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profit 的启动资金算fund raising嘛?# Accounting - 会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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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发信人: hyandji(小黄牛), 信区: Medicine
标题: 我们凭嘛要养活300万医药代表?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Wed Oct 11 10:34:40 2017,GMT)
10月9日,新华社发布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
创新的意见》,该《意见》指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
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
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
百度百科显示,医药代表是负责相关药品的推广工作的人员,有些负责医院,客户
为医生,有些负责药店,客户为经销商。而年初《因一纸公文300万人面临失业 为何大
家拍手叫好?》一文报道,此前有统计显示,中国医药代表人群总数大概有300万。
中国的很多事情,非得要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会真管。当今社会,对医药代表这
个职业可以说是嗤之以鼻,原本以为国家将全面取缔医药代表这个职业,却没想到《意
见》将其合法化了。当然,更能掌握综合情况的“顶层”,考虑问题也肯定比我等“升
斗小民”周到,让医药代表合法存在肯定有它的理由。
但有一点应该已成为社会共识,那就是中国药价在近20年里经历了30多次大幅度降
价,但如今同类药的平均价格却至少是20年前的20倍。央广网《家庭常用药涨价:部分
药品价格翻倍上涨仍一药难求》一文就曾披露,几毛钱一支的红霉素眼膏半年间涨到四
块六;以往6毛钱一瓶的谷维素片涨到8.5元;治疗冠心病的立普妥以前每盒7块钱,如
今60多;治疗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1年前每支5元现在110元
,价格暴涨20多倍。治疗重症肌无力“救命药”溴吡斯的明片从33元被炒到280元。
“1300%、2000%、6500%、9100%,这是央视披露的一些药品的高利润率”。而这些
绝不是“顶尖差价”,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2毫升的
出厂价在0.39元/支,医院销售价却高达41.57元,差价105倍以上。
在这20年里,工资、原料等生产成本大幅上涨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任何商品的价格
有这样的涨法吗?这种差价,比贩毒差价都大。
笔者在《“高药价”,缘于发改委、药监局游戏》一文中曾写下药价不断被推高的
基本流程:市场药价过高、老百姓反应强烈——发改委发文降价、安抚百姓——零售商
停止销售降价药——药企换个名称或剂量申请“新药”——药监局批准改头换面的“新
药”——“新药”以数倍于降价前的价格上市——发改委再启动降价手段……如此循环
,药价也呈螺旋式上升。
不可能不花钱买药的普通百姓,对“畸高药价”现象肯定是痛恨有加,笔者对“畸
高药价”推手之一的医药代表在中国长期存在感到难以理解。可以这么说,较有“成就
”的医药代表,有不行贿或变相行贿(包括找“小姐”性贿赂)医生的吗?若有,那也
只能因为院长或某实权官员是她亲爹或“类干爹”。
因为医药代表与医生的直接“联姻”,就为医生“吃回扣”打开了方便之门。医生
得到的回扣占药价几何?《央视调查6家大型医院: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一文的标
题就说明了一切。而享受药品“回扣”的还有负责集中采购的官员,再加上“假新药”
名称核准、价格核准等环节贿赂官员的支出以及根本不需要的中间环节差价,差价105
倍的药,至少有80倍是用于贿赂和浪费了。反腐机构至今不介入药品市场这座“金矿”
,我真为他们感到惋惜。
“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的危害性还不仅仅表现在赚取患者的“救命钱”上,
更大的危害是在“害命”上。因为医生在高额的回扣面前,很多人会失去医德,与医药
代表一样变成“药贩子”,那么原本一个剂量可以治好病人,就会疯狂地开N个剂量,
让患者病好了“再巩固巩固”,这也是导致中国抗菌素泛滥的重要原因。
笔者曾分析,如果能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中的“水分”挤干,换来正常的
医药市场,在无需财政增加投入的情况下,仅节省下来的医保资金就完全可以实现全民
免费医疗。
拿300万医药代表来说,即使只有五成活跃在医院,每人一年赚取10万元,那全国
患者就要为他们支付1500亿元的“冤枉钱”,再加上医生至少5倍于医药代表的“回扣
”,这个“冤枉钱”总额就是9000亿元,14亿人口人均640元,足够全民免费医疗支出
。另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药品总销售量为1.66万亿,若按照6成去了“灰色地带
”,就是1万亿元,与以上数据也颇为吻合。
就医药代表而言,虽然不是制造中国“畸高药价”的罪魁祸首,但至少是这个肮脏
无耻的“罪恶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因此,已经声名狼藉的医药代表根本没有存
在的必要,因为他们不可能不继续作恶。虽然《意见》规定“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
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但对照目前“回扣”泛滥却无人管的现状,“新
规”就能确保得到认真落实?我是持绝对的悲观态度。
至于“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
等工作,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公开进行,根本没有必要让那么多配合黑心医生“既抢钱,
又害命”的医药代表去做。
标题: 我们凭嘛要养活300万医药代表?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Wed Oct 11 10:34:40 2017,GMT)
10月9日,新华社发布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
创新的意见》,该《意见》指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
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
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
百度百科显示,医药代表是负责相关药品的推广工作的人员,有些负责医院,客户
为医生,有些负责药店,客户为经销商。而年初《因一纸公文300万人面临失业 为何大
家拍手叫好?》一文报道,此前有统计显示,中国医药代表人群总数大概有300万。
中国的很多事情,非得要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会真管。当今社会,对医药代表这
个职业可以说是嗤之以鼻,原本以为国家将全面取缔医药代表这个职业,却没想到《意
见》将其合法化了。当然,更能掌握综合情况的“顶层”,考虑问题也肯定比我等“升
斗小民”周到,让医药代表合法存在肯定有它的理由。
但有一点应该已成为社会共识,那就是中国药价在近20年里经历了30多次大幅度降
价,但如今同类药的平均价格却至少是20年前的20倍。央广网《家庭常用药涨价:部分
药品价格翻倍上涨仍一药难求》一文就曾披露,几毛钱一支的红霉素眼膏半年间涨到四
块六;以往6毛钱一瓶的谷维素片涨到8.5元;治疗冠心病的立普妥以前每盒7块钱,如
今60多;治疗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1年前每支5元现在110元
,价格暴涨20多倍。治疗重症肌无力“救命药”溴吡斯的明片从33元被炒到280元。
“1300%、2000%、6500%、9100%,这是央视披露的一些药品的高利润率”。而这些
绝不是“顶尖差价”,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2毫升的
出厂价在0.39元/支,医院销售价却高达41.57元,差价105倍以上。
在这20年里,工资、原料等生产成本大幅上涨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任何商品的价格
有这样的涨法吗?这种差价,比贩毒差价都大。
笔者在《“高药价”,缘于发改委、药监局游戏》一文中曾写下药价不断被推高的
基本流程:市场药价过高、老百姓反应强烈——发改委发文降价、安抚百姓——零售商
停止销售降价药——药企换个名称或剂量申请“新药”——药监局批准改头换面的“新
药”——“新药”以数倍于降价前的价格上市——发改委再启动降价手段……如此循环
,药价也呈螺旋式上升。
不可能不花钱买药的普通百姓,对“畸高药价”现象肯定是痛恨有加,笔者对“畸
高药价”推手之一的医药代表在中国长期存在感到难以理解。可以这么说,较有“成就
”的医药代表,有不行贿或变相行贿(包括找“小姐”性贿赂)医生的吗?若有,那也
只能因为院长或某实权官员是她亲爹或“类干爹”。
因为医药代表与医生的直接“联姻”,就为医生“吃回扣”打开了方便之门。医生
得到的回扣占药价几何?《央视调查6家大型医院: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一文的标
题就说明了一切。而享受药品“回扣”的还有负责集中采购的官员,再加上“假新药”
名称核准、价格核准等环节贿赂官员的支出以及根本不需要的中间环节差价,差价105
倍的药,至少有80倍是用于贿赂和浪费了。反腐机构至今不介入药品市场这座“金矿”
,我真为他们感到惋惜。
“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的危害性还不仅仅表现在赚取患者的“救命钱”上,
更大的危害是在“害命”上。因为医生在高额的回扣面前,很多人会失去医德,与医药
代表一样变成“药贩子”,那么原本一个剂量可以治好病人,就会疯狂地开N个剂量,
让患者病好了“再巩固巩固”,这也是导致中国抗菌素泛滥的重要原因。
笔者曾分析,如果能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中的“水分”挤干,换来正常的
医药市场,在无需财政增加投入的情况下,仅节省下来的医保资金就完全可以实现全民
免费医疗。
拿300万医药代表来说,即使只有五成活跃在医院,每人一年赚取10万元,那全国
患者就要为他们支付1500亿元的“冤枉钱”,再加上医生至少5倍于医药代表的“回扣
”,这个“冤枉钱”总额就是9000亿元,14亿人口人均640元,足够全民免费医疗支出
。另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药品总销售量为1.66万亿,若按照6成去了“灰色地带
”,就是1万亿元,与以上数据也颇为吻合。
就医药代表而言,虽然不是制造中国“畸高药价”的罪魁祸首,但至少是这个肮脏
无耻的“罪恶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因此,已经声名狼藉的医药代表根本没有存
在的必要,因为他们不可能不继续作恶。虽然《意见》规定“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
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但对照目前“回扣”泛滥却无人管的现状,“新
规”就能确保得到认真落实?我是持绝对的悲观态度。
至于“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
等工作,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公开进行,根本没有必要让那么多配合黑心医生“既抢钱,
又害命”的医药代表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