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拿到绿卡以后转行# Immigration - 落地生根
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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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aimer: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绝非legal service。
我们这学期移民法考试的一个假设案例是一个女生F1合法入境来的,待了一年之后申请
了家庭移民并拿到绿卡。拿到绿卡两年之后,移民局执法部门(Immigration Custom
and Enforcement,ICE)收到情报,说这个女生来之前就目的不存,有移民倾向,所以
要把她遣返(subject to removal proceeding)。我当时答题的时候感觉很愤怒,因
为我觉得她一年之后改主意想移民其实是可以允许的。我在之前的一个帖子里提到持有
非移民签证入境以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绿卡的问题。通常来讲,F1,J1,B1等等是不允
许有移民倾向的。如果你在取得非移民签证,登陆美
国30天之内就递交移民申请,缺省就认为你在申请非移民签证的时候就有移民倾向(
immigration intent),就可以界定你有欺诈行为(fraud),可以被移民局执法部门(
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 Enforcement, ICE)递解出境。31-60天之内,有
rebuttable presumption的移民倾向,但你可以解释。 61-90天之内,就允许你有移
民倾向。(Everyone is entitled to a change of heart. :))
然后我就想,如果拿到绿卡,又转行了。而美国职业移民,一般都是说future
employment,也就是说,你拿到绿卡以后要在同一领域干活的。那如果转行的话,会不
会被界定是fraud而被遣返呢。沉思之后,发现也是有解决的办法。
美国移民法里有cancellation of Removal Proceedings。这个给两种人用,一种一般
是给绿卡持有者LPR,另外一种实际上是给非法移民的,但合法移民当然可以用。就是
所谓ICE如果发现你之前有fraud,可以给你遣返的情形,你可以申请Cancellation of
Removal,然后也可以马上拿到绿卡。有很多非法移民会冒这个险的。但因为移民法官
(immigration court judge)说了算,所以风险还是有的。
有绿卡的人,如果想要cancellation of removal,要符合如下要求:
持有五年绿卡(非fraud取得),在美国合法连续待了七年以上,没有犯罪(
aggravated felony,移民法里特定的词,跟各州对于犯罪的定义不同)。(INA§ 240A
)
没有绿卡的人,如果想要cancellation of removal,要符合要求如下:
在美国连续待了十年以上(对是否合法没有要求),好人( Good moral character)
,遣返他/她会对美国公民/绿卡配偶或者小孩造成严重伤害(“exceptional and
extremely unusual” hardship to the
noncitizen’s citizen/LPR spouse, parent, or child must be shown)。(INA§
240A(b))
我想如果被界定是fraud的话,那么绿卡就会无效的,那就应该是按INS §240A(b)处理
,只要满足那些条件就可以了。顺便说一下,要赶紧生美国娃。呵呵。看来有美国娃娃
还是很有好处的喽。
我们这学期移民法考试的一个假设案例是一个女生F1合法入境来的,待了一年之后申请
了家庭移民并拿到绿卡。拿到绿卡两年之后,移民局执法部门(Immigration Custom
and Enforcement,ICE)收到情报,说这个女生来之前就目的不存,有移民倾向,所以
要把她遣返(subject to removal proceeding)。我当时答题的时候感觉很愤怒,因
为我觉得她一年之后改主意想移民其实是可以允许的。我在之前的一个帖子里提到持有
非移民签证入境以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绿卡的问题。通常来讲,F1,J1,B1等等是不允
许有移民倾向的。如果你在取得非移民签证,登陆美
国30天之内就递交移民申请,缺省就认为你在申请非移民签证的时候就有移民倾向(
immigration intent),就可以界定你有欺诈行为(fraud),可以被移民局执法部门(
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 Enforcement, ICE)递解出境。31-60天之内,有
rebuttable presumption的移民倾向,但你可以解释。 61-90天之内,就允许你有移
民倾向。(Everyone is entitled to a change of heart. :))
然后我就想,如果拿到绿卡,又转行了。而美国职业移民,一般都是说future
employment,也就是说,你拿到绿卡以后要在同一领域干活的。那如果转行的话,会不
会被界定是fraud而被遣返呢。沉思之后,发现也是有解决的办法。
美国移民法里有cancellation of Removal Proceedings。这个给两种人用,一种一般
是给绿卡持有者LPR,另外一种实际上是给非法移民的,但合法移民当然可以用。就是
所谓ICE如果发现你之前有fraud,可以给你遣返的情形,你可以申请Cancellation of
Removal,然后也可以马上拿到绿卡。有很多非法移民会冒这个险的。但因为移民法官
(immigration court judge)说了算,所以风险还是有的。
有绿卡的人,如果想要cancellation of removal,要符合如下要求:
持有五年绿卡(非fraud取得),在美国合法连续待了七年以上,没有犯罪(
aggravated felony,移民法里特定的词,跟各州对于犯罪的定义不同)。(INA§ 240A
)
没有绿卡的人,如果想要cancellation of removal,要符合要求如下:
在美国连续待了十年以上(对是否合法没有要求),好人( Good moral character)
,遣返他/她会对美国公民/绿卡配偶或者小孩造成严重伤害(“exceptional and
extremely unusual” hardship to the
noncitizen’s citizen/LPR spouse, parent, or child must be shown)。(INA§
240A(b))
我想如果被界定是fraud的话,那么绿卡就会无效的,那就应该是按INS §240A(b)处理
,只要满足那些条件就可以了。顺便说一下,要赶紧生美国娃。呵呵。看来有美国娃娃
还是很有好处的喽。