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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随笔

冬至随笔

博客

刚从滑雪假期回来,补习落下的常青课。心无兄一篇讨论冬至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赶紧写篇短文,跟着搀和一下。

冬至对我影响最深的,不在它是否标志着冬天的来临:我对四季各有喜爱;冬天冷,但冬天可以滑冰滑雪;夏日炎热,可到处是新鲜瓜菜。一年四季的变化,正好给人们带来了春夏秋冬的不同乐趣。对我而言,冬至的意义在于:从这天起,白天会一天一天长起来,黑夜一夜一夜地短回去。

我一直不喜欢黑夜。哪怕是身居灯火辉煌,火树银花的闹市,依然认为那些灯火,不过是点缀黑暗的手段。月明星出的夜空,也遮不住我对深黑色的恐惧。所以,我希望白天越长,黑夜越短,越好。到加拿大的二十多年,生活上无论苦甜,从未抱怨过什么。唯有北方特有的,在冬季很早的黑天,一直使我很不开怀。对比一下:冬天下午四点多就开始的黑夜和夏日晚上十点依旧能看到的斜辉,相差的是长达六小时阳光下的明媚生活。对我这种喜欢在室外活动的人来说,这种差别,真的不是一星半点。

从冬至这一天,太阳光从南回归线上北移,渐渐增多了普照地球北半部的时间,我们的白天也就一点点加长。小时候,远在知道这些天文地理的基本常识之前,就听过外婆用浓重的陕西话唱的民谣:

过一个冬至,长一个中指,
过一个腊八,长一个喇叭,
过一个年,长一个椽,
过一个十五,长得莫数。

歌谣里的“长”,是指阳光照在地面的长度。经过从人手中指到小喇叭,到屋顶椽子,再到无法丈量的变化,对应着季节上从冬至腊八,到新年,到正月十五的履新,虽不精准,却明白地讲述了白天渐长的过程。老太太是用欢快的语调说唱的,显示了对阳光的欢娱;大概从那时起,这种情绪就影响了我,使我也成了太阳,阳光和白昼的粉丝。而且,说来也怪,不用背诵,这么多年,一提到冬至,这个歌谣就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我的记忆中:阳光下,坐在小板凳上,听外婆说话,看外婆做事。

从现在起,我想要的就是一天长于一天的阳光。为享受它,我将一天多于一天地户外生活:锻炼身体,田园工作,休闲娱乐。在欢乐中,把黑夜和恐惧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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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史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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