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yoyo版主和其他高人等指点:RFE# EB23 - 劳工卡
s*r
1 楼
02/2007,J1/J2入境,10/2013开始两地分居,大约三个小时车程,主申请NIW,PD 12/
2013,RD 08/2015,老婆和儿子付申请人的RFE
老婆的
a:所有的I-797
b:J2/H4/F1等证明和表
c:所有的I-94
另外加证明还是夫妻关系
儿子的
a:所有的I-797
b:J2/H4/F2等证明和表
c:所有的I-94
另外加解释为什么不和父亲住在一起
能在一起,谁不想,生活工作所迫。
请指点,谢谢
2013,RD 08/2015,老婆和儿子付申请人的RFE
老婆的
a:所有的I-797
b:J2/H4/F1等证明和表
c:所有的I-94
另外加证明还是夫妻关系
儿子的
a:所有的I-797
b:J2/H4/F2等证明和表
c:所有的I-94
另外加解释为什么不和父亲住在一起
能在一起,谁不想,生活工作所迫。
请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