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法的实质是不相信香港法院的司法独立性
巨婴们,勿以恶小而为之!
引渡法,国际通行惯例是由司法部们提出,交由法院审理后做出是否引渡的决定。
如果你认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那么你是否应该相信香港法院的判决是基于法律事实?
如果你不相信香港法院,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不相信香港是个法治社会,既然香港不是一个法治社会,那么刑事罪犯在香港审理和在其他地方审理有什么区别?你人格分裂了?
所以以后不要再拿法治做挡箭牌。因为你的骨子里一点也没有法治观念。
所有媒体都承认香港修法是因为那件发生在台湾的谋杀案,跟中国政府没有半毛钱关系。港府也反复强调了八不准,反复强调了是否引渡的决定权在法院。如果你还站出来反对,我只能恶意的揣测你本人就是一个罪犯,或者你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底线,认为杀人无所谓,放火无所谓,只要你来香港,香港欢迎你!
你是在作恶知道吗?!
玩刀者,必死于刀下!醒醒吧巨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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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2010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