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儒家学者自古以来都反对“以德报怨”
何以报怨?古籍所载主要三种:即以怨报怨、以德报怨和以直报怨。“以怨报怨”不可取
,而对“以德报怨”和“以直报怨”的理解、解释、取舍,有同有异。本文试作初步分
析。
恩怨情仇是人生中难以逃脱的纠葛,若人人相爱,则天下其乐融融,但结仇结怨的情形
却并非少见,如何处理已发生的“怨”呢?从我国古代典籍中概括,主要有三种:“以怨
报怨”、“以德报怨”和“以直报怨”。
以怨报怨
《礼记·表记》:“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说文》说:“
怨,恚也”,“恚,恨也”。“以怨报怨”就是以怨恨来回报怨恨,亦即世俗所谓“以
牙还牙,以眼还眼”。但是人们都知道,冤冤相报何时了?仇怨并不会因报复而减少,
反而越积越深,害己害人,后患无穷。虽然《礼记》认为“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
但古人大多仍取否定态度。
以德报怨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这句话见于老子《道德经》第六
十三章,故很多人认为是老子提出的,理解为老子或道家的主张。现代有学者经研究证
明《道德经》中存在错简,此说并非老子原意。
“以德报怨”也见于儒家经典。《论语?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