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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五叶挺好看的# Comic - 一本漫画闯天涯
w*s
1
老猪,看了你写的庭审记录,对以下对话不明白:
》》 补名额超7%怎办?家庭名额用不满,EB1,2用的spillover名额不算7%。
这段对话是谁在问,谁在答? 我的理解是法官在问,EB3C律师在答。 这似乎意味着,
如果判决补
偿EB3C名额的话,这些补偿的名额将被计入2011年中国7%的国家名额。这对未来半年内
排期即将排
到的EB2C将是个灾难!我在7月曾经担心过这个问题,并要求你在状子中明确要求这些
补偿名额不计
算进入7%限额 (我当时的贴子如下),你当时也答应了(你的回复也贴在下边)。请
你能否向法官
澄清! 谢谢!
=== 你当时的回复 ===

=== 我之前的原帖 ===
发信人: whatbbs (NickName), 信区: EB23
标 题: Re: [公告] EB3C 集体诉讼进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l 13 00:18:12 2010, 美东)
Just to make my point clearer. If the 2324 number is unfortunately
counted
towards the China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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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
2
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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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3
☆─────────────────────────────────────☆
kunkun (困困) 于 (Tue Jun 29 01:53:59 2010, 美东) 提到:
这周看完了,还有下回预告,那么就不是季番,至少是半年番了
这个漫画06年就开始画了,可以动画化的东西应该还挺多的
真挺好看的
挺喜欢小野夏芽的画风(虽然对那种死鱼眼的人设需要适应一阵)
☆─────────────────────────────────────☆
Uchiha (老猫) 于 (Tue Jun 29 03:01:26 2010, 美东) 提到:
同感...

☆─────────────────────────────────────☆
Uchiha (老猫) 于 (Tue Jun 29 03:03:25 2010, 美东) 提到:
音乐也不错...
☆─────────────────────────────────────☆
kunkun (困困) 于 (Wed Jun 30 21:20:04 2010, 美东) 提到:
恩,那个音乐组合我也挺喜欢的
这周看的时候想,樱13现在也进入实力派了,表现力越来越好。虽然我怎么都不喜欢这
个人,但是还是有点赞叹
☆─────────────────────────────────────☆
Loveless (攒银星砂攒银星砂) 于 (Wed Jun 30 21:24:07 2010, 美东) 提到:
强烈赞同,樱13对弥一的诠释太出色了
☆─────────────────────────────────────☆
kunkun (困困) 于 (Fri Jul 2 03:21:35 2010, 美东) 提到:
恩,尤其这周,弥一靠在墙角低低的笑那里,我尤其赞叹了一下
不是那种歇斯底里的,那种一般声优培训估计都有教
那个瞬间13的声音真是和弥一浑然一体啊
虽然一直对13都喜欢不起来,好像前一阵还有个什么丑闻一类的,有点被封杀的意思。
但是他的实力是越来越好了。所以4月开始,又翻身了。
☆─────────────────────────────────────☆
Ophilia (ghostnotes) 于 (Fri Jul 2 23:08:24 2010, 美东) 提到:
正要来开一帖说这个
太赞了
☆─────────────────────────────────────☆
kunkun (困困) 于 (Sat Jul 3 01:53:03 2010, 美东) 提到:
上周看完有下集预告,还以为能延续一阵呢
结果这周就完了,太意犹未尽了
最后这集太赞了,那场景画的啊。雪花啊,暗夜啊,鲜血啊
13的表演真是。。。。。细致,哭的哭的,终于哭了
不过难道这人生就是一个小误会?而且最后为什么有点腐呢。
在豆瓣上看人评论说,这就是女王受当年冤死了忠犬甲,落入黑暗的人生,若干年后被忠犬乙治愈的故事。看到最后,发现这个评论还真是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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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4
诉状里有“2324 deos not count towards 7%.",可查网上原件。
政府抗诉说每年不超7%。
法官就这个问题问,我方律师回答,算是就这个问题答辩。
如果recapture的话,占不占7%还得争辩。
EB2本身的2800名额算7%,EB2用的spillover名额不算7%,与印度能抢多少抢多少。
如果只限于7%,EB3C的赔偿只能在FAMILY和EB4需求不足找空间。但这里没有实际的名额流动,就像FAA,此消彼长,FAMILY没有一个VISA NUMBER 过来,但EB3C可超2500。
但对EB2C丝毫没有影响。
就像今年年终EB3C拿了多于26.8%的FAA,EB1C&EB2C多于2800,中国早超了7%,对EB2C
有影响没?
大家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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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5
老猪,首先我很感激你把那句话加到诉状里。你说话算话,是个爷们(或姐们)!
但是这句话请一定要争取出现在法官判词里,否则,很有可能在执行时出现对EB2-C很
不利的局面。
以下是原因:
》》 EB2本身的2800名额算7%
这个2800是基于EB1-C/EB2-C/EB3-C平分年度中国EB7%限额的情况下才成立的。如果由
于判决
今年EB3-C得到额外的法定名额,这个假定就不再成立。EB1-C/EB2-C将得不到2800法定
名额,因
为否则7%就被超了(历史上超的原因是因为SpillOver,跟国家限额无任何关系,请不
要弄混)。
这对EB1-C并无任何实质影响,因为他们随时都可用ROW SpillOver; 而EB2-C只有到夏
天才有
可能使用一些SpillOver(如果有的话)。这将有可能导致许多EB2-C推迟半年或更长拿
到绿卡!
》》 如果只限于7%,EB3C的赔偿只能在FAMILY和EB4需求不足找空间。
这一条是你自己的理解,还是你认为法官也是这样理解的,还是有法律原文规定?如果
只是你自己的
理解,并无法保证USCIS/DOS也这样解释。这个也应写在法官判词中。
另外

【在 s**g 的大作中提到】
: 诉状里有“2324 deos not count towards 7%.",可查网上原件。
: 政府抗诉说每年不超7%。
: 法官就这个问题问,我方律师回答,算是就这个问题答辩。
: 如果recapture的话,占不占7%还得争辩。
: EB2本身的2800名额算7%,EB2用的spillover名额不算7%,与印度能抢多少抢多少。
: 如果只限于7%,EB3C的赔偿只能在FAMILY和EB4需求不足找空间。但这里没有实际的名额流动,就像FAA,此消彼长,FAMILY没有一个VISA NUMBER 过来,但EB3C可超2500。
: 但对EB2C丝毫没有影响。
: 就像今年年终EB3C拿了多于26.8%的FAA,EB1C&EB2C多于2800,中国早超了7%,对EB2C
: 有影响没?
: 大家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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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6
政府抗诉里着重强调了对一个群体的赔偿不能损害另一个群体的利益。对EB3C的的损失
得到好处的EB3WW的利益也碰不得。
》》 如果只限于7%,EB3C的赔偿只能在FAMILY和EB4需求不足找空间。
是律师的理解。只有在insufficient demand 的类别里找机会。
EB2C的demand是sufficient的,不再考虑之列。
在中国本身限额内挖肉补疮,律师和法官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于情于理都是行不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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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7
这不是律师和法官会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的问题,而是到时移民局怎样解释执行的问
题。他们到时
可是要拿着判决和移民法照本宣科的,判决中没有明确指出的部分他们有很大的解释余
地。我们今天
觉得荒谬的解释,移民局到时未必这么看。
我打个比方,如果你向一个从未了解过美国移民排期情况的人介绍当前的现状,他们会
相信这个世界
上会有这么荒谬的情形吗:移民局历年浪费的移民名额有数十万之巨,而同时还有数十
万申请者因缺
少名额要等多年才能得到绿卡!你我今天正亲身见证这一荒诞情形发生。你如果问这里
的ID们,上一
年浪费的绿卡名额是不是应该自动转到下一年,大家肯定说,这TMD还用问吗,显然应
该啦,否
则,“于情于理都是行不通的”。 但是,你我又见证了这一违反常理的事情实实在在
发生了,就因为
法律中没有这句话,前一年浪费的名额就是不能用在下一年。
总之,我想说的是,只要没有明确写到法官判词中,移民局解释的余地是很大的,会有
很多变数,我
不觉得任何一种解释是显然合法或显然不合法的。
我希望是我自己多虑了。我7月份给你写信要求加那一句话的时候,我也在想自己是不
是多虑了。但
前天看你写的庭审记录,发现法官果然问到了7%的问题,我现在觉得不是多虑,而是实
实在在可能
发生的事情。
我也不想再多说了,希望你能考虑。也希望其他EB2-C发表一下意见。

【在 s**g 的大作中提到】
: 政府抗诉里着重强调了对一个群体的赔偿不能损害另一个群体的利益。对EB3C的的损失
: 得到好处的EB3WW的利益也碰不得。
: 》》 如果只限于7%,EB3C的赔偿只能在FAMILY和EB4需求不足找空间。
: 是律师的理解。只有在insufficient demand 的类别里找机会。
: EB2C的demand是sufficient的,不再考虑之列。
: 在中国本身限额内挖肉补疮,律师和法官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于情于理都是行不通
: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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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8
不能多于7%是政府的胡搅蛮缠,我们总得应辩。如果用当年的名额补,不超7%有一定道理,不能违背移民法,可以分几年补;如果用RECAPTURE的,不是当年的名额,这个7%还可商榷。政府还说有140个国家,每个国家拿7%的化,得拿980%来满足。法官不问,我们也用不着辩。
如果审判的结果使得EB2C拿不到自身的7%配额,那么这个诉讼损害中国EB的整体利益,超过了我们的底线。EB3C撤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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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9
我不希望EB3C撤诉。只是认为补偿名额绝对不应算在7%限额之内,否则毫无道理 (这点上,我知道你
和我的观点是一致的)。但是
这个应该明确
写在判词之中,省得将来执行时不必要的麻烦。

道理,不能违
背移民法,可以分几年补;如果用RECAPTURE的,不是当年的名额,这个7%还可商榷。
政府还说有
140个国家,每个国家拿7%的化,得拿980%来满足。法官不问,我们也用不着辩。
,超过了我
们的底线。EB3C撤诉就是了。

【在 s**g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能多于7%是政府的胡搅蛮缠,我们总得应辩。如果用当年的名额补,不超7%有一定道理,不能违背移民法,可以分几年补;如果用RECAPTURE的,不是当年的名额,这个7%还可商榷。政府还说有140个国家,每个国家拿7%的化,得拿980%来满足。法官不问,我们也用不着辩。
: 如果审判的结果使得EB2C拿不到自身的7%配额,那么这个诉讼损害中国EB的整体利益,超过了我们的底线。EB3C撤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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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
10
同意楼主的意见.
补偿名额应该明确写上不计在7%之内.如果不写,移民局到时候拿7%来压EB2C,还真没有
办法.
如果能写上的都写上,尽量不让移民局钻空子.
另外,循例是否可以用RECAPTURE来补偿名额? 是否法官判决的RECAPTURE不用通过国会
直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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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11
写不写上,是由法官决定的,不是老猪决定的,老猪只有提议权.
即使官司赢了,还有执行的问题,移民局来一句人手不够,就够了,你能怎么办?
现在才刚开始就争这争那,有必要吗?
都是中国人,肉烂在锅里就好,分崩EB2 EB3对谁都没好处.
每年1000个政治庇护名额就看不到有人有异议.那也是从职业移民中出的.
官司的意义:增加名额审批的透明度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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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12
损害其他类别的事EB3C不会作;法官首先考虑的是公平原则;政府发现判决有违公平原
则可拒绝执行。
这个大是大非的事情我们不会忽视,基金委托人有两位EB2C代表(有一位一家两类)。
>>>>是否法官判决的RECAPTURE不用通过国会直接生效?
我们要求律师仔细研究。
>>>>肉烂在锅里就好
这是不同的锅,我们不会马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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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
13
同感,老猪你这个立场似乎有点偏颇啊,首先这个官司是EB3的官司,也就是说首先要
考虑到EB3的利益为主,否则干嘛还要费这个力气去打啊,当然为这个官司很多EB2 同
仁们也捐了很多款,但相信广大EB3们捐的更多吧,其二,既然这是大家的捐款,也就
不能你老猪一言堂说了算,如果最后对EB2有些影响,起码也要公开投票决定要不要撤
case吧,你上面那个帖子发言老实说肯定伤害不少EB3啊,你要表示你的原则立场讲义
气最好表明下只代表你个人凭啥就代表了全体了呢,这和以前的萝卜孙一言堂有啥区别
啊? 没准很多EB2也不见得要撤诉呢,要知道这个官司不仅仅是补EB3名额这么表面,
还有很多其他含义,比如代表广大老中EB终于敢站出来合法合理的和USCIS抗争不公,
这些也都不只是EB3的事,代表的是全体老中EB,这就是为啥很多已经绿了的同志们还
继续捐款支持官司,正如df2788所言,既然大家都是中国人,怎么官司还没结论自己人
倒老是先争上了,再查查以前的帖子,为啥广大EB3同志不愿来这儿还不是被很多自以
为高人一等的EB2给打击的!其三,官司本身是个很严肃的事,不是儿戏,你一人义气
用事说撤就撤,有没有想过如果以后再有类似官司让人家怎么打,中国人就这么随便,
这里本是法治社会,不是国内人情凌驾法律之上,如果违法法官自然会破乱反正,一切
有法官来判决,如果有损EB2,只要有法可依,咱们EB3也可以大力捐款支持他们再打次
官司好了!

【在 d****8 的大作中提到】
: 写不写上,是由法官决定的,不是老猪决定的,老猪只有提议权.
: 即使官司赢了,还有执行的问题,移民局来一句人手不够,就够了,你能怎么办?
: 现在才刚开始就争这争那,有必要吗?
: 都是中国人,肉烂在锅里就好,分崩EB2 EB3对谁都没好处.
: 每年1000个政治庇护名额就看不到有人有异议.那也是从职业移民中出的.
: 官司的意义:增加名额审批的透明度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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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14
我只是表意个态,让EB2C放心。有些偏激,请大家原谅。
争论太多,容易混淆视听。想当年与P838是大战300回合的,当时他担心帮EB3C会影响
横向分配。发生了了吗?
楼主操心的情形是不可能发生的,时间会说明一切。万一出现,我们不会听之任之。
至于EB3C,我是EB3C,我会半途而废吗?
诉讼的全过程对中国EB是全透明的,出了问题再议,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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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15
如果法官同意用当年名额补,有针对不超过7%申诉的机会,加上:
在insufficient demand 的类别寻找补偿。
avatar
l*g
16
whatbbs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不要着急。
re-capture 当然指的是用拿回以前浪费的名额。如果2011年我们中国EB总共本来就能
拿7%,其中EB1C拿1%,eb2c那3%,eb3C拿3%,判决结果导致EB2C拿2%,
EB3C拿4%,那根本就不是re-capture,而是在中国本身限额内挖肉补疮,不符合
基本的sense,也根本不符合re-capture的定义。
27号的庭辩我去了。法官一直在问re-capture是否有法理依据,以及可行性。USCIS
在争论说re-capture是不可行的,因为以前没用完的visa number已经被记入下一年了
。从我的感觉,法官想要找出一条可行的re-capture路来,没有看出法官会不知道上面
的基本sense, 拿着中国本身限额内挖东墙补西墙的意思。法官首先考虑的是公平原则.
如果法官做出判决,我觉得他会指出具体re-capture什么时候的名额,要求USCIS执行。
我就在西雅图。以后的开庭,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我都会抽出时间去参加。如果法官有
任何挖东墙补西墙的倾向,我也会立刻和律师协商,提出反驳。
大家不要才刚开始就争这争那,说老实话,re-capture是否最后能拿到,还没底呢。
USCIS通知我们,他们会再向法庭提供一份材料,说明往年浪费的名额是否available可
供以后re-capture。我们还是准备着,等看到他们的材料,怎样回复,怎样re-capture
, 争取我们中国EB的最大利益。
我想,可以让我们的律师在回复时明确不可以在中国人当年的7%内挖东墙补西墙。
avatar
Q*K
17
great work
no matter what the result is
admire you guys

USCIS
则.
行。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whatbbs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不要着急。
: re-capture 当然指的是用拿回以前浪费的名额。如果2011年我们中国EB总共本来就能
: 拿7%,其中EB1C拿1%,eb2c那3%,eb3C拿3%,判决结果导致EB2C拿2%,
: EB3C拿4%,那根本就不是re-capture,而是在中国本身限额内挖肉补疮,不符合
: 基本的sense,也根本不符合re-capture的定义。
: 27号的庭辩我去了。法官一直在问re-capture是否有法理依据,以及可行性。USCIS
: 在争论说re-capture是不可行的,因为以前没用完的visa number已经被记入下一年了
: 。从我的感觉,法官想要找出一条可行的re-capture路来,没有看出法官会不知道上面
: 的基本sense, 拿着中国本身限额内挖东墙补西墙的意思。法官首先考虑的是公平原则.
: 如果法官做出判决,我觉得他会指出具体re-capture什么时候的名额,要求USCIS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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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18
whatbbs 的担心可以理解,也是理所当然,有担心是好事,可以多研究,就可能来说是
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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