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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官相护到官官相杀

从官官相护到官官相杀

博客

您一看就知道哦,老话题了。无论是相护还是相杀,都不新鲜。我第一次听见这说法,是九五年,这转眼间,报纸上天天登,又相杀了千八百了吧。要说新鲜的也有两件,一是黑社会成了固定合作伙伴,如今不是委托黑社会把事给办了,就是先把对手打成黑社会再办了。另一个就是把官儿给杀得无路可逃,进了领事馆了。类似的文章也写了不少了。体制内的人当然说是此风万不可长。但异见分子,如余杰大牌,也跟着大骂这是腐败,还说老百姓“不能坐山观虎斗”(余杰原话)。开了个药方叫“民主和法治。我可就纳闷了,余杰你这一分子,到底是“异见”还是“主流”啊?你是骂顺嘴了还是想取而代之?联想到最近一个飞扬跋扈的大贪官倒了,一些人如丧考妣。这真是:“吃着奴才的饭,操着主子的心。”当然这是市井的说法。换堂皇一些,就是“一切时代的主导意识,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余杰,只是体制中的不得意者而已。欢迎来到美国。依我说,如果官官相杀,小民们既不要助阵,也不用劝架。就要坐山观虎斗,喊喊加油,这是最好的选择。

官官相杀,也怪不民主?或者我们实行民主,是为了防止官官相杀?到底什么是“民主”?难道就是指望当官的为民作主?刚解放那会儿,民主曾经是“农民翻身当家作主”。土改后还有“贫下中农打江山贫下中农坐”的说法。这些,连中共自己都不好意思叫做民主,赶紧喊停了。其实民主这货,理论上的,现实中的,以及你想要的,风马牛不相及。只要有官民之分,民就做不了什么主。因为官就是用来日常作主的,哪怕是民选出来的。民所能做的,就是最大幅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靠什么呢?是靠法治吗?法律又是什么?法律,是社会各阶层依据各自力量争夺利益的妥协结果的综合反映。有些绕,但一句话,最终靠实力。你有多大的力量,就有多大的发言权,法律就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你的意志,保护你多少权益。平民,能作多大的主,全看平民有多大的力量,相对于其它阶层,比如官。所以民主和法治,都没有绝对的。不会一夜花开就全部完满。这是一个不停地争斗和消长过程。

当官的气焰每涨一寸,老百姓的地位就矮十分。反之亦然。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们看到的是官官相护。因为当官的,最讲“团结就是力量”。官官相护,正是增加官的力量。而官官相杀,却正好相反了。只要相杀,就在自我削弱;自相残杀,就要到处找帮助。一些官员们就会想到借助人民的力量,而不是处处扼杀民众。杀么,管你是清官杀贪官,还是贪官杀清官。都一样。官作为一个阶层越弱,民就相对越强,民能作的主就越多。最近乌坎的老百姓闹得了差强人意的结果,我看七分倒要感谢最近官官相杀的环境和形势。

中国历史上,皇权相权官权民权,一直在不停地争斗,此消彼长。操主子心的精英们,批评小民们有清官情结,或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其愚也不可及。其实那是千百年来小民的草根智慧。小民的策略,一直是联合皇权制约官权。这是大部分时候有效的博弈。至于清官一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才是真相。但清官一说是有效的离间计。什么是清官啊?就是杀官的官。随身不带“虎头铡”,谁当你是“清官”?把官分为清的和贪的,就是为了让他们互相杀。所以杀吧。你杀一个官,小民们一激灵。杀他三四个,父老乡亲们送你一块“青天”匾。

官杀民,是压迫,专制;民杀官,是造反,改朝换代;民杀民,是刑事案,要让官来作主的。这些都与民主无关。官杀官,好事,有机会让民作几分主了。与其官官相护,不如官官相杀。你是喊好还是喊停,看你是官还是民,和官近还是和民近,替主子操心还是替自己操心。官官相杀吧,最好别停下来。要是能每四年齐根杀一茬,我们这儿离美式民主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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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FarewellDonkey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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