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不痒
十月份是我家的金秋季。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月里有我和老鼐的结婚纪念日。我们俩现在很多乱七八糟的节日都不庆祝了,但结婚纪念日还是每年都庆祝的。所谓庆祝,不过也就是打扮齐整,外出大吃一顿。就算在新婚的那几年,我们也从未在这一天互送过礼物。但有一点是雷打不动的:每年的这一天,老鼐必定要开一瓶香槟,这瓶香槟必定是我们结婚那天喝的牌子Nicolas Feuillatte。我喜欢红酒,香槟是不太爱的,但这一天必定也要喝一两杯。我怀孕那年,不能喝酒,老鼐没办法,开了一瓶San Pellegrino气泡水,还要装模作样地倒进香槟酒杯里,看着杯里徐徐上升的汽泡,权充香槟。今年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正赶上万圣节假期,要出门。我倒要看看老鼐在旅途劳顿中如何装模作样。
我嫁给老鼐,至今七年了。今年也是我们相识的第十个年头。十年里,我们一起去了七次中国,搬了四次家,养了一个孩子。时间过得像风一样快。昨天我们说起十年前的事,惊奇地发现两人的记忆有个共同特点:某些细节完全记不得了,可是另一些细节,就像刀刻一样,深铭脑海,简直就像昨天才发生似的。然而我们说来说去,发现两个人所记得的,常常不是同一些细节。两人东扯西拉、鸡同鸭讲了半天,讪讪地住了口,找了句保险点的、对方多半会同意的名言,异口同声说出来:
“时间过得真快啊!”
回想这十年的时光,我好像也没什么感想。如果非要发表感想的话,我觉得如果我没有嫁给老鼐,那多半不会选择离开中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也算是为了爱情而背井离乡了。每次想到这一点,我就觉得自己也算是个很伟大也很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每次想到这一点,我也觉得老鼐能够拐骗到我这样伟大而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那他大概也有些伟大和不可救药之处。
这十年中,我们有文化差异,有个性冲突,有鸡毛蒜皮,所以免不了吵吵闹闹。谢天谢地,吵完了闹完了之后,轻怜密爱的时候也不少。重要的是兴趣爱好相似,而且在原则问题上基本能达到观点一致。老鼐常常头疼于我的脾气大大的,我常常头疼于老鼐好说理好争辩。十年过去了,老鼐依然好说理争辩,我依然脾气大大的,不过我们依然在一起。
昨天在公婆家我们的房间里,看到七年前结婚时我的新娘花束,已经干透了,默默地躺在书桌的一个角落。老鼐用力抱抱我,说:“七年,有些夫妻结婚离婚都好多次了,你还是我的小mimosa”。
Mimosa,是金合欢花。老鼐这样叫我,是因为我刚认识他的时候,常常穿一件鹅黄色的开衫,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我的黄皮肤。我是完完全全不化妆的,所以我的黄皮肤从来都是没有掩饰地展现在老鼐面前。我结婚的时候,破天荒给自己扑了层粉,画了画眉,涂了胭脂口红,还染了十个鲜红的手指甲。老鼐看了,很不乐意地说:“像戴了个死板板的面具一样。”等我终于回归本来面目,他才眉开眼笑地说:这才是我的mimosa嘛。
我十年前就已经是黄脸丫头。现在成了黄脸婆。老鼐早晚都对着同一张黄脸,倒是从来没有过晚上看着卸了妆的老婆吓一大跳的经历。我有一瓶Giorgio Armani的Acqua Di Gio,认识老鼐之前就已经开瓶,到现在竟然还剩小半瓶。(十几年用一瓶香水都用不完,除了证明这老婆简直黄脸婆得令人发指之外,还证明阿玛尼的香水质量好,香味十几年都不散,请各位非黄脸婆踊跃购买。)现在我出门时偶尔臭美,喷一点点,老鼐在车里就一边开车一边嚷头晕。每当这时,我就压制着自己被自己熏出的头晕,侧过头看着他那除了刮过胡子、用香皂洗过以外没做过任何附加修饰的、清雅俊秀的脸,愉快地想我们彼此真是遇对了人。
我翻出十年前的旧照片,看着我们那时的青春,看着老鼐的浓发和我的锁骨,心想岁月还是很公平的,抹平了我的锁骨,也稀疏了老鼐的浓发。好在锁骨和浓发都与心灵和精神无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也与爱情无关。
我们从认识以来,分开最长的时间是七个月。我在中国,老鼐每天写一封email给我。信件的题目是“某年某月某日,星期某”,信里巨细无遗地叙述这一天他所做的事,中间夹杂委婉而深情的甜言蜜语。信末总是以“我充满爱意地亲吻你”或者“我一天比一天更加想念你”结束。我家老鼐学识渊博,但是不太爱动笔写东西,这每天一封、风雨无阻的email,加在一起,应该是他写过的最长的文艺作品了,我现在回头去读这些邮件,很是惊奇于自诩古典低调的他也能写出这样长篇大论的柔情蜜意。他也给我打电话,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两人也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多话可说。我们分开的时间里,给巴黎十三区的电话卡销售商不知做了多少贡献。
等到我们终于团聚,每天一封的email没有了,我还是颇有些想念的,常常跟老鼐说:要不你找个借口给我写封邮件?
老鼐大笑,说:最重要的信,我已经用纸和笔写过了!
他指的是他向我求婚时写的那封信。那封信是工工整整、用一枝新钢笔写在一张淡黄信纸上的,正正式式地贴了张邮票,从法国寄到了中国。现在大概被我藏在中国吧,我记不清了。我这个人,向来是马马虎虎,丢三落四的。老鼐一直很头疼这点,也曾经想过改造他这个粗心懒惰、做事没有条理的老婆。可是多年过去,收效甚微,他也只好不了了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实在看不下去,自己能多收拾一点就多收拾一点算了。
老鼐曾经写过一篇关于他的跨国婚姻的感想。其中有两段是这样的(以下两段文字,托宝猫只是翻译,原作者老鼐文责自负):
“……娶了一个中国妻子,我就娶了一个身后有几千年深厚文化的人。对我这样的历史爱好者来说,能把兴趣扩展到亚洲,而不是局限于古希腊和罗马的光荣事迹,这是何等快事!我岳父母家的家谱,能让我回溯到明朝。而假如我娶了一个美国姑娘,在同一时期,美国还不存在呢……可是我所欣赏的文化并不局限于历史。在我家里,我的快乐在不断更新。我有一个会弹古琴的妻子,能把我引入一种外国文学(我会背几首唐诗,也知道孙悟空和李逵),她总有一些新知识——而且是跟我自己的传统不一样的知识——教给我。……
…… 我们之所以能够结合,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还在于我们都有一个与当代环境很格格不入的特点:我们不积极追求发财致富。我们收入中等,但是一致决定这个中等收入已经足够了。为赚钱而赚钱是没有意义的。对于我来说,钱财是手段,而不是目标。赚钱养家是必须的,但这并不值得我们为此牺牲一切。所以我非常高兴能在我的生命里与托宝猫一起有其他更有趣的追求。我不能想象自己能跟一个不断有新的物质需求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谢天谢地,我妻子不是工作狂,不要求我加班,也不时刻在我面前羡慕邻居家的大房子和新车。……”
当时看了这两段,我说:老鼐,合着你娶了我,是娶了个免费的中国文化老师;合着你看上我,是看上我好养活呀。
老鼐无奈地叹了口气,说:你看看你又无理取闹。
我问老鼐: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你还会不会跟我结婚?
老鼐说:虽然你脾气很大,常常不讲道理,做事又丢三落四没有条理,但我当然还是会娶你。
说完他反问我:你呢?
我说:你如果还是这样光会洗碗不会做饭,还这样老跟我讲大道理,还老给我施加收拾东西的压力,我也许不会嫁给你的。
一看他面色不对,我连忙说完我的后半截话:
“……不过,如果不嫁给你,我大概也不会嫁给别人了。”
我们认识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当年,他从法国来,我从中国来,我们竟然是在同年同月同日到达瑞士的。每次想到这里,我就想起《甜蜜蜜》里,张曼玉和黎明背靠背坐同一趟火车,同一天到达香港。
缘分这个东西,多多少少,还是存在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