座位旁边,在健身房瞎聊天时,在圣诞party上碰上的人就可以了,你就感觉自然了。

以后如果还想见面,比如觉得外观不错,人也和善,那可以搞一些活动,比如一起去海边骑车或散步,比如一起去爬山,比如约好定期去健身房或定期打球等等。这种活动中,最能看出对方的性格。

几次以后如果觉得不错,可以带去参加自己的朋友或同学/同事聚会,也可以去参加对方朋友或同事/同学的聚会,就是朋友关系,不必非要是什么男女朋友关系。这在国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没有网约过,但我真的认为在网上认识还是在生活中碰巧认识,意思差不多,剩下的相知相爱的过程应该是一样的。两个素昧平生的成年男女,一面或几面之后就邀请去自己家,被邀请方当然应该拒绝,邀请方也应该完全理解这种拒绝。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还是那句话,不要因为对方条件比较好,就急着拿下。是你的,不会跑;不是你的,你上赶子只能伤着你自己!骗子坏人能得手,就是利用了你想急着拿下的弱点!

其他就无所谓了,距离远近不是问题,当然不至于飞机轮船都要上的距离,现在都开车,所以小几百公里不算什么。男方女方,一开始男方感兴趣,一定会比较主动的,否则一定是有问题,不管什么问题。千万不要因为男方条件比较令你满意而为他的不主动找借口,什么他工作忙,什么他害羞,都是鬼话。都是成年人了,也不老小了,甚至二婚三婚的,所以,犯不上扭捏作态,如果男方主动,你也满意,就大大方方地回应相处就好,不要作。

现在时代不同了,过去是门当户对,现在只要感觉好就行,所以各自对财产都有所保护,这是完全正常的。即使相识或同居几年后,结婚时对方提出要签婚姻合同,保护自己的财产,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要觉得受到伤害,好好谈就可以了,这一点很重要!

一口气居然写了这么多鬼脸。有人可能会说,你没有网约过,你怎么还这么多话?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你能不能不要想这是网约啊?恨人何以为人,不会因为认识的途径不同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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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咪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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