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2月来美做postdoc (H1B),根据test应该算是resident.老婆也同时来美(H4)
,没有SSN, 没有ITIN.我的情况有点复杂,来美时申请SSN三个月才批下来,所以,我被扣
了三个月的联邦和州税.后来拿到SSN后就签了tax treaty for researcher,后来半年就
没扣联邦和州税,改为扣社会安全税和medicare tax.最近收到W-2上面就把我上年的工
资分为"Wages, tips, other compensation"(与联邦税和州税相关)和"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wages"(与社会安全税和medicare tax相关)两部分.
请问高手们,我两夫妻是否应该一起报,该填什么表(1040?).还想问问我们能否要回前三
个月交的联邦和州税?如何拿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