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美很多年,从f1(超过5年)->h1->去年年初再度f1,从第六年起就一直file as
resident, 中间没有回国超过一年,去年有收入
去年年底结婚
LD:加拿大枫叶卡,去年年初B2过来看我,后来回到加拿大/中国,去年夏天F1入境,
去年(美国)没有收入
我的理解是我们可以file married jointly (as resident), 我拿不到5000 treaty,
但是不确定LD能不能拿到?拿到的话可以用来deduct我的收入么?
还有就是学校已经给我发了1042-S,现在我才意识到好像不能用treaty,那是还要向学
校要W2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