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制结果只能是更多的人找不到老婆——说说古代婚姻制度(zz)# GenderEquality - 两性平等
k*n
1 楼
《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
在最开始的原始人类社会并不需要婚姻,看上哪个姑娘拿棍子将其打晕,拉到洞里办了
就完了,所以婚姻的“婚”字就是一个“女”一个“昏”。步入私有制社会之后,人类
需要固定的配偶。这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由于早期自然生产对体力的要求所占比重更
高,男性在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女性便成了附属劳动力,男性也就自然掌握了资源
分配的主动权。首先是父系血统的确认,男性必须保证子女是出自自己的血缘,这就需
要建立以男子为中心的,配偶关系稳定的婚姻制度。所以说现在很多男性主观上认为婚
姻是枷锁,但讽刺的是最初婚姻的出现恰恰是为了保护男性的权益。
不少男性对于古代的婚姻有许多的幻想,三妻四妾,妻妾成群。然而事实上,中国古代
其实是执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的,但允许纳妾,甚至很多时候妾也只能是一个,所以
严谨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这个制度最早出现在西周。由于中国
古代只有刑法,而无民法,所以“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虽无明文规定,它只属于
礼乐制度,但受礼法和宗族约束。按《说文解字》的说法:“妻,妇与夫齐者也”。所
以在古代,妻在家庭中的地位觉不亚于丈夫。夫与妻的关系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
娶妻与纳妾的过程也很不同,娶妻的时候礼法众多,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谈婚,
订婚到结婚的过程需要众多步骤,概括为“三书六礼”。所谓“三书”既:聘书、礼书
、迎书。聘书是指订立婚约时,男方交予女方的书柬;礼书是指记录过大礼的物品与数
量的文书;迎书是指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交予女方的文书。
而六礼则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就是由男方请媒人向女方
提亲。按《文公家礼》的说法:“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之后就要问名
,所谓问名顾名思义就是指男方询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因为在此之前男方是不知
道女方叫什么名字的。在中国古代“名”与“字”是分开的,比如曹操字孟德,字是尊
称,男子在成年的时候就会请长辈或有名望的人为其取一个字。而女子要等到婚配的时
候取字,所以对于那些没找到婆家的姑娘,古人常说一个词叫“待字闺中”。下完聘礼
问完名之后还要经过纳吉也就是算命问凶吉,然后“纳征”下聘礼,“请期”选良成吉
日,“亲迎”迎接新娘过门,最后才是礼成入洞房。
不仅娶妻的时候礼法众多,步骤繁琐,就连休妻也有很多规矩而不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
只要一纸休书就行。离婚在古代有严格的规定叫“七出三不去”,而不是随随便便就可
以休妻的。在无特殊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允许休妻的,只有在七种情况下才允许休妻,首
先是不侍公婆,媳妇对公公婆婆不好这个可以休;其次是无后,古人讲不孝有三无后为
大。所以不生育是可以休掉的,但是必须说明一点在这里无后不是指生不出儿子,如果
生了女儿那你也不能休她,不能生儿子你可以纳妾但不能休妻,只能是无法生育的情况
下,而且按规定是在妻子五十岁之后还不能生育才可以将其休掉。第三种情况是淫乱,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可以休妻。第四种情况是多言舌,多言舌就是指嚼舌头,乱说话,这
个在古代是可以休的。然后是妒忌、偷窃和恶疾,恶疾是指得了传染病。除了最后一条
不太人道以外,说实话其它的几条都还算说得过去。
上述七条是前提条件,还有三种情况即使犯了上述七条也不能休她,叫“三不去”。第
一条叫“无所归不去”,就是说你休了她之后她没地方去的,没有归处,没有娘家的不
能休;第二条叫“与更三年丧不去”,陪丈夫为死去的公公婆婆守孝满三年的不能休;
最后一条叫“贱娶贵不去”,结婚的时候很贫穷,婚后发达了不能忘本,所谓糟糠之妻
不下堂。
在古代,大多数时候离婚妇女很难有发言权,除非男方是入赘到女方家的,或者丈夫犯
了重罪妻子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到了宋朝,法律明文保护妇女离婚和寡居改嫁的权利。
据宋代的律法规定,丈夫死后,家里经济条件无法维持生计的可以改嫁,丈夫外出三年
不归的也可以改嫁。而且那时候就有了类似于我们今天“夫妻婚前共同财产公证”的条
令,详细的规定了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比如离婚后嫁妆女方可以悉数带走。
古人还常称他人之妾为“如夫人”,这是尊称意为相当于夫人,事实上妾比起妻来在家
庭中的地位就要低很多了,周代的时候贵族女子出嫁需要有人做陪嫁,称为“滕”,就
是侧室,类似于后来的妾,不过对比起来滕在家庭中的地位要略高于妾。甚至到了清朝
,格格出嫁前还要找一人替格格先和驸马睡一觉,实地考察一番,称之为试婚格格。妻
生的儿子叫嫡子,妾生的儿子叫庶子,最大的区别在于嫡子有继承权,庶子没有继承权
。庶子在家中时常抬不起头,所谓母以子贵,如果妻生不出儿子,而妾生了儿子那说不
定妾在家中的地位还能稍微高点。
前面讲过在中国古代是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但有一种情况可以娶两个正室,叫
“兼祧”。什么叫兼祧呢,就是说我父亲的兄弟没有儿子,把我过继给我伯伯或叔叔这
个时候可以取两个妻,因为要传两脉香火。我还要说的一点是,“一夫一妻制”其实是
保护了男性的权利的,如果实行一夫多妻制结果只能是更多的人找不到老婆,所有我奉
劝各位男同胞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婚姻其实就是男女间的契约关系,既然你选择了婚
姻你就不能轻易毁约。
在最开始的原始人类社会并不需要婚姻,看上哪个姑娘拿棍子将其打晕,拉到洞里办了
就完了,所以婚姻的“婚”字就是一个“女”一个“昏”。步入私有制社会之后,人类
需要固定的配偶。这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由于早期自然生产对体力的要求所占比重更
高,男性在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女性便成了附属劳动力,男性也就自然掌握了资源
分配的主动权。首先是父系血统的确认,男性必须保证子女是出自自己的血缘,这就需
要建立以男子为中心的,配偶关系稳定的婚姻制度。所以说现在很多男性主观上认为婚
姻是枷锁,但讽刺的是最初婚姻的出现恰恰是为了保护男性的权益。
不少男性对于古代的婚姻有许多的幻想,三妻四妾,妻妾成群。然而事实上,中国古代
其实是执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的,但允许纳妾,甚至很多时候妾也只能是一个,所以
严谨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这个制度最早出现在西周。由于中国
古代只有刑法,而无民法,所以“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虽无明文规定,它只属于
礼乐制度,但受礼法和宗族约束。按《说文解字》的说法:“妻,妇与夫齐者也”。所
以在古代,妻在家庭中的地位觉不亚于丈夫。夫与妻的关系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
娶妻与纳妾的过程也很不同,娶妻的时候礼法众多,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谈婚,
订婚到结婚的过程需要众多步骤,概括为“三书六礼”。所谓“三书”既:聘书、礼书
、迎书。聘书是指订立婚约时,男方交予女方的书柬;礼书是指记录过大礼的物品与数
量的文书;迎书是指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交予女方的文书。
而六礼则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就是由男方请媒人向女方
提亲。按《文公家礼》的说法:“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之后就要问名
,所谓问名顾名思义就是指男方询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因为在此之前男方是不知
道女方叫什么名字的。在中国古代“名”与“字”是分开的,比如曹操字孟德,字是尊
称,男子在成年的时候就会请长辈或有名望的人为其取一个字。而女子要等到婚配的时
候取字,所以对于那些没找到婆家的姑娘,古人常说一个词叫“待字闺中”。下完聘礼
问完名之后还要经过纳吉也就是算命问凶吉,然后“纳征”下聘礼,“请期”选良成吉
日,“亲迎”迎接新娘过门,最后才是礼成入洞房。
不仅娶妻的时候礼法众多,步骤繁琐,就连休妻也有很多规矩而不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
只要一纸休书就行。离婚在古代有严格的规定叫“七出三不去”,而不是随随便便就可
以休妻的。在无特殊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允许休妻的,只有在七种情况下才允许休妻,首
先是不侍公婆,媳妇对公公婆婆不好这个可以休;其次是无后,古人讲不孝有三无后为
大。所以不生育是可以休掉的,但是必须说明一点在这里无后不是指生不出儿子,如果
生了女儿那你也不能休她,不能生儿子你可以纳妾但不能休妻,只能是无法生育的情况
下,而且按规定是在妻子五十岁之后还不能生育才可以将其休掉。第三种情况是淫乱,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可以休妻。第四种情况是多言舌,多言舌就是指嚼舌头,乱说话,这
个在古代是可以休的。然后是妒忌、偷窃和恶疾,恶疾是指得了传染病。除了最后一条
不太人道以外,说实话其它的几条都还算说得过去。
上述七条是前提条件,还有三种情况即使犯了上述七条也不能休她,叫“三不去”。第
一条叫“无所归不去”,就是说你休了她之后她没地方去的,没有归处,没有娘家的不
能休;第二条叫“与更三年丧不去”,陪丈夫为死去的公公婆婆守孝满三年的不能休;
最后一条叫“贱娶贵不去”,结婚的时候很贫穷,婚后发达了不能忘本,所谓糟糠之妻
不下堂。
在古代,大多数时候离婚妇女很难有发言权,除非男方是入赘到女方家的,或者丈夫犯
了重罪妻子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到了宋朝,法律明文保护妇女离婚和寡居改嫁的权利。
据宋代的律法规定,丈夫死后,家里经济条件无法维持生计的可以改嫁,丈夫外出三年
不归的也可以改嫁。而且那时候就有了类似于我们今天“夫妻婚前共同财产公证”的条
令,详细的规定了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比如离婚后嫁妆女方可以悉数带走。
古人还常称他人之妾为“如夫人”,这是尊称意为相当于夫人,事实上妾比起妻来在家
庭中的地位就要低很多了,周代的时候贵族女子出嫁需要有人做陪嫁,称为“滕”,就
是侧室,类似于后来的妾,不过对比起来滕在家庭中的地位要略高于妾。甚至到了清朝
,格格出嫁前还要找一人替格格先和驸马睡一觉,实地考察一番,称之为试婚格格。妻
生的儿子叫嫡子,妾生的儿子叫庶子,最大的区别在于嫡子有继承权,庶子没有继承权
。庶子在家中时常抬不起头,所谓母以子贵,如果妻生不出儿子,而妾生了儿子那说不
定妾在家中的地位还能稍微高点。
前面讲过在中国古代是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但有一种情况可以娶两个正室,叫
“兼祧”。什么叫兼祧呢,就是说我父亲的兄弟没有儿子,把我过继给我伯伯或叔叔这
个时候可以取两个妻,因为要传两脉香火。我还要说的一点是,“一夫一妻制”其实是
保护了男性的权利的,如果实行一夫多妻制结果只能是更多的人找不到老婆,所有我奉
劝各位男同胞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婚姻其实就是男女间的契约关系,既然你选择了婚
姻你就不能轻易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