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台案的正式爆发是在六月之交。
六月初,贡试舞弊案中的一个被官府辞退的书吏莫名其妙地溺水身亡,平原府查探
勘验之后认为,此人是从外室的别院出来在返家的途中因为醉酒不慎落水,属于意外亡
故。这本来是桩很简单极平常的案子,可死者的家属不接受醉酒溺水的说法,坚持认为
这是他杀,是外室为达到与情人长相厮守而下的毒手;他们要求平原府重新审理案件,
还死者一个公道。依大赵刑律,苦主喊冤案子就必须重审,平原府的官吏差役虽然对死
者家属所谓的谋杀一说嗤之以鼻,可有人鸣冤,也只好缉拿死者的外室并左右邻居街坊
到案重新审问。
死者的外室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疑点,就是个平常市井女人,可是平原府的差役
却从她家里搜出三锭十两重的官制银!被死者家属逼得焦头烂额的平原府官员立刻如获
至宝一一这就是疑点!三十两银兑换成制钱有**十缗,死者生前不过是个小书吏,如何
攒下如此大的一笔钱财?这样大一笔钱财不放在家里偏偏藏在外室这里,其中难免有不
可告人之处!
平原府马上提审死者的外室,可女人根本说不清楚这三锭官银的来历;她甚至都不
知道家里藏着这样一笔钱财。不过主审官员在她翻来覆去的哭诉哀求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