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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铁成金:评李安的电影《色?戒》

点铁成金:评李安的电影《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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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铁成金:评李安的电影《色•戒》

廖康

一般来说,由长篇小说改编的电影都比原作差。这不仅由于电影是综合艺术,任何一方面做得不够理想,都会引起那方面的专家和一些细心的观众不满;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电影受时间限制,很难把一部洋洋洒洒的巨著塞入二、三个小时的框子而不丢失原著的任何精彩之处。这也是为什么把话剧改编为电影比较容易成功,而且不乏电影胜出话剧的范例。李安把张爱玲短短的一万三千多字的同名小说改编成长达两个半小时之久的电影,在时间上占有极大优势;不仅没有丢失原作中的好处,而且增加了一半以上新的内容,填充了原作的空白,修补了张爱玲的败笔。更重要得是,电影的主题思想不再模糊,不再因政治和历史问题而令人不知所措。观众方才可以理所当然地同情主角王佳芝,从而欣赏这部悲剧。

电影增加的内容让我们看到王佳芝的身世,她当学生时的纯真,对邝裕民的崇敬和暗恋,以及和易先生的几场交往。这些铺垫绝非可有可无,也不是原著应该“疏可跑马”的地方。没有这些铺垫,观众就无法同情王佳芝,也无法明白她为什么肯用自己的色相和身体作代价来为国除害,更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会临阵变卦。在增加的内容中,有三部分尤其值得注意。

首先是几个大学生杀人那场戏,十分血腥,但不可或缺。他们不是职业杀手,甚至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凭着一腔爱国热血,就来从事暗杀活动。他们真是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曾经有机会,冲出去就可以把汉奸杀死在门外,但他们在屋里紧张地等待,错失良机。而面对一个有备而来,凶悍的莽汉,他们不知所措,杀不得法,一刀刀乱刺,让我们看到——更重要的是,让王佳芝看到——把一个人活生生地刺杀至死,无论他多么可恨,也是一件非常恐怖的行为。而当这样的事可能再次发生在一个至少表面上看来并不那么可恨的人身上,她能不迟疑吗?

其次是很多人谈论过的那几场床戏,因其暴虐而显凄厉。我看到的是王佳芝受难,但与其他类型受难有所不同的是,她的隐忍对易先生有欺骗性,而于她自身,也有可以想见的快感。李安把握得很准确,他的编排合情合理;他让易和王的交往以暴虐始,以温柔终。关于易,犯罪学家可能说得更清楚;但我们从不少书和电影中都看到过,瘦弱年长的男人,往往靠暴力才能在高大美貌的年轻女子面前振起雄风,而一旦征服,他才可以为所欲为。易对送上门来的王本无敬意,蹂躏她自然在所难免。而王决意为国捐躯,方能忍受这种蹂躏。只因性行为所产生的痛苦在女方本来就可能和快感交织在一起,王的隐忍才让易真假难辨。他狭隘的自尊心自然让他误以为他征服了王,连王说她恨他,都让易以为她是在撒娇,从而转向温柔。甚至愿意花大钱买钻戒给王,以期赢人赢心。

至于王佳芝,她是以殉国殉情的精神来捐躯的。她忍受的不仅是破身之痛,更是没有爱情的羞辱。刺杀初败,她说:“我们都付出了代价。”这表明她很清楚,同学们那样残酷地刺杀那莽汉,也就是失去了他们的童真。他们在精神上都有损失。这损失只有在逐步接近完成任务时才显得有意义,有价值,所以李安所表现的“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是接近易,获得他信任,逐步实现刺杀的目的,而不是什么由享受性爱而转为情爱。后两场床戏,虽然不像第一次那么暴虐,虽然痛苦中也可能掺杂着生理快感,但总体上,王还是受难的模样。她可能蒙过易,但不会骗过观众吧?至少,观众若作如是观,就更会同情她。

如果对此还有什么怀疑,那第三部分,也就是王佳芝对军统特务头子那一大段话,则把她的感受清清楚楚地表达出来了。那是她在整个影片中说得最多、最重的一大段话,表述她为了这项任务一次次忍受那痛苦的虐待;她恨不得在那种时刻,同志们会冲出来,对准易的后脑勺一枪把他打死!众多评论都忽视了这段话,对于表情和表演,比如王为易唱情歌,可以有各种解释。你可以说她逐渐对易有些感情了,也可以说她是在进一步骗取易的信任。毕竟光靠色欲还不行,易可以从任何一个妓女那里得到那种满足;还要靠色艺,而王唱的远比那些荒腔走板的艺妓强多了。很难说一个人的理解比另一个的更准确,但是对王佳芝那么清晰的描述和强烈的恳请该不会有误解吧?

那么,在费了那么大力气之后,好不容易才得到刺杀机会的最后关头,王佳芝为什么竟会突然变卦呢?张爱玲的原作中在毫无铺垫的情况下,以一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就把王的心理活动给打发了,这是小说的败笔。电影里没有这句话,但有事前的铺垫和当时的特写镜头,还有汤唯精湛的表演,此时无声胜有声,反而让观众能够理解王佳芝的心理。

表现心理活动,应该说文字有优势,而表演较难明确地传达心里的念头。在电影里我们只能看到那时候王佳芝很紧张。进入珠宝店之前,她四下观望,寻找同志们的面孔。进入珠宝店之后,她望见窗外的行动,愈发忐忑不安。而易先生却出奇地松弛,因为他已经完全信任王佳芝了,所以才会放心大胆地来取钻戒。这个机会,我认为是王唱情歌唱出来的。她并不是已经爱上易先生了,否则,她根本就不会诱他来这个地方。她的紧张并不是什么爱与恨的交战,而是任何非职业杀手都可能产生的自然情绪。

最后,那枚钻石戒指出现了,特写镜头把它显现得那么美,那么精致!汤唯演出了震撼,犹如观众看到这钻戒所感到的震撼。但她并没有表演爱恋,没有眉目含情,没有倒怀撒娇,倒是有些自责和决然的样子。与其说那是爱,不如说是不忍。她一直盼望着杀贼,但她不仅需要杀贼的机会,也需要杀贼的境况。在易性虐待她时,她恨不得有人来杀易,但现在,无论易先生在不在乎给她买这么一个贵重的礼物,这毕竟是精美的艺术品呢,而且是比易太太戴的还要大的钻戒。在这种时刻,她能不迟疑?能不犹豫?能不动摇吗?就连哈姆雷特那样一位坚毅的王子,对杀父、篡位、娶母,与自己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叔叔,在祈祷时都下不去手,而要等到他叔叔“醉酒以后,在愤怒之中,或是在乱伦纵欲的时候,有赌博、咒骂或是其他邪恶的行为的中间”才能下手,王佳芝这么一个善良的小女子,怎么可能在易先生正在为自己买如此精美的钻戒时,谋杀他呢?她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不那么恨,才在不容仔细思考的情况下,本能地让易先生“快走!”在那个时刻,王佳芝既不可能想到爱,也不可能想到放弃刺杀的后果。那一刻,什么思想、逻辑、民族大义、国家存亡等大道理都消失了,深植于心灵中的善良,或者说软弱,涌了上来,让她不忍再次眼见活生生一个人被刺杀。

有谁可以拍着胸脯说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坚决铲除汉奸?不错,王佳芝的软弱导致放虎归山,导致以身饲虎,导致饿虎反扑,咬噬她那么多同学,但看着电影,设身于她的境况,有谁能够理直气壮地指责她呢?连她的同学都不能。大家唯有悲哀。这部电影与张爱玲的《色•戒》,除了名字以外,已经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与张爱玲及胡兰成的往事也没有什么关系,与郑萍如刺杀汉奸未遂,为国牺牲的历史事件更没有关系。这是一个独立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读小说,我对其主题感觉模糊,对其道义无所适从。与此相反,看电影,我没有这种困惑,并不觉得同情王佳芝有同情叛徒之嫌。因为王佳芝的软弱是她善良的自然表现,她并没有沉湎于性爱之中,也没有同汉奸陷入情网,才误了大事。她只是不该卷入这本来就不应该发生的恐怖活动。

其实,李安的这部电影最多只能说是受张爱玲的小说启发而已。他完全可以像电影《特洛伊》那样说是受原著启发,而不是基于原著。这部电影无论在分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超过了小说。看过电影,回过头来再读小说,觉得张爱玲只是为李安写了个大纲,而且还没有把握住主角的心理。李安点铁成金,把原著的毛坯拿来重铸,精雕细镂成一件凄美的艺术品。但它不会让你感到愉悦,因为这是一部典型的把“美毁坏给人来看”的悲剧。我赞成很多人已经表达过的看法,这电影令人深切地感到:要打仗就堂堂正正地打,暗杀和色相不是正义的作战方法;战争太残酷了,应该让女人走开;战争已经让那么多美好的人和事物都毁灭了,不要在消灭敌人的同时,把人性中的善良也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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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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