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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拿到EAD就换工作,180天就真的不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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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拿到EAD就换工作,180天就真的不重要吗?# EB23 - 劳工卡
j*p
1
我是PERM-based EB2:
PD: 2013/12/10
RD: 2015/8/13
FP: 2015/9/11
就一个人(主申请人,没有副申请人。呵呵)
估计大概要两年左右才能拿到绿卡。我原来的计划是等180天后换工作,因为AC21关于
180天的要求:"For an alien to change the offer of employment, his or her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Form I-485, must have been pending with
USCIS for 180 days or more. ",见下面的两个链接:
http://www.uscis.gov/news/questions-and-answers/questions-about
http://www.immihelp.com/greencard/adjustmentofstatus/changing-e
但是我看到很多人基本就是拿到EAD就换工作,甚至直接拿到offer等EAD去工作,直接
不担心关于180天的要求。USCIS在2005年12月27日的memo(Question 10)说不可以因为
不到180天而deny the case,但是Question 12又强调了一下180天:
http://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USCIS/Laws/Memoranda/S
Question 10. Should service centers or district offices deny portability
cases on the sole basis that the alien has left his or her employment with
the I-140 petitioner prior to the I-485 application pending for 180 days?
Answer: No. The basis for adjustment is not actual (current) employment but
prospective employment. Since there is no requirement that the alien have
ever been employed by the petitioner while the I-140 and/or I-485 was
pending, the fact that an alien left the I-140 petitioner before the I-485
has been pending 180 days will not necessarily render the alien ineligible
to port. However, in all cases an offer of employment must have been bona
fide. This means that, as of the time the I-140 was filed and at the time of
filing the I-485 if not filed concurrently, the I-140 petitioner must have
had the intent to employ the beneficiary, and the alien must have intended
to undertake the employment, upon adjustment. Adjudicators should not
presume absence of such intent and may
take the I-140 and supporting documents themselves as prima facie evidence
of such intent, but in appropriate cases additional evidence or
investigation may be appropriate.
Question 12. Can the 180 days that an I-485 application must be pending for
I-140 portability eligibility accrue during a period when visa numbers are
unavailable?
Answer: Yes. The fact that a visa number becomes unavailable after the
filing of the I-485 application does not stop the number of days required
for I-140 portability eligibility from accruing.
我现在倾向于一拿到EAD就换工作,但是还是有一些担心。因为我是学数学的,在银行
做risk management,换的工作倾向于front office,不一定能满足same or similar
job的要求,再加上180天的限制。有些犹豫。请问大家怎么看?先说声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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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2
如果是副申请人,没有180天的限制,随便换。要是主申请人就要小心了,弄不好会导
致485被拒。

【在 j****p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是PERM-based EB2:
: PD: 2013/12/10
: RD: 2015/8/13
: FP: 2015/9/11
: 就一个人(主申请人,没有副申请人。呵呵)
: 估计大概要两年左右才能拿到绿卡。我原来的计划是等180天后换工作,因为AC21关于
: 180天的要求:"For an alien to change the offer of employment, his or her
: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Form I-485, must have been pending with
: USCIS for 180 days or more. ",见下面的两个链接:
: http://www.uscis.gov/news/questions-and-answers/questions-ab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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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3
谢谢。你是说180天对主申请人(我就自己一个人。呵呵)的限制还是成立的,虽然
Question 10说不能单纯因为这个原因而deny my case?

【在 a****r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是副申请人,没有180天的限制,随便换。要是主申请人就要小心了,弄不好会导
: 致485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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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4
还有,什么是包子啊?就是指伪币?

【在 a****r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是副申请人,没有180天的限制,随便换。要是主申请人就要小心了,弄不好会导
: 致485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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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5
EB类主申请人在180天内换工作要考虑几点:
1、原雇主是否会向USCIS申请撤销140。如果原雇主在180天内申请了,140就费了,485
就会被拒。
2、什么时候换的工作,离交485相距多久。如果一交485马上就换工作,容易收到RFE,
要求原雇主和申请人出示书面证明来表明交485时双方是有真实的雇佣和被雇拥意向的
。拿不到原雇主的证明,485可能也就完了。
另外,换的工作是否和批准的PERM/140上工作相同或相近。如果USCIS认为工作有本质
变化,也会拒掉485。(这条对超过180天换工作也适用!)

【在 j****p 的大作中提到】
: 谢谢。你是说180天对主申请人(我就自己一个人。呵呵)的限制还是成立的,虽然
: Question 10说不能单纯因为这个原因而deny my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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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6
对,10个伪币=1个包子

【在 j****p 的大作中提到】
: 还有,什么是包子啊?就是指伪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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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
7
拿到EAD就换工作或者等EAD上班的都是副申请人吧。我认识的主申请人没有一个是180
天以内换的,那么多年都忍了还在乎这么几天。。我这么痛苦的都还是忍着了没敢换,
虽然老公的EB2也在办,但是HR太不给力,实在指望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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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8
谢谢。我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主申请人180天内换工作被拒的。关于same or similar job
,其实还可以自己干,自己给你写EVL,比如memo里的Question 8。但是我想稳一点,再
干一两年后再自己做。呵呵。

485

【在 a****r 的大作中提到】
: EB类主申请人在180天内换工作要考虑几点:
: 1、原雇主是否会向USCIS申请撤销140。如果原雇主在180天内申请了,140就费了,485
: 就会被拒。
: 2、什么时候换的工作,离交485相距多久。如果一交485马上就换工作,容易收到RFE,
: 要求原雇主和申请人出示书面证明来表明交485时双方是有真实的雇佣和被雇拥意向的
: 。拿不到原雇主的证明,485可能也就完了。
: 另外,换的工作是否和批准的PERM/140上工作相同或相近。如果USCIS认为工作有本质
: 变化,也会拒掉485。(这条对超过180天换工作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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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9
那我就不指望给别人发包子了。我是攒不够的。呵呵。谢谢。

【在 a****r 的大作中提到】
: 对,10个伪币=1个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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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10
看样子没有敢在180天前动的。我也先忍忍吧。呵呵。

180

【在 i**********1 的大作中提到】
: 拿到EAD就换工作或者等EAD上班的都是副申请人吧。我认识的主申请人没有一个是180
: 天以内换的,那么多年都忍了还在乎这么几天。。我这么痛苦的都还是忍着了没敢换,
: 虽然老公的EB2也在办,但是HR太不给力,实在指望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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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
11
ft, 副的有啥好讨论的。
主的动的海了去了。

【在 j****p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样子没有敢在180天前动的。我也先忍忍吧。呵呵。
: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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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12
不是动的主要是副申请人吗?主申请人在180天内换工作的在批绿卡的时候没有遇到麻
烦?

【在 s********x 的大作中提到】
: ft, 副的有啥好讨论的。
: 主的动的海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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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
13
谁查你啊

【在 j****p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动的主要是副申请人吗?主申请人在180天内换工作的在批绿卡的时候没有遇到麻
: 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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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14
我当初也是这样想的,因为我要批也是两年后,问题应该不大。但是没在这里看到过主
申请人在180天内换工作的先例,所以想确认一下。如果有不少先例,那我确实不需要
担心。但确实没看到有哪些ID是主申请人且在180天换工作的。。。

【在 s********x 的大作中提到】
: 谁查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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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15
H-1B换工作,在绝大多数情况下,USCIS都知道,因为法律规定雇主在H-1B离职后要报
告USCIS。

【在 s********x 的大作中提到】
: 谁查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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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
16
我觉得楼主确认是perm的吗?有可能是niw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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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17
PERM-based EB2. 已经update了。谢谢提醒。

【在 x*********0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楼主确认是perm的吗?有可能是niw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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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
18
理解楼主的心情。我前段时间真想什么都不顾跳槽,可是真的不能什么都不顾, 在这
里混的太痛苦了,不坚持最后几个月的话前几年都白受了。肯定有人180内跳槽最后绿
了的,也肯定有人因此绿卡出问题的,但凡你觉得能承受risk的话就跳吧。我是承受不
起risk的,犹豫好久还是决定等下去,就剩下3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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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19
多呆一段时间可以,只是时间宝贵,希望能多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呵呵。

【在 i**********1 的大作中提到】
: 理解楼主的心情。我前段时间真想什么都不顾跳槽,可是真的不能什么都不顾, 在这
: 里混的太痛苦了,不坚持最后几个月的话前几年都白受了。肯定有人180内跳槽最后绿
: 了的,也肯定有人因此绿卡出问题的,但凡你觉得能承受risk的话就跳吧。我是承受不
: 起risk的,犹豫好久还是决定等下去,就剩下3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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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
20
觉得公司不会撤消140的话,基本没什么风险(一般公司都不会去撤消)。 换工作找类
似的就可以了。 180天内有风险吧。 但对于大多数人,风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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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21
最好还是等到180天吧,大伙都有这种问题,都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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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22
看来这个确实没有确切的答案。估计也没有多少人敢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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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23
前面有人已经回复了靠谱的答案,只要原雇主不撤140,然后USCIS不发神经RFE要EVL且
回复的deadline在180天之前,你就是安全的。如果USCIS要求你证明问题10里面提到的
永久雇佣意愿的真实性,那么保险的做法是离职前问原雇主要一份办485用的EVL。
另外,你对于问题12的理解有误。那是说对于中印来说,没有current并不影响180天的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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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24
有关AC21及与AC21相应的所有memo我都看了,但是180天毕竟是AC21原文里要求的,
Question 12虽然他们不能以未满180天为由deny the case,但是这毕竟是一个concern
.尤其是我基本要等两年,我会换工作,也几乎肯定要求我提供EVL。即使现在有一份原
雇主的EVL,USCIS要求的是他们发RFE时候提供的EVL,还是不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我想
让大家看看,看看有没有是主申请人在180天内换工作被deny或者顺利批准的。但是目
前为止我还没看到。
关于Question12。它是强调或者澄清180天的计算。如果真的180天不是那么重要的话,
那为什么还把他放在AC21里,而且强调与180天相关的问题呢?
I don't feel it is just a little concern that we can somehow ignore. I want
to see if there are either successful cases or failure cases on/because of
180 days restriction. hehe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前面有人已经回复了靠谱的答案,只要原雇主不撤140,然后USCIS不发神经RFE要EVL且
: 回复的deadline在180天之前,你就是安全的。如果USCIS要求你证明问题10里面提到的
: 永久雇佣意愿的真实性,那么保险的做法是离职前问原雇主要一份办485用的EVL。
: 另外,你对于问题12的理解有误。那是说对于中印来说,没有current并不影响180天的
: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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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
25
往前翻,我记得本版有人被rfe前雇主的最后几份paystub的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前面有人已经回复了靠谱的答案,只要原雇主不撤140,然后USCIS不发神经RFE要EVL且
: 回复的deadline在180天之前,你就是安全的。如果USCIS要求你证明问题10里面提到的
: 永久雇佣意愿的真实性,那么保险的做法是离职前问原雇主要一份办485用的EVL。
: 另外,你对于问题12的理解有误。那是说对于中印来说,没有current并不影响180天的
: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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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26
楼主这帖子是15年发的,其实我个人觉得在2017年1月17日
"Retention of EB–1, EB–2, and EB–3 Immigrant Workers and Program
Improvements Affecting High-Skilled Non-immigrant Workers”. 生效后,提交485
后180天内换工作是可以操作的,介于中国大陆出生和印度出生人需要排队的情况,提
交485一般都是在140 Approve 180天后,假设140没有fraud的情况,雇主不可以revoke
140,那在485之后拿到了EAD卡,如果还是同领域,类似工作性质的工作,换还是可以
的。个人的一点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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