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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的中国公民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作者:admin 来源: 江苏家事律师网 点击数: 401 更新时间: 2012-
05-19 ]
摘要: 对于一方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之间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可能会困扰很多有这方面
问题的人,如果另一方有音信,能联系得上,还比较好说。如果另一方根本就联系不上
,那么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这还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案情简介:
原告:马某,男,中国国籍,现住上海市某区。
被告:陈某,女,中国国籍,现住美国纽约。
马某、陈某199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自2000年开始,双方出现感情危机,两人决定
暂时分开一段时间,各自冷静一下,于是陈某2001年10月独自一人到美国纽约深造,并
在美国生活、工作。而马某一直待在国内。分开居住后两人的感情更是变得冷淡,基本
上没有什么沟通。2005年马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分
割夫妻共同财产。马某向法院提供了共同财产清单。
陈某在国外写了一份意见书,表示不同意离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陈某觉得现在离婚
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对她不利,因为她对国内马某的经济状况并不清楚。法院审理后认
为,双方没有法定的判离情形,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六个月后,马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诉讼,法院向陈某送达了两次法律文书,并
且进行了公告,但是陈某仍未作出回复。
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双方感情长时间不合,再加上被告在国外深造期间,双方缺乏沟通。经过第一
次诉讼后,两人的这一状况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因此法院认为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
无和好可能,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法院经过两次传票送达及一次公告
送达后,被告仍未向法院答辩,也未出庭应诉,因此法院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
是对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不予处理。
案件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
对于一方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之间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可能会困扰很多有这方面问题的人
,如果另一方有音信,能联系得上,还比较好说。如果另一方根本就联系不上,那么该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这还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最容易处理的情况是,双方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另一方可以回国办
理手续,这样的话,只要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假如另一方不能
回国办理手续,那么程序就要稍微复杂点,双方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
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需要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国外一方向
国内法院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意见书,并委托国内的朋友或者律师代为处理。这种情况
在立案的时候,原告可以向法院说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争取法院早日开庭。
第二种情况,如果双方对于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国内一方只有法院诉讼一条
途径可走,需要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向法院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居住
地址以及结婚证。国内法院将诉讼材料层层送交外交部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被告。如
果被告答辩,法院会择日开庭。如果被告杳无音信,不答辩也不出庭应诉,法院会依法
缺席判决。但是,这样的判决只会就双方的婚姻问题作出判决,对财产问题法院通常是
不予处理的,待国外一方出现时,双方再自行协商或者另案诉讼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对于此类案件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国内一方,最好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联系,取得对方的
准确生活地址,并劝说对方出庭应诉,尽量不要靠法院公告送达。因为双方当事人就婚
姻问题发生过争执,而一方又在国外,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如果国外一方拒不签收法
院的传票,会大大延长诉讼时间,增加诉讼成本,并且如果缺席判决的话,财产问题没
有处理,这样问题还是不能得到彻底解决。
copy paste的

【在 l*******9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公民在美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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