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 Gowest - 大话西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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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条 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和我驻外使、领馆。
第四条 出国人员中的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国家机密的
人员不得在我驻外使、领馆和居住国办理婚姻登记。
第五条 出国人员中婚姻登记应符合国家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出国人员在我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户
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出国人员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国人员居
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可回国内办理;在居住国办理的结婚登记,
符合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有关结婚和实质要件的,予以承认。
第七条 出国人员同居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出国人员之间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供下列证
件和证明:
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
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条 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和我驻外使、领馆。
第四条 出国人员中的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国家机密的
人员不得在我驻外使、领馆和居住国办理婚姻登记。
第五条 出国人员中婚姻登记应符合国家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出国人员在我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户
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出国人员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国人员居
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可回国内办理;在居住国办理的结婚登记,
符合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有关结婚和实质要件的,予以承认。
第七条 出国人员同居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出国人员之间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供下列证
件和证明:
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